股东出资证明书应载明的主要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20:44:00 167 人看过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一、怎么办理股东名册变更

1、确认股东认购的股权;

2、公司签发股权证明书;

3、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关的出资登记。

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出资证明书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七十四条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是《公司法》

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出资证明书不是可发可不发的,而是法定的公司管理工作程序,必须依法照办。公司成立以后,如果未向已经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不说违法,起码也是有法不依,没按法规办事。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三、公司法股东名册书

股东名册,是指公司记载有关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股东名册应当包括法定内容,不包括此内容者不能称为股东名册。其法定内容有: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出资相关文章
  • 再审申请书需要载明哪些事项
    根据《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书写再审申请书有一定的要求,不仅要符合一定格式的要求,也要符合特定内容的要求。类似《民事诉讼法》第ll0条对起诉状的规定,要求再审申请书应当包括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事项:第一项,要求再审申请书分别写明申请再审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人和对方当事人是公民个人时,应当写明其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申请再审人和对方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当写明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效联系方式主要是为了送达文书材料,当事人对于提高诉讼效率也应有配合的义务。若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可依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2023-06-11
    168人看过
  • 出资证明书可以证明股东身份吗
    1、出资证明书是证明股东已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的凭证,其最主要的内容是证明出资的情况,本身并不具有设权效力,仅凭《出资证明书》是无法证明已经取得了股东身份的。2、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公司的股东签发。律师补充:怎么防止股东身份发生争议?1.投资前充分了解公司背景。投资者在投资入股前需要充分了解目标公司的背景,投资者在投入资金前就需要对相关背景、信息有充分了解,才能防止后续争议的发生。2.投资入股后尽快要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如前所述,仅凭出资证明书不能够确认已经取得股东身份的,因此,投资人在投资入股后应当尽快要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以确保股权转让生效。3.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工商登记尽管不是投资人取得股东资格的必备要件,未经登记很可能会为后面的纠纷埋下引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股东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公
    2023-05-06
    134人看过
  • 出资证明书与股东资格的关系
    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凭证,是一种权利证书,也是证明股东资格的凭据之一。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发放出资证明书是其法定义务。但出资证明书只是一种物权性凭证,是证明股东所持股份或出资的凭证,仅可作为认定股东资格的初步证明,不能仅以出资证明书即认定持有人具有股东资格;要只有实际出资并持有出资证明书,且能证明是由于办理注册登记的人的过错致使错误登记或者漏登的,才能认定实际出资人有股东资格。持有出资证明书不是认定股东资格的必要条件,若有限责任公司未依法向股东发放出资证明书,但以其他形式能够认定出资人或者受让股东身份的,不影响股东资格的认定。本案中,汤凤珍等五人末实际出资,也未持有出资证明书,因此,不能认定汤凤珍等五人的股东资格。综上所述,规范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应具备的主要特征包括:合法取得股权、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在工商登记的公司文件中列名为股东、被载入股东名
    2023-06-20
    327人看过
  • 股东的出资时间应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实务分析采用实缴资本制时,公司设立时股东即应缴足全部注册资本。后来采用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相结合的折中态度,公司设立时应出资到位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为后续注册资本的到位时间规定了2年或5年的最长期限。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此外,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时间还有两层实务价值:一是到期股东负有向公司缴足当期出资的义务,当该项义务未完成时,公司的债权人可向股东要求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二是未履行当期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操作建议对于银行、保险、金融、基金、投资等特殊类别的公司,仍有注册资本额度及缴付时间的限制,篇幅所限,笔者在此不再汇总介绍。实
    2023-06-09
    482人看过
  • 记名股票上需载明哪些事项?
    记名股票要求不仅在股票上需注明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还需要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也登记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等事项。记名股票转让过户时,必须到公司改换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并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上,股东凭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事项行使股东权。因此,公司发行记名股票,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各股东取得其股份的日期,以便于公司股票发行、转让时的立户、建户手续,也便于公司了解和掌握股东人数、股票流向等情况。
    2023-06-09
    223人看过
  • 股东出资证明哪里查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一般都是到工商部门开具的,到工商部门开具股东出资证明需要材料:(一)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二)委托书(盖红章,最好带着公章去);(三)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补足出资、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8条第2款、《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1款、第19条第2款规定,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补足出资,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对出资义务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限制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6条、第17条的相关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解除股东资格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2023-02-28
    316人看过
  • 完美书写股东出资证明的技巧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股东出资证明应写明,1、公司的名称;2、公司的成立日期;3、公司的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6、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7、加盖公司印章,以便之后公司能够有效对出资证明进行审核与管理。可见股东出资证明既要具备实质要件,还要具备形式要件。外资股东出资证明书范本:编号:______________一、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二、公司住址: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___号。三、公司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四、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元)五、公司股东: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______________元。(以上投入资金系本人自有资金,在
    2023-07-01
    229人看过
  • 出资证明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一、出资证明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1、出资证明书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第三十一条,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二、公司章程变更是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同时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2023-06-14
    235人看过
  •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应载明哪些事项?
    上市公司收购采取的如果是要约收购的方式,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应载明哪些事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收购人的姓名、住所;收购人为法人的,其名称、注册地及法定代表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三)上市公司的名称、收购股份的种类;(四)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五)收购价格;(六)收购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保证,或者其他支付安排;(七)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八)收购期限;(九)报送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量、比例;(十)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包括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持续关联交易的,收购人是否已作出相应的安排
    2023-06-05
    485人看过
  • 分公司注册股东会决议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分公司注册股东会决议书应载明哪些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
    2023-04-13
    442人看过
  • 招标资格预审通告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对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地点和截止日期;资格预审的日程安排;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一、工程投标流程是什么工程投标流程:投标人报名、初审;投标人资格会审;发售招标文件;签收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开标;退付投标保证金、收取相关费用;下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二、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性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资格审查是确定政府采购方式重要手段。在制订政府采购计划时,必须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可以了解能达到具体采购各方面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数量,从而决定本次采购
    2023-03-18
    77人看过
  • 证明股东的股份有哪些
    证明股东具有股权的方式有: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股东名册、有关股东出资的证明文件、出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实际出资、实际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等方法。一、我是挂名股东是否可以起诉法人职务侵占挂名股东可以起诉法人职务侵占。法律在规定股东享有权利的时候,仅以股东的身份作为享有股东权的基础,而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或条件;可见,股东只要被公司、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承认其股东身份,就可以依照法律、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与否没有直接关系;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实际出资多少并不能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行使,但是没有出资,该股东将承担《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出资责任。所以说,挂名股东也可以行使起诉权。二、代持股协议会出现哪些风险若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未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或者签订的协议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时,由于实际出资人不是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将无法《股权代持协议》向显名股东主张自
    2023-06-25
    241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一、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2)伤情介绍,包括伤残部位、器官功能障碍程度、诊断情况等;(3)作出鉴定的依据;(4)鉴定结论。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需要哪些材料(一)申请人材料:1、申请人为被鉴定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还应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3、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二)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三)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诊治医院核准的住院病例或者手术记录复印件一份(仅住院病人提供);(四)各项检查报告原件;(五)疾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六)法律、法规
    2023-04-21
    496人看过
  • 有关股东出资的证明文件
    比如股东之间签署的出资协议、银行相关单据、验资文件等。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份公司应当在登记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出资证明书、股东凭证或股票,是最具有实质意义的股东资格证明,在无充足的证据证明此类持股证明为虚假或不合法时,即可以此确认其股东资格。股东出资的方式(1)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资,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物资,不得作为实物入股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转
    2023-08-16
    252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更多>

    #股东出资
    相关咨询
    • 2022年出资证明书应该载明哪些事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3
      有限责任公司在成立后,公司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最后出资证明书需要由公司盖章签发给股东。 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股票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记名股票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股票之上,无
    • XX公司招股说明书需要载明哪些事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7
      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需要载明的事项有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募集资金的用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 出资证明书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29
      出资证明书要记载的事项包括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以及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等。出资证明书具有推定效力。
    • 出资证明书要记载哪些事项,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3
      出资证明书要记载的事项包括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以及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等。出资证明书具有推定效力。
    • 出资证明书的主要特征是什么股东出资证明书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出资证明书的主要特征 第一,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它与设定权利的股权证券不同。 第二,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