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转载版权新规应注重执行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9:21:51 54 人看过

网络转载侵权,一直令作者和网络管理部门头疼的问题,针对维护网络转载版权是否正式纳入相关网络网管理办法,成了社会舆论争执不下。有人担心,网络版权侵权与转载之间,存在违法成本高于上诉成本,很多作者成了网络版权侵权受害者后,无奈现实面临的上诉问题,也有人认为,网络乱象就是网络版权侵权的罪魁祸首。然而,无论是维护网络转载版权规范网络媒体,还是打击网络侵权行为,根据国内多年以来的网络侵权案例,维护网络转载版权,不可能就因《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的实施一蹴而就或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这就需要考虑到被侵权作者的立场。

解决网络转载版权走向合法,这是必须正视的问题。诚如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所言,网络媒体长期无偿使用传统媒体付出大量创造性劳动的内容资源,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这是治理维护网络转载版权漫长道路上,不容忽视的根本弊端,也是多年以来网络版权乱象的根本问题。对于版权保护,我国出台有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著作保护法等等,涉及诸多行业,可是为什么在有关版权保护法的重重保护下,网络版权依然身陷抄袭、篡改,原因在于版权保护法在实际操作上,执行效应不强。

出台《网络版权转载同通知》,从作者维权角度上,有了可依可遵的网络规定,但在现实实施仍欠缺一定的强制性措施。网络版权同实际意义上的版权有着千差万别,例如一篇网络评论与实际书籍一般,在人的意识心理上,造成了差距。笔者喜写网络文稿,文章被一字不改的抄袭着其他网站,署名作者不是本人,在这种情况下,我都是非常无奈,也不会追究责任。究其缘由,在于我的上诉成本大于网络媒体的违规成本,中间费用相差甚大,意识心理上也不会在意被侵权。因此,这种心理也成了滋生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的难题。

对于网络写作者来说,宣传作用大于版权,很多时候只要网络能够达到宣传自身作品的作用,就根本不会去履行繁杂的授权手续,报酬也不复存在。简单来说,知识产权或网络转载版权固然重要,但在互联网时代,你不投无报酬的文稿,自然会有其他人去投,你投了不要报酬,自然也就不再网络转载媒介侵权责任。这就形成了小成本作者难以上诉大资源网络媒体的尴尬,不过这也是现实。

当然,不说规范网络转载版权就无计可施,在笔者看来,出台许多有关版权保护法律,不如多利用网络手段来维护作者版权。中国音像协会数字音像工作委员会发起的中国国际知识产权维权监测平台即426so平台将于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上线,主要针对院线新上映影片的网络盗版,为各类影视版权人提供作品传播监测、盗版预警、盗版源头追踪、侵权证据固定等一系列检测维权服务。这就是一个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来规范网络本身不良产物的有效措施。如同,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徐家力所言,这一平台的建立有助于解决中国著作权网络侵权维权成本高、取证难的问题,从而能在实际问题上,用实际手段解决问题,不再让作者在维权路上摇摆不定!(长江网占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版权相关文章
  • 网络转载新规定不得歪曲删节
    国家版权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通知》明确,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不得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同时也强调要引导报刊单位和传统媒体进一步改进内部版权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报刊单位明确有关作品权属提出了指导意见。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积极开展版权合作,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转载环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国版办发【2015】3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合法、诚信经营,推动建立健全版权合作机制,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当遵守着作权法律法
    2023-06-08
    403人看过
  • 网络转载会不会侵权
    一、网站转载的文章是否拥有著作权作品都享有著作权,而著作权的所有人为该作品的作者。那么,何谓“作品”?网站转载的文章属于“作品”吗?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2条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所以,结论很清楚,网站上转载的文章作为纸媒体文字作品的数字化形式,是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仍为该文字作品的作者。二、网络转载会不会侵权
    2023-04-29
    253人看过
  • 网络分享应以尊重版权为前提
    部分作家与百度公司的谈判日前破裂。百度文库声称自身是免费分享平台,拒绝承认侵权事实。声讨百度的作家群体快速扩大,韩寒连发谴责性质的博文。百度本能地展开公关行动,回应说让作家提供作品全文,以便配合他们的版权作品DNA识别技术。作家们讥讽该方案为“保护费模式”。百度再发声明,对伤害作家感情表示道歉,承诺彻底清理未获版权方授权的文档。百度公司的态度有所软化,但在最基本的是否侵权问题上决不退让。这一方面说明随着越来越多的作家加入抗议队伍,百度感到了道义上的压力;但另一方面也显示,即使如此,百度仍在观望舆情,避免留下侵权口实而招致对方的法律攻击。这种首鼠两端的做法将本次版权之争带入更加复杂的境地。然而对网民及诸多看客而言,实有必要澄清误解,取法文明之举。作家们已经尴尬地发现,当他们在维权时受到了相当大的负面评判。有人说他们是为了赚钱而罔顾传播义务,更有议论将他们污名化为炒作来抨击,更多的人则对互联网
    2023-06-08
    291人看过
  • 网络转载:转载的文章拥有著作权吗?
    对于转载很多人都认为其侵犯了自身的权利,认为转载过后就没有了著作权,至此导致了很多人想不让别人转载其文章。对此,作为作者的或者文章发布平台的网站,在文章转载过后是否还有著作权呢?首先来看看网站转载的文章是否拥有著作权?每个作品都享有著作权,而著作权的所有人为该作品的作者。作为转载的文章是不是作品呢?是不是都拥有著作权呢?1、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2条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
    2023-06-07
    489人看过
  • 法律对网络转载侵权问题的规范
    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有关借条的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
    2023-07-05
    488人看过
  • 网络转载是否涉嫌侵权?
    所谓的网络转载就是指在自己的博客、网站、自媒体上发布别人的文章、音乐等文件。近些年由于政府加大了对版权的重视,在未经授权转载至公共网络算侵权,而未经授权转载至非公共网络不算侵权。经授权转载至公共网络或非公共网络都算不侵权。国家版权局发布通知规范网络转载国家版权局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通知要求,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不得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通知全文如下: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国版办发【2015】3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合法、诚信经营,推动建立健全版权合作机制,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规
    2023-07-06
    465人看过
  • 网络文学转载是侵权吗?
    一、什么是网络文学转载网络文学转载:指在非原作品发表网站,重新发表该作品,但前提是标明并非再次发表者原创。转载的定义一定是声明了非原创的,直接照搬内容不声明是非原创的是抄袭而非转载。二、网络文学转载是否侵权,关键是看其是否违法了?(一)对于网络文学转载的侵权的理解:1、网络文学转载是否合法:即网站是否有权在未经许可、不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内容。通观我国的著作权法,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使用他人作品都应该通过合同约定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相应的报酬。也就是说,许可与付酬是合法使用他人作品的一般原则。这也充分体现了法律对著作权的尊重与保护。当然,这一原则也存在少数例外,即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2、在合理使用的情形下,使用者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在法定许可的情形下,使用者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相应的报酬。3、著作权法对于这两种情形下,谁可以使用,使用什么样的作品,在什么条件下
    2023-06-07
    460人看过
  •  网络文章转载侵权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将他人文章转载至网络平台而未标明出处及作者姓名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同时,引用他人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标明为自己原创作品也会侵犯著作权人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因此,为了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侵权行为,请在转载或引用他人作品时标明出处及作者姓名。虽然原文中已经明确了文章的来源,但由于作者并未授权,因此将他人文章转载至网络平台的行为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2、转载他人文章,但未标明出处及作者姓名,属于侵犯了著作权人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3、引用他人作品的部分甚至全部内容,并标明为自己原创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 法 律 风 险 】 未 经 授 权 转 载 他 人 文 章 , 会 带 来
    2023-09-06
    136人看过
  • 如何认定网络转载侵权
    一、如何认定网络转载侵权1、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互联网媒体依照前款规定转载他人作品,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2、报刊单位之间相互转载已经刊登的作品,适用《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3、报刊单位与互联网媒体、互联网媒体之间相互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不适用前款规定,应当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4、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不得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5、《著作权法》第五条所称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该单纯事实
    2023-04-29
    477人看过
  • 网络转载侵权怎样认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合法、诚信经营,推动建立健全版权合作机制,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互联网媒体依照前款规定转载他人作品,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2、报刊单位之间相互转载已经刊登的作品,适用《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3、报刊单位与互联网媒体、互联网媒体之
    2023-06-12
    171人看过
  • 网络转载会涉及到侵权吗
    一、网络转载会涉及到侵权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未经作者的同意,私自转载作品并且不注明出处的,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
    2023-04-29
    65人看过
  • 转载新闻是否需要支付版权费?
    转载新闻并不属于侵权,而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而除时事新闻以外的新闻作品,如新闻摄影,时事性文章,通讯等并没有被排除保护。因此对于转载的新闻,其转载是不会导致侵权的,受到著作权的保护。不是新闻单位设立的网站转载新闻有什么规定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转载的作品是原报社履行职务撰写的职务作品或法人作品,可以不经过原报社的许可,但应当向该报社支付稿酬;转载的作品是《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除作者声明不许转载的以外,既不需经过许可,也不需支付稿酬;转载的作品是一般投稿人的作品,可以不经过许可,但应当向作者支付稿酬。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
    2023-07-01
    479人看过
  • 如何应对网络版权乱象
    国家出版广电总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在“网2014”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后,还乘势而上,与互联网信息技术办公室一起,积极部署开展“剑2014”专项行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针对“互联网侵权盗版”目前,“建网2014”专项行动正处于开展投诉举报阶段,并开始部署清理检查。各级版权行政部门正在积极收集线索,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国家版权局正在对第一批网络盗版案件进行清理核实。从目前的投诉举报来看,文字、电影、音乐、游戏等作品仍然是网络盗版的重点。因此,“建网2014”专项行动以数字版权保护为重点,加大对互联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和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以版权管理促进网络治理,以著作权保护维护网络安全国家版权局将直接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其他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移交当地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机构将加大工作力度,敢于碰硬
    2023-05-07
    78人看过
  • 网络转载引用需注意哪些问题
    网络转载引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
    2023-06-13
    176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版权
    词条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版权与著作权是同一概念,版权可以自动取得,也可以登记取得,是作者对自己的著作享有的法定权利。 版权有效期是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 更多>

    #版权
    相关咨询
    • 网络转载侵权怎么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7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最高院解释》也规定“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根据《最高院解释》的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
    • 网络图片转载被告侵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8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网络转载侵权哪个法律法规最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13
      网络转载侵权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等等。 根据《最高院解释》的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
    • 时事新闻网络转载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9
      《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第四条表明,《著作权法》第五条所称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该单纯事实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凡包含了著作权人独创性劳动的消息、通讯、特写、报道等作品均不属于单纯事实消息,互联网媒体进行转载时,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 网络转载怎样才能避免侵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
      网络转载如何避免侵权? 1、转载经授权的作品; 在网络上转载他人文章、图片时,尽量使用他人已经明示授权使用的作品,尽量不转载网上来源不明的作品。 2、注明联系方式; 如果说要转载未经授权使用的作品,又无法与权利人取得联系的情况,建议可以在文章尾部注明相关情况,比如在文章下方标注:“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或者“注明稿费领取的联系方式”等等,虽然这种做法不能完全避免侵权,但可以降低被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