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儿婚后是否有赡养父母的法律义务
女儿婚后有赡养父母的法律义务。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法定义务,成年的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定义务。抚养与赡养都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放弃。而且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她的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赡养义务的内容
赡养义务包括:
1.给付赡养费,在经济上供养被赡养人,保障其衣食住行等方面;
2.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在生活中予以照料;
3.尊敬、关心和陪伴被赡养人,在精神上予以慰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三、不给赡养费有什么后果
1.如果被赡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赡养费的,可能会被人民法院执行财产;
2.如果被赡养人拒不支付赡养费,同时还有其他恶劣情节,构成犯罪的,会面临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n(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n(二)追索劳动报酬的;\n(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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