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伤保险待遇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01:50:15 191 人看过

(一)医疗待遇

1、医疗费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医疗费赔偿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赔偿额=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天数

4、辅助器具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辅助器具费赔偿额=普通型器具的单价数量

(二)伤残待遇

1、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4个月

(2)二级伤残: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2个月

(3)三级伤残: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4个月

(4)四级伤残: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8个月

(5)五级伤残: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6个月

(6)六级伤残: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4个月

(7)七级伤残: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2个月

(8)八级伤残: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0个月

(9)九级伤残: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8个月

(10)十级伤残: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6个月

3、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90%

(2)二级伤残: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85%

(3)三级伤残: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80%

(4)四级伤残: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75%

(5)

五、六级伤残: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70%(五级)、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60%(六级)

(三)因工死亡的赔偿金

1、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6个月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若该配偶为孤寡老人,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2)其他亲属:每月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30%(若该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48-60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南昌市养老金待遇计发
    (一)退休条件法定退休年龄:1、单位职工男工人、干部年满六十周岁,女工人满五十周岁,女干部满五十五周岁。2、国有企业和城镇县以上集体企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岁、女满四十五周岁且从事特殊工种的(一)退休条件法定退休年龄:1、单位职工男工人、干部年满六十周岁,女工人满五十周岁,女干部满五十五周岁。2、国有企业和城镇县以上集体企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岁、女满四十五周岁且从事特殊工种的连续工龄超过一定年限。3、私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及其他人员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周岁(经本人申请男可延至六十五周岁女可延至五十五周岁)。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在1995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或在1995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加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职
    2023-06-09
    341人看过
  • 职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职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法律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023-04-22
    414人看过
  • 怎么计算工伤待遇
    工伤赔偿金额如何计算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未出人护理的,单位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二、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由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应当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您可以询问当地劳动部门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乘以确定的护理等级百分比。4、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工资:350025=8
    2023-08-09
    267人看过
  • 计发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数
    计发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本人工资,按职工受伤或者死亡前12个月本人平均工资计算,低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本人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计发基数。实行年薪制等高收入职工计发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数,比照上述规定执行;今后国家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参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收入职工计发工伤相关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秘[2003]25号)发布日期:2003年1月25日执行日期:2003年1月25日
    2023-06-09
    135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待遇纠纷算不算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是工伤职工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一、劳动仲裁要花钱吗?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交费的。发生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二、哪些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以下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1、劳动者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引发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残疾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5、个体工匠与帮工、
    2023-06-24
    323人看过
  • 南昌市生育保险有怎样的待遇
    南昌市生育保险新政策:保险费率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南昌市生育保险费率将调整为0.5%。南昌市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低于3个月支付额度的,要制定预警方案。累计结余不足支付时,要通过加强支出管理、临时补贴、调整费率等方式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确保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南昌市生育保险新政策:生育保险待遇(一)生育津贴: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为标准,按照规定的产假期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享受的休假期计发;(二)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三)疾病医疗费:包括因生育引起产后大出血、产后感染、产褥热、产后**病、妊娠合并肝炎疾病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的医疗费,凭病历和医疗费用发票支付。(四)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一般避孕药具、环孕检、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人工终止妊娠术、输卵(精)管结扎术以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的费用。生育医疗费
    2023-05-31
    410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计算一级伤残的待遇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2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
    • 2018贵阳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17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主要是: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工伤保险是计算工伤待遇,还是算一级伤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1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
    • 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中是否有误工费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3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争议,劳动争议时效为一年。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误工费的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假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
    • 如何办理南昌市工伤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1
      《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其年龄(周岁)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或者等于10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依次为40个月、34个月、28个月、2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