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不当得利多久的时间归还,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04:18:18 422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不当得利多久的时间归还

民法典规定,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而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期限一般是3年,从知道利益受损后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

(一)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二)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

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

通过以上的分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受损失的人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的,应该在知道利益受到损失后三年内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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