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与人事仲裁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7:34:50 440 人看过

一、劳动人事委员会和劳动仲裁区别

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如下: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人事仲裁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节和仲裁的活动。1、受案范围不同。人事争议仲裁主要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人事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等发生的争议。2、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不同。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是按照人事部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建立的,人员由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工会组织、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的。3、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时效不同。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上述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 送达公告什么意思
    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方法: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凡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并将有关情况附卷备査。一、法院传票寄到家里没人签收退回了怎么办法院传票寄到家里没人签收退回了,法院会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二、传票送不到被告人手里怎么办啊传票送不到被告人手里的,可以
    2023-03-15
    236人看过
  • 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有何区别?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有何区
    从本质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截然不同的。《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是我国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在民商事领域内统一建立的法律制度;而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则是国家针对劳动争议的特殊性,在该领域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制度,其与有关国际公约所称的仲裁并无任何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七条特别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另行规定,不适用仲裁法。归纳起来,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设于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2.在受案范围方面,仲裁涵盖民事、经济的绝大多数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劳动
    2023-06-06
    293人看过
  • 劳动仲裁仲裁费谁出,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费不用双方出,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不收取费用,劳动仲裁流程是当事人去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后进行立案调解,调解不成的下达裁决书。一、劳动仲裁仲裁费谁出劳动争议仲裁是不收费的,所以不用出仲裁费。但是如果进入诉讼程序,那么是要收费的,劳动纠纷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10元。但是如果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则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二、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劳动仲裁流程是:劳动仲裁委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
    2023-06-04
    388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如何维权?
    一、什么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二、受理范围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三、受理事项(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023-03-27
    192人看过
  • 仲裁与劳动仲裁的相同点
    一、仲裁与劳动仲裁的相同点仲裁与劳动仲裁的相同点如下:1.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2.仲裁被受理后都会被开庭审理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二、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如下:1.法律依据不同。普通仲裁依据的是仲裁法
    2023-06-05
    382人看过
  • 人事仲裁不等于劳动仲裁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时效不同人事争议仲裁办法中多处提到时效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时效包括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逾期再申请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受理机构必须在15天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决定并通知本人。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30日。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处王友芝处长介绍说,以往发生人事争议时,通过信访解决,一般需要半年或者一年的时间才能解决。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上述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除外。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不同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实行分级别管辖。根据仲裁办法的规
    2023-06-10
    100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与工资仲裁有什么区别,劳动监察局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二者的区别,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三方面的代表组成。二是法律行为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作用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三是工作职责不同劳动监察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依照法定的行政职权主动进行,不需要相关人提出请求;而劳动仲裁机构则是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需先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案件,否则,仲裁部门不主动介入。四是法律地位不同在劳动
    2023-02-26
    35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是否可以请人代劳仲裁?
    劳动仲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劳动仲裁可委托人代理吗1、依据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是可以委托代理人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需要向代理人出具委托书,由仲裁机构审查代理人的资格。2、仲裁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仲裁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仲裁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劳动者的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
    2023-07-07
    378人看过
  •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是什么意思
    解除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离职两年还能仲裁吗不一定,要以计算基数为依据计算年限,确定是否超过仲裁时效首先,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的申请具有时效性,一般为一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其次,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只要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1年内,就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二、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长时间当事人在产生劳动争议后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
    2023-03-04
    63人看过
  • 仲裁管辖与仲裁当事人
    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进行的基石和条件。管辖权的问题没有处理好,没有管辖权,即使做出了裁决书,也可能被法院撤销或者拒绝执行。一、撤销国内与涉外仲裁裁决的区别是什么撤销国内与涉外仲裁裁决的区别在于: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所涉及的问题不同;2、对于国内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3、同时,根据实质性问题,如果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隐瞒足
    2023-03-13
    182人看过
  • 劳动合同争议的仲裁与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我们身边肯定有发生过很多的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事情,劳动合同是一个合同,有的时候签订不当往往会有一定的争议问题。对于劳动合同的规定当中就有仲裁和诉讼时效,这是我们国家为了应对发生的问题规定的。那么仲裁和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呢?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与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诉讼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
    2023-06-27
    473人看过
  • 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基本相同的
    人事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均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即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一般应当在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一、人事仲裁与的受案范围是不同的根据《省仲裁暂行办法》的规定,人事争议仲裁主要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按照国家规定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工资、、辞退、履行聘(任)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包括虽没有签订书面聘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聘用关系满1年后发生的人事争议;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人才流动争议和其他人事争议。所以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人事仲裁解决。仲裁受理范围主要包括:①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
    2023-03-26
    394人看过
  • 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不同的。
    根据《甘肃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的规定,人事争议仲裁主要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按照国家规定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工资、辞职、辞退、履行聘(任)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包括虽没有签订书面聘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聘用关系满1年后发生的人事争议;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人才流动争议和其他人事争议。所以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人事仲裁解决。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主要包括:①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②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③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④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法律、法
    2023-03-21
    306人看过
  • 申请劳动仲裁费用是多少什么是劳动仲裁
    一、申请劳动仲裁费用是多少什么是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不需要缴费。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申诉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1)仲裁申诉登记表;(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
    2023-06-06
    34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一裁终局原则是什么意思,劳动仲裁一裁终局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4
      仲裁有一裁终局原则。其中有许多可以仲裁,例如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就不同的,商事仲裁是依据《仲裁法》的,一裁终局。劳动仲裁依据的是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有些是一局终裁,有些是可以再到法院起尝筏佰禾脂鼓拌态饱卡诉。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
    • 劳动仲裁是什么意思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1、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2、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劳动仲裁的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
    • 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6
      1.【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人事仲裁】受案
    • 仲裁是什么意思,仲裁的做法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0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仲裁就是其中之一。仲裁是指双方协议将争议提交给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方,第三方判断争议是非曲直并作出裁决的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不同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的自愿和强制调解。它是一种特殊的调解,是一种自愿公断,不同于诉讼等强制公断。合同仲裁一般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关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受裁判约束的制度。在约
    • 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程序是哪些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