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置业:夫妻出资比例的不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8:04:50 244 人看过

男女双方共同出资,婚后买房,房产证有两个人的名字,但出资比例不同,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由双方平均进行分割。在没有书面的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在婚后买房,共同出资,并且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出资份额不同的,离婚时对于房屋也应该平均分配。

婚前婚后买房区别

婚前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区别是:

1.婚前买房一般分配给一方独自所有,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买房一般分配给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2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离婚后夫妻财产划分比例研究
    夫妻离婚后财产的划分没有具体比例,分割的方式如下: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二次财产划分是否有时间限制夫妻离婚后的二次财产划分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为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前述行为的,可以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7-08
    319人看过
  • 婚后产权证上比例夫妻怎么分
    1、产权证上有明确的产权份额。如在申办时没有注明,产权部门就会按产权登记人数,平均分配份额。如想从新明确比例,办理房屋析产登记就可以了,只收登记费。2、房产证写两人名字,没注明各自份额的,属共同共有,就是双方共同拥有该套房屋的权利,两个共有人的权利是相等的。如果要分比例,原则上是自行约定。如果判决离婚,法院才按各自提供的依据裁定比例。3、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购房,离婚时已经领取产权证,并且没有按揭贷款或者按揭贷款已经还清的房产,对这类房产的分割比较简单,平均分割,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由愿意或应当接受该房产的一方支付一半的价格给对方。4、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购房,已经取得产权证,但是尚有部分贷款尚未还清,由得房的一方支付现在房屋市场价值的一半给对方,尚未还清的贷款由得房的一方自行偿还。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产权比例,可以直接上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夫妻财产约定。不需要交税,也不需要其它手续就可以办理,
    2023-04-02
    295人看过
  • 出资不足不能改变出资比例
    2004年底,某物业公司经工商局核准登记成立,该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分别由股东杜某出资20万元、李某出资15万元、董某出资15万元。2005年初,沈某通过受让董某股权的方式进入该公司。嗣后,公司召开股东会修改了原公司章程,新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载明:公司更名为置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000万元,股东出资数额、方式为:杜某(现金、无形资产)260万元,李某(现金、无形资产)250万元,沈某(现金、无形资产)490万元,即沈某的股权份额为49%。据此,公司办理了相关注册资本验资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事隔不久,沈某以验资及工商登记手续有瑕疵,杜某、李某实际出资只有35万元为由,请求法院按实际出资比例确定股东的出资比例,即确认其在公司的出资比例为96.5%。杜某、李某辩称:置业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是经过法定程序确定的,有股东会议纪要、公司章程修订案等法定文件为证,不能擅自改动;其出资已到位并经过
    2023-06-09
    193人看过
  • 出资比例与夫妻财产约定是一回事么
    出资比例与夫妻财产约定是一回事么?出资比例与夫妻财产约定不是一回事,持该种观点的主要依据在于:尽管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占有、使用、管理、处分、收益进行约定,但这种约定财产制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便属于无效。根据公司法的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的是两个以上的不同所有权的出资构成,即每个股东应是其出资的所有权主体。目的是为了防止股东借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来规避其本来应当承担的无限责任或其他义务,避免损害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的利益。正因为如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95)第303号《关于公司登记管理中的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意见》第5条规定:“家庭成员出资设立有限公司,必须以各自拥有的财产承担相应的责任。登记时需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协议”。显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以股东名义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
    2023-02-23
    157人看过
  • 婚前买房出资比例不同,离婚如何分配
    一、婚前买房出资比例不同,离婚如何分配?可以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二、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分割房产吗?可以,离婚后起诉分割房产的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哪些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四、离婚房
    2024-02-04
    86人看过
  • 持股比例和出资比例的区别
    一、持股比例和出资比例的区别持股比例和出资比例的区别如下:1.股权是指股东因认缴出资而在公司享有的权利,出资比例是股东认缴出资占全体股东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2.股东持有的股权份额为出资比例工商登记按此计算,一般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权利;3.有些权利只要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或章程规定,就不能按出资比例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收出资比例分红;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收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股东会议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持股比例多少算控股持股比例50%算控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
    2023-04-16
    269人看过
  • 公司工商登记的出资比例可不可以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
    原告黄*华(化名)被告陈*平(化名)案由离婚纠纷原、被告经自由恋爱,于1985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较好,并于1987年生育一子。后因夫妻感情性格不合,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原告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的财产有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公司财产、家庭使用财产等共计100余万元,属夫妻共同财产。经查,1996年,夫妻双方与第三人共同成立一家公司,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为原告出资30万元,被告出资50万元,第三人出资20万元。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就离婚及离婚的除公司的财产、债务外其他问题均达成协议,但对于公司的财产、债务争议较大。法院认为:原、被告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因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依法调解,无和好可能,应准予离婚。原、被告在庭审过程中就子女抚育问题,除公司的财产
    2023-04-26
    88人看过
  • 婚后买房夫妻共同出资买的不动产如何处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平均分割。而且房产证上可以写夫妻二人的名字,根据2011年国税局的最新规定,不会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征税。婚前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区别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若要离婚要分对方一半,即使
    2023-08-05
    277人看过
  • 夫妻共同还贷比例怎么算
    夫妻对房产共同还贷的,其房产的增值部分应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在双方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情况下,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男方经济犯罪离婚后财产女方能够分到吗男方经济犯罪离婚后财产女方能够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夫妻双方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财产是怎样处理的呀离婚时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
    2023-04-10
    221人看过
  • 婚后买房首付比例不同
    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的,不管事后双
    2023-03-30
    125人看过
  • 长沙外资企业的出资比例是多少
    根据现行的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按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手续进行审批和登记。通过审批的,颁发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取得登记的,颁发在企业类型后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流程有哪些?外资公司注册流程1、外商控股企业需完成营业执照公证。控股企业位于何地,则需找该地律师事务所完成公证,或者到法院进行公证。然后工商局核准名称,申请者可使用外商控股企业的名字进行核名,也可以使用新名字办理核名;并且申请者需要提供所有股东、法人和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称多个,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及出资期限,公司经营范围,股东、法人和财务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2、做工商注册材料:
    2023-04-05
    445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合伙企业出资额的分割问题
    夫妻离婚后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股权?离婚时夫妻分割公司股权的办法:1、夫妻双方、其他股东能够就该股东配偶受让股东身份达成协商的,可以由配偶受让股东身份;2、夫妻双方、其他股东不能够就该股东配偶受让股东身份达成协商的,但愿意其他股东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
    2023-07-20
    178人看过
  •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增值部分如何按比例分配
    在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价值增长分配方面,通常情况下,所有共同财产的增值部分都应进行平均分配。而所谓的共同财产,就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各种类型的财产。这些财产不仅包括实物资产、金融资产等具体形式,也包括无形的精神财富,如知识产权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4-07-24
    166人看过
  • 2人合伙做生意出资比例不同
    一、2人合伙做生意出资比例不同合伙人出资按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不同,出资方式也有所不同,即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二、合伙协议无效的情形《民法典》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200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2023-06-06
    455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离婚怎么分割出资比例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解释(二)第17条规定的基本处理原则是与第16条公司股份处理基本相同。但由于公司法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同,特别是公司法规定,公司股权只能转让,不能抽资,而合伙企业可以退伙退资,因此,允许是合伙人一方退伙,由法院处理退伙资产,这一点与公司股权处理不同,其他各点相同。
    • 夫妻成立,占比例不一后怎么分,是按比例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7
      平均分割。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 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增值分配是按比例的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08
      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增值部分可以按比例分配,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共同财产增值部分一般是算夫妻间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只要双方能够就按比例分配增值部分达成合意,可以按照协议结果进行分配。
    •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首付比例不一样夫妻二人也出首付一部分离婚怎么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7
      该问题中由于首付是三方出资,且属于婚后购买那么该房产应该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双方父母出资部分,如果有证据应该按照债务关系处理。同时,由于该房产没有办理权属证,那么无法通过诉讼方式分割,建议协商处理,或者办理权属证后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 (2)公司出资资产比例结构设置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7
      公司出资资产比例结构设置 出资比例结构,是指发起人出资总额中各种出资所占的比例情况。为保证公司资产结构的合理性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发起人在确定出资比例结果构成中,应当注意保证公司资产应有的流通性和变现性。 在出资资产中涉及知识产权等出资资产形式时,出资比例结构的确定,一方面,要控制各种资产形式的具体比例,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有形资产;另一方面,对于无形资产价值上的不稳定性和变现上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