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后,是否应该赔偿房屋主的损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09:55:22 445 人看过

可以,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第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第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第四,对老城区、建成区一般按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每月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给予过渡费补助,新区一般按6元的标准给予补助;18个月以上30个月以下(含30个月),过渡费补助按2倍计算;30个月以上的,按3倍计算。

强制拆迁房屋的合法程序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需要明确的是,即使是违法建筑被强拆的,也是需要由法院来进行判决处理的,具体情况根据法律适用情况而定的,如果由法院根据实际来进行判决处理的就是合法的,如果未进行判决处理的,而擅自进行强拆的,那么就是违法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拆迁相关文章
  • 房屋被强制拆迁应该怎样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一、购买房屋未过户即被法院查封如何维权通常情况下,该类案件发生的背景多为,出卖人涉诉,其债权人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查封登记在出卖人名下的房产。那么在案件中,债权人通常为为原告或申请人,出卖人通常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此时,购买人并不是诉讼当事人,不能直接参与到诉讼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人应向法院提出查封异议(保全阶段或审判阶段)或执行异议(执行阶段)。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解除对涉案房屋的查封措施,或裁定中止对该房屋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包括案件的原告、被告)对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再审或提起诉讼。也就是说,购买人向法院提出异议的,可能需要经过审判程序最终予以确认。最终法院支持异议人请求的,应解除对涉案房屋的查封措施,或裁定中止对该房屋的执行,否则
    2023-06-22
    291人看过
  • 房屋强拆怎么赔偿损失?
    一、房屋强拆怎么赔偿损失?房屋被合法强拆根据房屋价值的损失、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等方面的内容确认赔偿数额。1、房屋价值的损失。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3、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被拆迁人,当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强拆后,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有效维权,切勿因过了时效而失去了胜诉权。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二、强制拆除属于什么行政行为?1、行政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是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其履行义务,实现行政决定内容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2、行政强制执
    2023-06-15
    488人看过
  •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赔偿哪些损失
    (一)支付拆迁补偿金或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二)如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还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即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和使用性质,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三)支付搬迁补助费;(四)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一)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二)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三)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由各区、县政府按其划定的区域范围定期公布。(四)价格补贴:价格补贴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建委、市房地资源局制定。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或等于最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最低补偿单价×补贴系数;被拆除房屋市场评估单价高于最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
    2023-03-01
    188人看过
  •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赔偿哪些损失?
    (一)支付拆迁补偿金或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二)如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还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即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和使用性质,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三)支付搬迁补助费;(四)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1.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2.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3.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由各区、县政府按其划定的区域范围定期公布。4.价格补贴:价格补贴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建委、市房地资源局制定。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或等于最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最低补偿单价×补贴系数;被拆除房屋市场评估单价高于最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最低补偿
    2023-04-10
    97人看过
  •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赔偿哪些损失
    1、对国家土地上非住宅进行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非住宅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临时建筑,不能取得拆迁补偿。3、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一、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实际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要按照以下处理:1、首先,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签订之后,意
    2023-03-25
    315人看过
  • 违章建筑被强拆,拆迁方应该赔偿损失吗?
    现实生活中违章建筑是非常多的,而违章建筑一般是指违反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划要求,未经审批而兴建的建筑物,违章建筑是会被强拆的。对于违法的建筑、临时的建筑进行强拆的,拆迁方是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但强拆行为造成建筑内的损失的,要给予赔偿,补强拆人也可以要求赔偿拆迁安置费用。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一、高速路旁边违建要怎么赔偿高速公路旁边的违建被拆除不予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
    2023-04-11
    451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拆迁是一种拆迁行为,即拆迁人未按照条例的规定给予拆迁补偿、未安置拆迁户,并作出书面决定后,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房屋拆迁决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 更多>

    #强制拆迁
    相关咨询
    • 租房者应否要求拆迁强拆人赔偿损失?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9
      租房者要求强拆赔偿,除非是给租房者造成损失或者伤害才可以,首先要搞清楚一点的就是:行政救济的前提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告之间具有利害关系。在征收拆迁中,房屋承租人作为基于民事租赁合同取得房屋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主体,当强拆行为发生之后,除了房屋本身之外,财产权利受到损害最多的就是房屋的实际居住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承租人,承租人的实际财产权利因强拆行为受到了实际损害。因此,承租人与强拆行为具有直
    • 房屋拆迁是否强制性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4
      房屋拆迁不具有强制性,但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 房屋强制执行后是否可以强制拆迁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06
      可以。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具有法律效力。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执行案件即告执结。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此外,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
    •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赔偿哪些损失?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赔偿被拆迁人的多项损失。(1)支付拆迁补偿金或实行房屋产权调换;(2)如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还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即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和使用性质,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3)支付搬迁补助费;(4)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赔偿哪些损失?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赔偿被拆迁人的多项损失。(1)支付拆迁补偿金或实行房屋产权调换;(2)如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还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即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和使用性质,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3)支付搬迁补助费;(4)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参考法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