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方面的基本情况
(1)章程中有无反并购条款;
(2)股东情况;
(3)原来员工中有无并购障碍;
(4)反垄断诉讼的可能性;
(5)法律允许其在多少范围内回购股份;
(6)争取善意并购的可能性;
(7)并购无效的诉讼的可能性。
2、并购中存在的陷阱
(1)信息失真
信息失真是实施并购的最大陷拼。
保证条款是买卖双方从法律上界定被购企业资产的最主要内容,也是卖方违约时买方权利的最主要保障,目的是买卖双方都明确地知晓交易的标的为何物,即其在法律上所定义的财务、经营和资产范围,所包含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保证条款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公司的合法性,相关法律文件的有效性,法律主体成立性,对公司股权所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股
权末经质押或提供其他担保。
②公司对其会计账册上注明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合法拥有的权利范围及其限制条件。
③保证公司的重大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反映。
④对公司或有负债的说明、法律状态的维持。
⑤最低损害数额。
⑥合埋的保证期限(如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等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和税务违法的追诉期、政府的批准期限等)。
⑦买方的及时违约通知条款和合理的补救措施条款。
⑧卖方应赔偿头方事由,卖方的总贝任不超过收购口同的总价条款。
⑨多个卖方的连带责任条款。
(2)经营障碍
并购的是一个能够运转的整体企业,而不仅仅是简单的资产总和。
法律安排:
①被并方授权新设公司择期收购被并方的股份等,并使被并方股东在形式上放弃对并购方的禁止同业竞争的请求。
②实施并购后,被并方在一定年限内在一定市场范围内不得从事相同品牌、相同产品的生产、销售。
③被并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或辞职后一定年限内担任其同业公司的高级职员。
④被并方原从事技术和市场的人员,通过劳动合同或其他形式明确限定若离开公司,应在若干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工作及泄露或利用自身所掌握的原企业的商业秘密。
(3)第三方恶意
(4)特许经营风险、反垄断风险、同业竞争风险
一、组织并购班子
由并购专家、律师、注册会计师成立一个专门的班子,进行并购对象进行全面、彻底、动态的调查和分析。
1、并购专家的任务:
(1)提出对资产的处置意见和建议。
(2)提出建立、健全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3)提出人员的安排意见和建议。
(4)提出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意见和建议。
2、律师的任务:
(1)使并购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合法化,并提出最低法律成本及最高效率相平衡的意见和建议。
(2)协助处理战略性法律事务,如市场开发、长期投资、合营合作等。
(3)协助处埋预防性法律事务,如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环境保护监督、合同签订与履行监督、诉讼过程监督、公司规章制度执行监督、知识产权管理监督、劳动人事监督、投资风险监督和授权委托制度监督等。
(4)协助处埋善后性法律事务,如纠纷谈判、调解、仲裁、诉讼等。
(5)协助处理非法律事务,如制定董事会议事日程、会议记录、与关联公司法律关系的协调等。
律师应着重审查双方主体,释义条款,先决条款,陈述和保证条款,并购标的条款,债务承担条款,或有事项(未决诉讼、仲裁或索赔,或有行政处罚、担保、合同之债,在环保、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方面的或有侵权之债,应收票据贴现),证券、股权、联营等长期投资风险等的处埋条款,土地使用权条款,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条款。
3、注册会计师的任务:
(1)协助并购专家和律师计算相应的整合成本,对财务和税收方面提出成本最低化意见和建议。
(2)协助建立可供并购方控制和监督的财务管埋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
公司在并购时需要了解并购对象的基本信息,并购专家、律师、注册会计师在并购中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213人看过
-
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
468人看过
-
并购基金募集对象有哪些?
170人看过
-
寻找并购机会,确定并购对象
193人看过
-
外资并购及基本规则解释
414人看过
-
海外并购的基本含义
195人看过
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能债权债务关系的必须是有效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 更多>
-
能成为收购和并购的并购对象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2不一定。收购和并购都是企业合并的方式,它们之间不完全一样,存在一些差别。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股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的一定控制权;并购除了收取其他公司的股权之外,还可以通过获取目标公司的特点资产达到一定的控制权,比如,知识产权。并购一般指兼并和收购。 两者存在以下几点差别: 1、在并购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并购后,并购企
-
并购基金募集对象一般都是针对谁的呢?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30控股型并购模式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周期且必须有一个清晰的投资理念,目前国内的PE市场还相对处于发展阶段,因此控股型并购模式操作比较少见,主要是参股型并购模式。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为并购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如过桥贷款,以较低的风险获得固定或浮动收益,同时可通过将一部分债务融资转变成权益性资本,实现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第二种参股型并购是向标的企业进行适当股权投资,也可以联合其他有整合实力的产业投资者为主导投资
-
了解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的基本情况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2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
-
如何设立并购基金并购基本有哪些模式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12一、并购基金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私募投资基金有三种设立方式,即公司制、契约制与合伙制。专业从事并购重组的产业基金不能以契约式存在,只能以公司制或合伙企业的形式存在。 若选择先成立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或合伙企业,用于充当并购基金的GP,再挖掘项目,设立并购基金,募集LP的,需特别注意:目前各地工商局已普遍暂停办理投资类企业的设立登记事宜。北京市工商局于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