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房地产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2:44:11
393 人看过
涉外房地产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房地产关系、从理论上说,涉外房地产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是指涉外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中,有与国外或境外相联系的某一具体因素。狭义的理解,是指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客体房屋、.土地位于我国境内,主体具
涉外房地产关系
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房地产关系、从理论上说,涉外房地产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是指涉外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中,有与国外或境外相联系的某一具体因素。狭义的理解,是指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客体——房屋、.土地位于我国境内,主体具有涉外因素。例如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我国取得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权,依法与我国政府部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后,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从而使该房地产具有涉外因素,构成涉外房地产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什么是涉外房地产,涉外房地产怎么继承
299人看过
-
涉外房地产纠纷中的涉外因素
408人看过
-
财产关系:夫妻与涉外的纠纷处理
255人看过
-
涉外房地产继承及转让
456人看过
-
涉外关系仲裁的管辖权
87人看过
-
探究涉外民事诉讼与外国关系的联系
22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词条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最新文章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
涉外居住地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上的经常居所地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7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适用法问题的说明(1)第15条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发生或变更,结束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场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常住场所
-
涉外收养关系怎么写?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8涉外收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收养,即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狭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
-
涉外房地产是怎么回事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5涉外房地产,泛指我国与国外有关的一切房地产活动,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外国人所购房产。涉外房地产可以从3个方面来认识: 1、主体涉外,指房地产经营主体或财产权益主体具有涉外因素。不仅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属于涉外房地产,而且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承租国内房地产情况,也属于涉外房地产,因为房屋及土地的所有和使用直接关联
-
婚姻家庭关系涉外财产如何分配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0《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