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挑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8:13:50 233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起诉流程”的解答如下:

对于交通肇事罪流程中,对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程序和具体方法如1、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对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一定要快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迅速抢救伤者,控制肇事者,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寻找目击证人,勘查事故现场,对肇事逃逸的要及时布置警力进行堵截。进行现场勘查时一定要及时迅速、全面细致。对现场的证据一定要及时提取,依法提取,妥善保管。对需要检验、鉴定的要及时进行检验、鉴定。2、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它对能否构成刑事案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及时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为证据(鉴定结论),它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和证据的集中体现,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勘查、调查后做出的专业性很强的科学结论,它只是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不是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是当事人保护自己合法、正当权利的依据。3、立案、破案

对经过调查的交通肇事案,符合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且归自己管辖的,应当立即转为刑事案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报经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予以立案。立案后,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的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立案,与其它刑事案件有所不同。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只有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才能确定肇事者是否有罪。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没有作出事故认定书前,对很多交通肇事案的责任是不明确的,也就是说对能否构成刑事案件是不明确的;因此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很多交通肇事案只有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才能知道应该适用什么样的程序,是该适用一般事故处理程序,还是适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作为办案人员一定要在这个问题上把握准确。

对于符合破案条件的案件,办案部门应当制作破案报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破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的。

破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案件侦查结果;(二)破案的理由和根据;(三)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四)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意见。4、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侦查终结后,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加以整理,按要求装订立卷。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5、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共5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

哪些建筑作品可以得到著作权保护

我国的《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四款明确将建筑作品与美术作品一起列入其保护范围,同时该条第七款规定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即建筑物、设计图、建筑模型均可受到我国著作权的保护。

但并不是所有的建筑作品都能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因为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即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并且必须具有审美意义。即作为著作权法客体的建筑设计至少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独创性。独创性是指由作者(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内容或表现形式完全不同或基本不同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但建筑作品不同于小说、诗歌、绘画等文学艺术创作,因其必须是从功能上要满足人们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并且受到技术、规划、周围环境、地质结构等条件的制约,因此它的创造性要求应是较低的,作为建筑作品,它的独创性更多的应该反映在它是独立创作完成的(当然这并不排除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对已有建筑的借鉴),当该独立创作并没有与已有作品接触后且与该已有作品实质相似,即应认定为具有独创性。

2、可复制性。可复制性,指著作权只保护作者思想的表现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一种知识产品,具有非物质性的特点,必定要通过一定的客观形式(如书、画、图等)表现出来。建筑设计实质也是一种对设计条件、设计要素等信息的组合、安排,这些组合与安排必须要通过设计图纸、建筑模型或建筑物本身作为载体表现出来,这些载体是可以复制的,仅仅在一个设计师头脑中的未通过任何方式表达出来的设计思想是无法复制的,这样即使是再好的设计理念也不能够成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3、具有审美意义。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建筑作品定义为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这就要求该建筑作品是具有艺术美感的,那些仅仅能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求,仅有门有窗有墙有顶而没有任何艺术美感的房子不能称之为建筑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保护相关文章
  • 建筑作品和工程设计图的著作权保护范围吗
    建筑作品属于工程设计图的著作权保护范围。《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023-06-13
    290人看过
  • 建筑设计作品著作权如何登记
    建筑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如何登记可以委托知识产权机构进行著作权登记。版权登记是地方性和全国性的。公司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空白盖章)和著作权登记时的样本,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正面和背面的扫描样本和作品样本。一般收取部分服务费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或者提供作品权利归属证明(如封面和著作权页复印件、部分稿件、样件的复印件和照片等),填写作品登记表,缴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也应当出示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如继承人应当出示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应当出示委托合同)。排他性权利人应当出示其享有排他性权利的合同第九条和第十三条;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准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工作登记证由登记机关根据本办法所附样品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之日起计算,不论原作品是外观设计、照片或者美术作品,你可以到当
    2023-05-02
    363人看过
  • 网页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怎么保护?
    (一)对于构成网页要素的内容本身:事实上,网页内容可能包含文本、图片、图形、广告、字幕、声音等要素,任何可以数字化的材料,都可借助科技手段被编排到网页中。对构成网页的各要素,如其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独立作品,则其应当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毋庸置疑。(二)对于网页予以著作法保护的路径分析:有法院将网页认定为汇编作品予以保护,并区分了“网页版式设计”以及“体现对素材内容进行选择和编排的网页”;有法院则未提及作品类型,仅概括性适用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界定。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倾向于将满足条件的网页认定为汇编作品予以保护;在个案审理中,严格按照法律关于汇编作品的规定进行判断,以确定权利人所主张的网页内容是否属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汇编作品,理由有以下几点:其一、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并且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而作品的本质属于无形物,与一般的有体物有所区别,该由信息构成的成果由于天然缺乏排他性,人们很难自
    2024-01-22
    122人看过
  • 【著作权保护】各类作品的保护期限
    各类作品的保护期限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有多长?(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2023-06-08
    51人看过
  • 对建筑作品的著作权期限有何规定
    根据作品的性质和著作权主体,保护期如下。提交人作为公民的保护期为其生前和死后50年,至其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日期是最后一位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保护期为50年,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但是,作品创作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特殊作品的保护期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是,作品自创作之日起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作者身份不明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五十年。作者在这里的“身份不明”,是指作品以假名、化名、化名或者无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身份的情形。作者身份在五十年以内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依照本法规定。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著作权期间,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
    2023-05-07
    109人看过
  • 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形式,不保护作品的内容。
    这就意味着软件作品的构思不受保护。而软件作品与传统的文字作品不同,其实质只是一个算法,是数学的逻辑组织,是纯粹的科学原理和抽象的公式,是自然规律的直接反映,不同软件具有相同实质,软件间的区别大部分就在于“构思“。软件作品的构思不受保护,只有作品的表现形式受保护,即程序代码受保护,但若一软件作者费尽苦心独具匠心编写的程序?;构思“、“创意“被他人抄袭,他人利用另一种编程语言“翻译“其作品(由于技术进步,可能出现以说明书等文字材料为基础复制软件的事件),按现行著作权法,创作人的“脑力“无法得到保护。此种情形的发生将令创造者的开发热情大大降低,违背著作权法“鼓励创作“的初衷。一、著作权法只禁止抄袭,并不禁止两份独立创作作品的相似。对二人独立开发出来类似的软件怎样区别;怎么界定他人通过逆向工程分析法开发出的类似软件;对通过修改或改变语言形式制作的抄袭品、仿制品怎样处理,现行著作权法无所适从。善良的
    2023-04-02
    279人看过
  • 著作权人死了之后著作权法还保护作品著作权吗
    著作权人死了之后,著作权依然受法律保护,个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
    2023-03-24
    270人看过
  • 著作权保护作品具体包括什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的要件
    一、著作权保护作品具体包括什么著作权保护作品具体包括: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二、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的要件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具备的要件:1.独创性,也叫原创性,是首要条件。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内容或表现形式完全或基本不同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即不是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的作品;2.可复制性,是能以某种物质复制形式表现的智力创作成果。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这里不排除对未被有形载体固定的口头作品的保护;3.著作权作品是作者的思想表现形式,即单纯的思想或情感本身而不具有文学、艺术等客观表现形式的,不能成为著作权客体。三、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
    2023-04-30
    356人看过
  • 对于著作权的保护建议
    (一)权属清晰是基础应当通过合作方的合作合同(包括合同签约主体架构的选择、合同内容的细化、交易模式的选择等)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不得出现权属不清晰的情形;(二)对外宣示应准确应当在影视作品中的片头和片尾用准确、清晰的语言来描述著作权归属于谁,避免仅仅使用制片人、出品人等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字样。(三)保护方式宜多元由于著作权是法定的,我们不能随心所欲的创设权利。为避免出现在合作过程中出现非法定情形的侵权行为无法追究的情形,建议将各种可能出现的著作权争议,尽量在合作合同中一一列举,清晰表述,日后发生争议后可直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方责任,以弥补侵权责任保护方式的不足。一、电影作品著作权属于谁啊(一)不同法制国家确定的主体也是不同的比如大陆法系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苏格兰等。他们只承认个人是作者,由制片人制作的电影作品的著作权首先是属于编剧、导演、摄影等电影作者而不是给予制片人,而制
    2023-04-06
    361人看过
  • 【著作权保护纠纷】时事新闻著作权保护的制度构建
    时事新闻著作权保护的制度构建从保障权利人的角度出发,无论是否向时事新闻发布人支付报酬,但必须在转用时注明该信息的来源,从而确保权利人的信誉。此外,还应当在以下三个方面修正有关时事新闻的法律规定。第一,删除《著作权法》中“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规定。综合上述分析,《著作权法》第22条第3、第4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已经从法律层面摒弃了《著作权法》第5条的规定,亦即对时事新闻予以保护。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国家的法律上有例可循:根据英国1892年Walter诉Steinkopff一案的判决,只要新闻被记录在实物作品上就认为具有版权。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成果解读这一规则,就是说只要新闻被某种载体承载并表现出来,即应当受到保护。《意大利版权法》第101条规定:“在注明出处和不违背新闻业公正惯例的前提下,可以复制新闻报道。但下列行为视为非法:在实际公报发布16小时内,或在通讯社授权发布的报刊发行
    2023-06-08
    357人看过
  • 比对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在概念、归属和权利行使上存在差异。演绎行为是演绎者的创造性劳动,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影视作品属于特殊作品类型,其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现有作品所产生的作品,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权是谁?一般情况下,作者拥有其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作品产生的方式比较特别,或者属于特殊作品种类,著作权的归属则有特别规定。影视作品即属于特殊的作品种类,其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一般来说,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所有。但是,由于影视作品一般都包含演绎作品的特征,并且是由集体创作完成,包含制片者的巨额投资、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以及演员等众人的参与,作者比较难以界定。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
    2023-07-03
    203人看过
  •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构成要件
    一、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构成要件第一,应当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第二,应当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第三,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一)一般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第一,公民的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绝大多数国家著作权法均规定,公民的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我国在制定著作权法时,参照《伯尔尼公约》要求的最低标准,规定了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第二,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的保护,大多数国家规定作品保护期为50年,但也有一些国家规定的保护期少于50年。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
    2023-06-08
    360人看过
  • 如何保护侵犯著作权合作作品作者的权利?
    1、如何保护侵犯著作权合作作品作者的权利(1)自我协商。如果侵权后双方能够和解,不仅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名誉损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何保护著作权侵权(2)调解。意思是双方在第三方协助下协商解决争议。调解人的范围很广。当事人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委托的机关或者个人主持调解。然而,调解必须以自愿原则为基础。只要一方不愿意调解,就不能强迫其调解(3)仲裁。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通常仅限于合同纠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仲裁条款。著作权纠纷发生后,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不愿调解或者调解后反悔的;当事人在著作权合同中没有书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已经作出,但在法律上
    2023-05-07
    334人看过
  • 著作权不保护什么作品,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类型
    一、著作权不保护什么作品著作权不保护的作品: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而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决议等。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同样,许多国家对故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以及蔑视宗教信仰的作品也不给予著作权法上的法律保护。3.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其著作财产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不支付任何报酬加以利用,但不能损害作品作者的人身4.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这类作品包括三种。第一、国家的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第二,时事新闻。第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类型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类型: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
    2023-06-21
    107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保护是指法律授予创作者对其原创作品的独有权利,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这些权利涵盖复制、发行、公演、展示和修改等方面,确保创作者享有对其劳动成果的控制权。 著作权保护的目的是激励创造,促进文化繁荣,同时为创作者提供合理的回报。... 更多>

    #著作权保护
    相关咨询
    • 建筑作品该如何保护作品的版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8
      建筑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主要是对建筑作品所体现出的独立于其实用功能之外的艺术美感的保护,只要未经权利人许可,对建筑作品所体现出的艺术美感加以不当使用,即构成对建筑作品著作权的侵犯,而不论此种使用是在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中,还是工业产品中,亦即不受所使用载体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 设计作品在保护的时候,著作权法保护建筑作品取得方式是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8
      1、原始取得 所谓“原始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权利为取得基础,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原始取得所获得的著作权是完整的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全部著作权的权能。著作权的原始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 (1)、自然人因创作行为取得著作权。 (2)、法人等组织因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就法人等组织而言,它们在主持体现其意志的创作活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原始性获得著作权。
    • 著作权的作品权保护期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06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
    • 【著作权保护】著作权作品的定义与保护条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著作权作品要成为著作权客体,须具备的条件(著作权客体的构成要件): 1、独创性。亦称原创性,是作品成为著作权客体的首要条件。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内容或表现形式完全或基本不同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即不是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的作品。 2、可复制性。符合著作权保护条件的作品,通常都能以某种物质复制形式
    • 国家著名建筑属于著作权保护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2
      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即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根据《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作品的种类有很多种。其中,在工程建设领域较为常见。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