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中南军政委员会司法部答复有关执行保证债务问题的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1:25:50 276 人看过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军政委员会司法部

发布文号: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八日调呈字第四七号来函收悉。关于有关执行保证债务的问题,经我们提出初步意见呈由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同意,现在分别答复如下,希即转知赣州市院及崇仁县院参酌办理。

(一)几个保证人担保一个债务,原则上是应该共同担负偿还责任的,法院处理时必须深入调查,了解保证人的经济能力,然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地责成该保证人等个别、分别、或平均负担,但个别保证人代偿全部或大部分债务后,要求其他保证人平均负担者,仍应承认其有使其他保证人平均负担的权利,于有资力清偿时予以清偿。

(二)在公私债务案件进行中,准许被告(债务人)取保,保证书上注明保款数字,到期保证人是应负代偿责任的,如不履行,一般说可以查封拍卖其财产,但财产系投资于正当工商业者,应注意尽可能不妨碍其生产发展。

(三)因来文对第三个问题所述的保证人究竟是保证被保人履行哪一个义务,未曾说明,故不好答复。如所保即系公款,当然应负代偿责任,于必要时,可将其财产查封拍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拆迁强制执行的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1999-2-14【实施日期】1999-2-14【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1998]行他字第13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7〕赣行申字第01号《关于蔡春龙诉上饶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申诉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强制拆迁前,应妥善解决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或者周转用房问题;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或者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裁决作出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拆迁的,方可强制拆迁。
    2023-06-10
    313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厅关于侄子女代位继承权问题的复函
    【发布日期】1964-2-10【实施日期】1964-2-10【发布单位】最高法院司法行政厅【文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公证处办理了杨漪云遗产继承事件以后,杨瑞馨的子女钟志和等八人向本院提起申诉,要求参予继承。我们是不承认侄子女的代位继承权的。现钟志和等提出杨瑞馨在经济上曾给予杨漪云许多帮助;杨漪云也曾给他们某些姊妹以帮助。如情况属实,可以考虑对钟志和姊妹中生活困难的人,由遗产中给以适当照顾。此点由你们酌定,并告诉申诉人。
    2023-06-10
    390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在合同中协议选择管辖法院问题的复函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5)冀法经二请字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约定选择上述列举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依据本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4条的规定,该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如果当事人约定选择上述列举以外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因其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也应认定该约定无效,不能以此作为确定管辖的依据。
    2023-06-09
    9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不动产的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管辖问题的答复
    【发布日期】1995-8-24【实施日期】1995-8-24【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5〕140号《关于执行非诉行政案件是否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意见,即有关不动产的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可以由被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哪个法院执行,可由申请执行人选择。此复。
    2023-06-10
    302人看过
  •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服务中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国家计委办公厅文号:计办价格[2002]38号发布日期:2002-1-14执行日期:2002-1-14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报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送审的函》(法办[2001]6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同意最高人民法院所属司法鉴定中心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为其提供司法鉴定服务时,收取司法鉴定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刑事案件法医检验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1999]第006号)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二、当事人交纳司法鉴定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审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给予减收或免收鉴定费用。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四、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收取上述
    2023-06-06
    472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青海省非金属矿工业公司债权债务清偿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青海省非金属矿工业公司债权债务清偿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91〕青法经字第15号、〔1991〕青法经发字第20号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鉴于青海省非金属矿工业公司是经过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故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宣告破产。清偿债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此复
    2023-06-05
    48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呈报死刑复核问题的函
    1962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我院为了保证复核死刑案件不出差错,曾于1962年2月17日以〔62〕法文字第5号通知中规定,凡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报送复核死刑案件时,应尽量用书面报告,并且尽可能把事实写清楚。只有个别需要及时处理的案件,由于时间紧迫用书面报告来不及的,才能用电报报核。同时对报告或电报的内容,提出了七项具体要求。但是迄今仍有很多高级人民法院并未遵照上述通知的规定执行。现在我院根据中央严格控制适用死刑的精神,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切实贯彻执行少杀的方针和坚决避免再发生错误,特明确规定自1962年5月15日起,凡高级人民法院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的案件,除需要紧急处理的可以使用电报以外,均用报告送核,并须一律附送全卷。不论用报告或电报均必须认真按七项规定写清楚。同时,希望你们对中级人民法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报送死刑案件,也作出相应的规定。
    2023-04-22
    31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卖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为无效问题的复函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京高法[1996]385号《关于查封房屋因未告知房管部门被出卖应如何执行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物资公司诉北京亚运特需供应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作出的[1994]中法调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虽未抄告房管部门,但已送达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诉前保全的裁定是不准上诉的裁定,依该裁定书保全查封被告的房产,属合法有效。北京亚运特需供应公司在此后擅自将其已被查封的房产转卖给北京沃克曼贸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无效合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995]高经终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该案保全查封的房产为执行的标的物是正确的。北京亚运特需供应公司在其未能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还债义务时,以拍卖或变卖本案保全查封的房产的价款偿还债务,于法有据。至于北京沃克曼开
    2023-06-10
    113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前行政审判试点工作中几个问题的答复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行政诉讼法实施前行政审判试点工作几个问题的紧急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在行政诉讼法实施前,最高人民法院选择若干人民法院进行试点,为1990年10月1日全面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创造条件,积累经验,这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各试点法院应当将试点工作计划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以取得权力机关的支持。二、试点单位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判,对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受案范围原则上不能进行试点,如果地方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提出扩大受案范围的意见,有关人民法院认为具备条件的,报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三、试点单位对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罚款金额和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及治安行政案件的裁判方式不能进行试点外,其他均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判。按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所处的罚款的金额
    2023-06-06
    28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几个涉及房屋典当问题的函》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4年12月15日(84)豫法民字第3号关于在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遇到几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我们研究分别答复如下:一、关于处理房屋典当回赎计算期限是否扣除私改时间问题。我们认为:在落实私房改造政策中,如果确属不应改造的出典房屋,当时不能按契约规定期限回赎,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出典人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现在产权已经退还,原房主(即出典人)要求回赎的,同意你院意见,被改造时间不计入时效期间。二、关于你省(81)80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与我院《意见》第58条是否矛盾问题。处理典当纠纷,主要是根据典当契约的规定办理,只有契约上有典期未注明绝卖已逾期10年或未定典期30年的,才适用《意见》第58条。而你省(81)80号文件第四条明确规定是指典当契约有典期并载明过期不赎作为绝卖的,按契约规定执行。故二者并不予盾,同意你院对两个文件的分析意见。三、关于“文革”
    2023-06-05
    70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中两个具体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发布文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来文就司法部1956年12月4日所发《关于律师参加诉讼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列两个具体问题,因与最高人民法院1956年10月所发《各级人民法院刑、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以下简称《总结》ぉ中的有关规定不一致,请予以明确。经我们共同研究后,特答复如下:一、关于辩护律师查阅案卷材料问题。《通知》(三ぉ规定,“辩护律师有权查阅全部案卷材料”;但《总结》规定,“评议记录应当保守秘密,当事人及辩护人不能阅览”。我们认为,评议记录可另本装订,附卷。其他虽与案件有关而不属于诉讼过程中的材料(如与他案有关的线索材料等ぉ,可另订副卷。评议记录和副卷材料都不予律师阅览。除此以外的全部案卷材料(包括起诉书、答辩书、证据、供词、勘验单、鉴定书等ぉ,法院应该无保留地让律师查阅,不得借口保密而不给阅览。二、关于人民
    2023-06-11
    495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劳动教养人员离婚问题的复函
    全文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56年×月×日〔56〕法办研字第8011号报告收悉。关于处理劳动教养人员离婚的问题,同意你院的意见。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劳动教养人员离婚问题的请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去年肃反运动开展以来,机关、企业、团体、学校中有一部分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被送往劳动教养,最近据我省玉溪县人民法院报告,该县玉河农场中,不少劳动教养人员配偶向法院申请离婚(多系女方),其理由大多以对方隐瞒历史、系反革命分子,过去因觉悟不高被欺骗结婚,现因政治思想分歧,为划清敌我界限坚决要求离婚,而其中不少还是在肃反运动前经过自由恋爱才结婚不久的,男女双方多数原来都是机关、企业的职工,该县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感到困难,提出:被送劳动教养是否可作为离婚的主要理由。我们认为:劳动教养属社会就业性质,而不是一种刑事处分,故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离婚问题,应与处理一般公民的离婚问题相同,经向双方
    2023-06-11
    264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否执行其分支机构财产问题的复函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经)函〔1991〕38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0〕经执字第20号“关于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否执行其分支机构财产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据来文看,本案被执行人本溪化工塑料总厂(下称“总厂”)的管理体制、经营方式,在案件执行期间与案件审理期间相比,尽管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总厂与其分支机构的关系及各自的性质并未改变,总厂的经营活动仍由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具体体现,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仍是总厂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属总厂所有的财产,仍为总厂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因此,在总厂经济体制改革后,不应视其为无偿付能力。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对总厂的债务,同意你院的意见,第二审法院可以裁定由总厂的分支机构负责偿还。此复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否执行其分支机构财产的请示报告(〔1990〕经执字第20号)最高人民法院:原告
    2023-06-05
    29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
    1979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了迎接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于各地在学习和工作中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经我们共同研究,作如下通知:一、关于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由哪一级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和哪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问题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原则上应与各级人民法院管辖审理的案件范围相适应。对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和第一百条的规定,凡经县(区)公安机关侦破的,可向县(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对于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三)两项案件,县(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认定性质正确,应报地区检察分(市)院,由地区检察分(市)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支持公诉;对于(二)项案件,
    2023-06-11
    13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那个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30
      法院执行局与执行庭合署办公,为人民法院内设执行机构是对判决结果的执行机构。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级别管辖,执行本院一审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执行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
    • 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人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8
      2008年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人的规定是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
    • 最高法院执行查封分配中的优先债权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9
      优先债权是关于“对查封财产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优先权的债权”的简称。关于这一简称,我们曾考虑过“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债权”等多个名词,后来参考相关司法解释的表述,采用了优先债权的概念。优先债权具体包括各种担保物权担保的债权及各类型优先权担保的债权。具体主要包括如下几种: 第一,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解决抵押权担保债权执行法院与首查封债权执行法院之间处分权的冲突,是本《批复》的主要目的。 第二,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做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1次会议通过。第一条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当将案件委托异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案件中有三个以上被执行人或者三处以上被执行财产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以外,且分属不同异地的,执行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报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
    •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有关问题的批复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30
      1999年1月19日(1998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31次会议通过法释〔199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我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以后,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反映该解释第三百五十三条中规定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不明确。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