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拖欠租金不归还租赁物,怎么要回租赁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20:33:49 147 人看过

一、民法典规定拖欠租金不归还租赁物,怎么要回租赁物

承租人迟付租金,是严重违约行为,出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如要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支付逾期利息,甚至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等。

但是在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迟付租金时,出租人一般不可以直接收回租赁物,应该先向承租人催款。催款最好是使用书面形式,既利于确保承租人可以看到催款信息,又利于保存催款证据。在承租人收到催款信息后,又未在给出的合理时间内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进而收回租赁物。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且解除租赁合同后,出租人也理应再次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但是一般情况下,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可以擅自收回租赁物。因为出租人擅自收回租赁物的,可能会给承租人造成损失,届时承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了。

当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承租人也应该返还租赁物。但生活中,因种种原因,某些既不付租金又拒绝返还租赁物的承租人,也是存在。如遇到这类承租人的,不要掉以轻心,最为妥当做法就是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要求支付相应的租金,索取违约金、逾期利息等费用。

而且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还可以在承租人就是不付租金不返还租赁物的情况下,拿着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收回租赁物,收取租金、违约金、逾期利息等费用。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通常是由被执行人承担的,不用白不用。

其实,真正因租金及租赁物纠纷闹大法院的,还是少数,这既有租金费用一般不高的因素,也有依法维权意识不强的原因。发生租赁纠纷,一般都是能协商解决的尽量协商解决,但当忍无可忍或租金数额大、租赁物价值高昂的,尽早委托专业租赁纠纷律师协助维权追偿无疑是一种相当好的选择。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三条【出租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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