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误工费的时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14:22:35 76 人看过

工伤误工费的时间一般是从受伤的当天(第一天)开始计算的。赔偿的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一、误工费的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二、误工费包含的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三、误工费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乘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乘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2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误工费相关文章
  •  误工费的起始时间
    误工费的计算起点是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的时间,如果受害人因受伤导致残疾,则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受害人支付的其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正常从事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在计算误工费时,通常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的时间作为起点。如果受害人因受伤导致残疾,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受害人支付的其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正常从事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素材中提到的误工费可以计算多久?根据素材中提到的误工费,我们可以得知这是一道关于误工费计算时间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因此减少的收入应包括减少的收入额。因此,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应该是从侵权行为发生开始,到被侵权人减少的收入停止的时间。具体的计算时间可能会因地区、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2023-08-22
    176人看过
  • 伤残津贴计算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通常情况下,职工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申请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可以进行选择。如果是一次性支付的,那么一般是在工伤鉴定后一年内进行赔偿。要是分期按月支付的话,就有点像工资那样,每个月定时支付。一、不同级别工伤伤残津贴怎么算1、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其计算公式为: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例如:马某为某汽车生产厂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在工伤事故发生前,马某的工资为1200元少月,按照上述公式,其应获得的伤残津贴为:1200元/月×90%=1080元/月,马某所在的汽车厂地处我国东部沿海某农业大省,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00元/月。这样,马某按照公式计算的伤残津贴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就可以确定为1080元/月。2、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其计算公式为: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5%例如:李
    2023-03-16
    80人看过
  •  工伤认定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计算的。同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工伤认定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工伤认定的时效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工 伤 认 定 需 要 多 长 时 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下,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
    2023-09-15
    447人看过
  • 工伤伤残津贴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
    一、工伤伤残津贴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通常情况下,职工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申请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可以进行选择。如果是一次性支付的,那么一般是在工伤鉴定后一年内进行赔偿。要是分期按月支付的话,就有点像工资那样,每个月定时支付。二、伤残津贴计算标准(一)按月长期享受1、1-6级伤残依次分别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伤残津贴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等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调整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停发伤残津贴。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可要求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
    2023-06-05
    219人看过
  • 工伤待遇从何时起开始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伤待遇从何时起开始工伤待遇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后经过相应的鉴定定性为工伤开始就可以算起,并且我们要知道我们国家对于工伤待遇补偿是有等级规定划分的,对于工伤不同的等级相应的工伤待遇也是不同的。《社会保险法》第38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二、出了工伤何时认定工伤工伤认定一般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30
    2024-01-21
    500人看过
  • 工伤申报时间从受伤开始吗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一、4.工伤认定的时间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
    2023-04-07
    438人看过
  • 从什么时候开始,治安拘留时间开始计算?
    治安拘留时间是从进入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治安拘留日期从什么时候算(一)《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一个拘留日。(二)行政拘留的时间是从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如果在派出所传唤时间超过24小时,派出所就应当折抵拘留期限。没有超过24小时,则从下达决定书之日起算。比如5月26日被公安机关传唤,但5月27日才下达了拘留决定,拘留时间为五天,则在6月1号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
    2023-07-11
    128人看过
  • 车祸中脑出血误工费天数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一、车祸中脑出血误工费天数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1、车祸中脑出血误工费天数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定残时开始计算,如果是有稳定收入的受害者那么误工费就是自己计算其实际的收入;如果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话则是按他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如果无法提供近三年的证明的话,那就是按当地相似的行业的平均收入来计算。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二、车祸脑出血赔偿多少钱要看交通事故伤残评出什么级别的,不同级别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残疾赔偿金计算的重要内容,伤残等级的大小往往决定残疾赔偿金的大小。【法律依据】
    2023-06-11
    479人看过
  • 计算政治权利剥夺时间从何时开始
    一、计算政治权利剥夺时间从何时开始剥夺政治权利开始计算的时间是:1.判处死列、无期徒刑的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从判决生效时计算;2.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3.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起与管制同时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二、剥夺政治权利多长时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包括四种情况: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执行,即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
    2023-08-28
    435人看过
  • 工伤鉴定的起始时间是从哪一天开始算起的
    一、工伤鉴定的起始时间是从哪一天开始算起的工伤鉴定的时间是从工伤认定后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开始。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二、工伤鉴定费多少钱工伤鉴定费标准是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每例收取200元劳动鉴定费。因工负伤、患职工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因病、非因工负伤办理退休退职职工的鉴定费,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否则,由申请方负担鉴定费。对鉴定不服申请复鉴的,复鉴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原鉴定方支付鉴定费,复鉴不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申请方支付鉴定费。三、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工伤鉴定的结果一般六十日内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2023-10-22
    205人看过
  • 误工费从出院后开始算吗
    误工费的计算通常是自受伤之日(即首次出现伤害症状的日期)开始起算,而非在病患痊愈出院之后才启动。关于误工时间的规定,一般来说是由受害者所接受的诊疗结构出具的相关证实文件来体现的。如果受害者由于受伤导致肢体残疾,需要长时间地停止工作,那么误工时间将被计为直至进行伤残鉴定之前的那一天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4-07-27
    142人看过
  • 工伤的诉讼时效从多久开始算?
    1、工伤需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起诉。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四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4、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
    2024-04-16
    433人看过
  •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的计算: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一、现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只剩48年怎么办土地使用证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一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根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控规调整控规主要明确地块四至、地块性质(商业/住宅/教育等)、地块容积率、是否有控制建筑高度、地块内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境保护规定等内容。也许很多人认为
    2023-02-24
    168人看过
  •  临时工受伤后如何计算误工费?
    该段内容讲述了由于临时工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计算方法。如果员工有固定的收入,误工费应为其误工收入(以天/月/年为单位)乘以误工时间;如果员工没有固定的收入,则误工费应为其误工时间(以天为单位)乘以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以天/元为单位);如果无法确定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则误工费应为其误工时间(以天为单位)乘以相同或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以天/元为单位)。由于临时工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计算方法如下:如果员工有固定的收入,误工费应为其误工收入(以天/月/年为单位)乘以误工时间;如果员工没有固定的收入,则误工费应为其误工时间(以天为单位)乘以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以天/元为单位);如果无法确定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则误工费应为其误工时间(以天为单位)乘以相同或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以天/元为单位)。 临 时 工 误 工 费 计 算 方 法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
    2023-09-11
    377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误工费
    词条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是由肇事方承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更多>

    #误工费
    相关咨询
    • 误工费如何认定误工费的计算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8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是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机会和劳动报酬的赔偿,被告若确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定残后仍从事一定工作的,可以相应折抵误工费的赔偿数额。
    • 工伤认定时间没有明确的该怎么办?工伤认定时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8
      就你所提,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结合你的问题,劳动者提起工伤认定的起算时间,应当是自工伤事故结果发生之日开始起算。所以你仍然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另附:第三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 计算误工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有哪些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20
      法律分析 在计算误工费时,一般是从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的时间开始的,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受害人支付的其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正常从事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 工作时间开始计算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4、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除了应支付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和治疗与休养期间工伤津贴外,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用工人得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 工伤赔偿的事故责任从多长时间开始计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05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