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执行阶段有优先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08:12:06 305 人看过

人民法院对于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一、什么情况需要财产保全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财产保全必须满足的条件有: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三、怎么申请公司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权相关文章
  • 案件在执行阶段还需要保全吗
    一、案件在执行阶段还需要保全吗一般不需要,但仍可申请。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第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第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第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
    2023-04-30
    77人看过
  • 财产保全能在执行阶段实现吗?
    执行阶段可以保全财产。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执行阶段财产保全不需要提供担保吗民事案件到了执行阶段,就不能申请财产保全了,财产保全应当在起诉前或者诉讼中申请,到了执行阶段,应当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
    2023-07-08
    267人看过
  • 如何保全债务人执行阶段的债权
    要对债务人实行债权保全,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如果债务人具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的,则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撤销权之诉。一、合同保全是什么意思合同保全意思是一种保护债权的行为,具体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二、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第一,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怠于行使必须是
    2023-03-12
    136人看过
  • 执行阶段诉讼费怎么支付
    申请执行案件,指依据相关法规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对已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法院调解书进行强制执行。同时也包括在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的执行,以及由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的执行。此外,还包括申请承认并执行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及境外仲裁机构所作裁决等事项。其相关的缴纳费用标准如下:1、若无明确的执行金额或者价值数额,依法应向法院支付申请费用50至500元不等;2、若执行金额或者价值数额不超过10,000元,则应支付50元申请费用;如果超过此数额但低于500,000元,则超出部分按1.5%比例支付申请费用;若超过500,000元且低于1,000,000元,则超出部分按1%的比例支付申请费用;如超过1,000,000元,则超出部分按照0.5%的比例支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尚未加入登记的权利人向有管辖权的
    2024-04-30
    148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执行受偿可以优先吗?
    一、诉前财产保全执行受偿可以优先吗?不可以优先受偿,财产保全期间,财产是处理冻结状态的,不可以私自执行受偿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诉讼保全只是一种诉讼保障制度,不管是诉前保全还是诉中保全都是为了防止债务人在诉讼期间恶意转移,或处分财产导致日后判决难以或无法执行,其目的均是为了日后更好的执行,而不是将诉讼保全等同于抵押权可以在日后执行中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这样就会导致先到期的债权人将债务人的财产保全,而后到期的债权人即使想保全也无从可保。二、财产保全的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
    2023-06-03
    207人看过
  • 诉讼阶段放弃继承如何执行
    一、诉讼阶段放弃继承如何执行被执行人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放弃继承的行为、或者确定放弃继承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执行阶段放弃继承是否允许执行阶段放弃继承是允许的,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的。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具有最高的法
    2023-06-08
    177人看过
  • 诉讼阶段犯八类错误,会导致执行阶段无回款
    在办理执行案子的过程中,发现大量的案件在执行阶段没有回款,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当年在诉讼的时候,没有考虑周全,没有提前考虑执行回款的“思维逻辑和操作方法”导致的。以下是八类常见的错误:(1)起诉个体户的时候,忘记起诉登记的经营者了;(2)起诉个体户的时候,忘记去查个体户登记档案,档案显示是“家庭经营”,忘记起诉他老公、老婆了;(3)起诉“个人独资企业”忘记起诉“出资人”了; 发现他老公/老婆还在公司担任监事,忘记一并起诉了;(4)起诉分公司的时候,忘记起诉总公司担责了;(5)起诉公司的时候,忘记将可能担责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给诉了;(6)起诉借款的时候,忘记去查对方收款后,这个款又没有流向他老婆,忘记在一个诉讼中处理“共同债务”了;(7)起诉的时候忘记做保全了;(8)发现对方
    2024-12-17
    360人看过
  • 执行阶段财产保全不需要提供担保吗
    一、执行阶段财产保全不需要提供担保吗民事案件到了执行阶段,就不能申请财产保全了,财产保全应当在起诉前或者诉讼中申请,到了执行阶段,应当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
    2023-06-17
    18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是否包括执行阶段
    民事诉讼包括执行阶段。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具体如下: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一、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
    2023-07-07
    218人看过
  • 先予执行即是诉讼中的行为保全吗
    在行为保全正式确立为民事诉讼制度之前,一些法院通过适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先予执行适用范围进行了适度扩张,使得先予执行具有了部分行为保全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司法实践的需要。但行为保全毕竟不同于先予执行,虽然两者都强调了裁定事项的紧急性.其救济方式都可以表现为要求一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但二者仍然存在本质差别,不能互相替代。(1)制度目的不同。行为保全的目的在于,通过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避免给申请人造成损失或使损失扩大;而先予执行的目的是解决申请人在生活或生产方面的迫切需要,使申请人的权利在判决之前获得全部或部分的满足。(2)发生时间不同。行为保全既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诉讼开始前进行;而先予执行只能在诉讼开始之后,判决作出之前作出裁定,因为先予执行是提前实现判决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要求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过法院的审理程序加以明确后方可作出决断,因此在诉
    2023-06-14
    193人看过
  • 强制执行阶段能够申请财产保全吗
    一、强制执行阶段能够申请财产保全吗?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的时间是不一样的,两者的区别包括:1、申请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申请人一般是法院作出的判决的受益人;2、申请阶段不同。财产保全的申请分为诉前、诉中执行前的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申请一般在判决生效后,原告或被告一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时;3、执行对象不同。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法院判决的义务方的义务内容。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
    2024-01-26
    85人看过
  • 诉前保全工资卡有清偿优先权吗
    一、诉前保全工资卡有清偿优先权吗诉前保全工资卡没有清偿优先权。申请财产保全不等于取得优先受偿权,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可见,财产保全的目的只是为了防止财产的流失,避免执行落空,法律并没有赋予财产保全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财产保全并不在优先受偿权范围之列,优先受偿权的立法目的是对特定债权的特别保护,显然,财产保全与是否能够优先受偿无关。二、可以诉前保全工资吗诉前保全,能保全被诉人的工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
    2023-06-04
    285人看过
  • 诉讼程序包括执行阶段吗,诉讼程序的特点
    一、诉讼程序包括执行阶段吗诉讼程序包括执行阶段,其中各个阶段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二、诉讼程序的特点诉讼程序的特点是规范性、对话性、程序结果的确定性。诉讼程序是法律规定的解决案件争讼的步骤和方法。司法机关及案件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分阶段有连贯地进行活动。三、民事诉讼调解程序是怎么样的1.调解的开始2.调解的进行(1)调解的进行法院的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2)法院调解应
    2023-06-06
    259人看过
  • 诉讼保全与先予执行的比较
    诉讼保全与先予执行的区别先予执行和诉讼财产保全不同,主要表现在:1.客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客体只能是财产;先予执行的客体即包括财产,也包括行为。2.手段不同。财产诉讼保全的手段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先予执行的手段主要是划拨、扣留、提取财产,强制被申请人作出或停止某种行为。3.目的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目的是限制财产转移和处分;先予执行的目的是在判决前部分实现权利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2023-06-13
    44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权
    词条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优先权
    相关咨询
    • 先诉讼保全查封。后起诉的有优先权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9
      没有的只要案件没有审理结束,应该的合并处理,保全财产按照起诉人的金额数(不是人数),平均处理分配的
    • 民事诉讼包括执行阶段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19
      民事诉讼包括执行阶段。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具体如下: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
    • 谁先保全是不是有优先强制执行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4-04-16
      谁先保全是不是有优先强制执行权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分析如下:1、如果申请执行的财产没有担保物权的,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优先受偿;2、如果有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清偿担保物权后,再由保全申请人受偿。
    • 民事诉讼保全的财产可否优先执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这一规定说明了即便申请财产保全也不会存在优先的结果的
    • 财产不够分,诉讼财产保全人有优先权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9
      依债权平等性原理,应当所有债权人平等受偿。除非对被执行财产享有担保物权,才能优先受偿。比如住房,债务人是在银行办理贷款按揭购买,贷款没有还清,那么,优先偿还银行的权益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