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宅基地是不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买卖宅基地一般是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非法买卖宅基地牟利,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法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拐卖妇女买卖方需要负责什么责任
拐卖妇女,买卖双方都构成犯罪。
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为了出卖而收买,则其行为不能认定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而是已经直接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n(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n(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n(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n(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n(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n(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n(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n(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n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抓捕卖淫者后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217人看过
-
伪基站几台以上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02人看过
-
不追究刑事责任后如何追究民事责任
168人看过
-
如何判刑是不追究刑事责任
205人看过
-
追究刑事责任是不是都要经过法院
422人看过
-
卖淫女被追究刑事责任
210人看过
-
宅基地侵权是怎么追究责任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3若行为人对他人的宅基地作出了侵权薪给,则是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的。侵权人需要赔偿损失、恢复原状、消除影响等。对于赔偿,侵权双方可以互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
突发事件追究刑事责任责任是负责人需要追究主要的吧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8涉事单位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未及时消除隐患、未做好应急设备维护检测、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罚款。
-
无罪追究是否需要刑事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3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一定是无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结束的案件或者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然犯罪,但不需要依法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处理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判,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视为犯罪;(二)犯罪已经过诉讼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免除刑
-
宅基地买卖,买宅基地房需要上税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2如果该房屋下的土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那么该房屋的买卖是受到限制的,即只能转让给同经济组织成员。如果户已经不在集体经济组织中,而成为城镇户口的,是不能购买宅基地上的房屋的。 签订买卖合同,作为买方,应该是和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签署合同,这样可以避免其他是非。想买该房子,应该是先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属于买卖的话,和普通人、普通房一样进行,根据房屋是否满五年、是否唯一
-
非法占用林地追究刑事责任后面的刑事责任需要如何追究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12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30日起施行。第一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