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4:40:42 278 人看过

房屋承租人应履行的义务包括:

1、到期后返还房屋的义务;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的义务;

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屋租金的义务;

4、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租赁合同是什么协议

租赁合同是基于双方同意的协议。其书写应具备以下内容:

1、出租人、承租人的基本信息;

2、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说明租赁房屋的相关情况,如位置、房屋设备等;

4、租金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日期等;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法的约定;

7、约定的其他事项;

8、双方签字盖章,并注明合同签订日期

二、租房合同终止有补偿吗?

租房合同终止,如果是因正常的期限届满而终止、无其他争议事项,双方履行退房手续、无须补偿。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致使房屋受到损坏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终止时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三、开发商延期交房有什么违约金?

1、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首先要看自己与开发商的合同约定中有无违约金条款,若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有约定的,可以直接根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2、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购房人也可以以未按期履行合同约定为由,向开发商要求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违约金的标准以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07: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1.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义务有:2.支付租金的义务;3.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4.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5.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的义务;6.瑕疵通知义务;7.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合同承租人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二、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义务有:1.交付出租物。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3.物的瑕疵担保。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租赁合同出租人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出租人原则上应为租赁物的所有人,对租赁物享有用益权或租赁权的人可为出租人则属例外情形,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房屋的转租。出租人处理租赁业务的一整套会计处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三、租赁合同的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2.租赁物的基本情况;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2023-03-13
    250人看过
  •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应当由谁承担?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应当由谁承担?《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修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当及时、认真地检查、修缮,保障住房安全。房屋出租人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的,可以和承租人合修。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根据这一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房屋修缮义务的承担可按以下方法处理。(1)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出租房屋修缮义务的,应按约定履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由出租人承担。(2)如果出租人确实无力修缮房屋,可以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合修,或者由承租人单独修缮。承租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者由出租人分期偿还。(3)房屋确属危险房屋,可能危及承租人人身、财产安全,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修缮,出租人拒不修缮或者无法告知出租人的,承租人可以自己代修或请人代修。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由出租人负担。(4)承
    2023-04-22
    65人看过
  • 探究承租人在房屋租赁中的权利有哪些?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中享有的权利如下:1、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2、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理房屋;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4、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5、在租赁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租赁住宅,承租人有权安置。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可以享有哪些权利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
    2023-07-02
    328人看过
  • 出租人需履行哪些房屋维修义务?
    出租人的维修义务,具体如下:1、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租赁物;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3、租赁物因承租人的过错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
    2023-07-07
    355人看过
  • 房屋租赁费中介应该提供哪些服务
    1、投资置业,经营机构或个人置业、投资、换房、租赁物业可将买卖(或租赁)楼宇及置业的设想、资源位置,座号等要求委托给中介公司,则该公司将以最快时间、合理的价格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协助办理房地产评估、过户、银行按揭、物业管理、产权归属证明、凭证等各种服务。这样可省事省时,得到的是最优的选择,达到满意的要求。2、选购物美价廉的楼宇房地产中介公司既代理三级市场楼宇等物业,又有大部分二级市场待销的房地产,及一些开发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优惠认购之物业。中介公司则拥有大量品种多及不同等层次价格的房屋物业的库存,可供客户优选余地大。因此,在中介公司有优选楼宇、价格优惠等较多的便利,会得到物有所值的回报。3、房地产开发商的得力帮手一、当事人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问题当事人买二手房要注意的事项:第一、选择房产中介公司,最好选择规模大、有营业许可证、有资质证书、信誉较好的房产中介公司。第二、中介公司审核房主身份
    2023-03-19
    301人看过
  • 在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常见的欺诈类型有哪些?
    合同欺诈在各种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都可能出现。那么,在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常见的欺诈类型有哪些?相关的租赁者怎么避免出现房屋租赁的欺诈?预防房屋租赁欺诈的对策有哪些?在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常见的欺诈类型有哪些1、出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租赁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有瑕疵。实践中往往表现为迟延履行,或者履行有瑕疵,损害承租人的利益(停水断电,道路不畅,场地不清,等等。)。2、出租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维修和保养义务。租赁房屋的缺损虽然不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所引起,但纠纷的发生却是频频出现。3、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主要是迟延交付。4、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现状。5、承租人擅自将租赁房屋变相转租、转让、变相合租等。6、承租人逾期不返还租赁房屋,或拒不腾房。7、出租人利用租赁房屋套取押金、保证金、转让费。此种情况比较典型,现举一案例:出租人利用租赁合同的缺陷(是否容许转租),将租赁房屋转
    2023-06-23
    424人看过
  • 房屋买卖过程中承租人应该向谁支付租金
    商律师:去年9月,我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两年。上月,房东经我同意后将这套房子卖了,买家同意我继续租房。据说房东与买家已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但未向我出示过。现在,房东要我将租金交给他,但我害怕新房东以后也向我要租金。请问,我该向谁付租金?市民李先生李先生:对私房而言,出租权是房屋所有人享有的一种权利,即房东依法享有的一种收益权。因此,除非新、老房东之间有特别约定,你应将房租交给房屋所有人,这样可以避免给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你所提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在时间上界定谁是房屋的所有人。《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权利转移的日期,以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的日期为准;但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后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以转让当事人再次提出过户申请的受理日期为准。”据此,从新、老房东依法签订买卖合同到主管部门受理过户申请前,租金归老房东;自主管部门受理过户申请后到核准登记前
    2023-06-10
    172人看过
  • 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义务又有哪些
    (一)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一、租赁物损毁灭失不归责于承租人的情形(一)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不可抗力的条件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如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由于发生洪水,大水冲进房屋,使屋内的墙皮脱落,这种损坏是承租人难以克服的。按照本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免责的事由,因此,在出现不可抗力时,租赁物毁损、灭失了,承租人不承担责任。(二)因意外事件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例如承租人租用汽车在路上正常行驶,被一
    2023-03-02
    443人看过
  • 承租人和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中需要返还哪些物品?
    (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A.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腾房;B.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逾期腾房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次承租人腾房的义务和逾期使用费支付义务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以后,因为有转租合同存在,出租人在次承租人还在占有这个房子的时候,有权要求次承租人腾房,理由是本租合同已经解除,转租合同当然不复存在,次承租人负有腾房义务。如果次承租人在解除合同之后,对租赁房屋仍然占有一段时间的,对逾期腾房的房屋使用费负有支付义务。本租合同的当事人是出租人和承租人,而转租合同的当事人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似乎出租人在只能要求承租人承担义务,无权请求次承租人负担义务。但由于租赁合同已经解除,次承租人占有租赁房屋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出租
    2023-07-20
    421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的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关系中享有以下权利(承租人承担的相应义务)
    1、按约定收取租金,获得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收益的权利。相对应承租人有按时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相对应,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按约定收回租赁物及其他权利。相对应承租人有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因承租人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有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按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是用后的状态返还租赁物的义务。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
    2023-03-27
    250人看过
  • 房屋最长租赁多少年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房屋出租人的权利义务有什么房屋出租人的权利:1、租房的权利;2、收取租金的权利;3、确保合理使用出租房屋的权利。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房屋的使用情况,并行使决定修复和扩建的权利。定期行使检查出租房屋的权利;4、提前收回自住权。规定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5、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承租人损失的,承租人可以行使索赔权;6、合同期满收回房屋的权利。合同期满后,出租人的权利是否同意续签租赁合同。房屋
    2023-07-26
    355人看过
  • 《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怎样履行返还租赁物义务?
    租赁期间届满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一般来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原状。这是说依照约定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所确定的方法为使用收益致使租赁物发后变更或者损耗,是属于正常状态。因此,只要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符合合同约定的状态,或者符合承租人正常使用收益后合理损耗的状态,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的履行就是适当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的,在返还租赁物时,应当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如果承租人的行为已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不必恢复原状。
    2023-06-09
    208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不履行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不履行义务可能需要承担被承租人要求支付维修费用的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一、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二、租的房子主管道堵了谁负责租的房子主管道堵了,应由物业或者共同共用人承担清理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
    2023-03-08
    364人看过
  • 根据租赁法,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租赁中承租人的义务是:1、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2、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3、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的义务;4、因过错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1、按约定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仍不能确定的,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未按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妥善保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
    2023-08-15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履行哪些义务,承租人应履行的义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6
      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
    • 房屋承租人应该怎样履行法律义务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1
      房屋承租人要履行的义务有:支付租金的义务;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的义务;瑕疵通知义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哪些权利, 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承担哪些相应义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4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享有以下权利: 1)承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期向出租人承接房屋。 2)承租人使用房屋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二。承租人应承担以下相应的义务: 1)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对出租人检查出租房屋的使用情况予以配合。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出租人予以修复。因承租
    • 承租人如何履行租赁义务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4
      租赁中承租人的义务包括: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5、通知义务。 6、返还租赁物。
    • 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应尽的义务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25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