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中非法财物的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20:04:26 212 人看过

行政处罚法中非法财物的解释如下:非法财物是违法行为人所占有的违禁品或者实施违法行为所使用的工具和物品,如淫秽书刊、走私物品、用于非法印刷的印刷工具、赌金、赌具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一、哪些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诉讼

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都能向法院起诉

二、7月15日起实施的行政处罚法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法中“一事不二罚”规则的详细解释
    “一事不再罚”是指不能给予两次及以上的罚款处罚,对于其他种类的处罚,还要看单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
    2023-07-05
    371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司法解释(最新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司法解释如下: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行政处罚有以下几个特征:1、决定并实施处罚的机关是国家行政主管机关(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和受委托的机关或组织);2、行政处罚只适用于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行政处罚的承受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3、行政处罚是一种严厉的行政行为,可以直接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因此对行政处罚要规定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是制定本法的“两保障”之一。制定行政处罚法以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简单说就是既保障,又监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行政处罚法在于使违法行为人承担所应负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
    2023-07-11
    399人看过
  • 司法解释:如何处罚私分罚没财物罪
    我国刑法规定,司法解释:触犯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犯罪嫌疑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处或单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处罚金。如果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把应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用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那要按前款规定处罚。私分罚没财物罪的定罪量刑?私分罚没财物罪的定罪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
    2023-07-01
    135人看过
  • 没收非法财产是行政处罚吗
    一、没收非法财产是行政处罚吗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人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财产强制性的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其具备以下特点:(一)没收财产的范围:犯罪人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一部分或全部财产;(二)适用对象:只适用于刑法分则规定的可以判处没收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三)如果是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给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四)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执行,而且不能减免。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同时也是属于财产刑。行政处罚中没有没收财产的处罚方式,因此,“没收财产”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但在行政处罚中,与没收财产相近似的是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二、违法没收财产的
    2023-04-24
    141人看过
  • 物证在行政处罚中的提取方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适用的情形适用吊销许可证或者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2023-07-07
    96人看过
  •  财产与财物的法律解释
    一般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总称为财物。损毁财物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故意毁坏,一个是因过失导致财物损坏。故意毁损财物并且达到一定数额的,就可能构成损坏公私财物罪。而过失损毁财物主要有交通事故导致车辆等财物受损。一般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总称为财物。损毁财物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故意毁坏,一个是因过失导致财物损坏。故意毁损财物并且达到一定数额的,就可能构成损坏公私财物罪。而过失损毁财物主要有交通事故导致车辆等财物受损。 损 毁 财 物 民 事 与 刑 事 案 件 的 区 别 : 故 意 与 过 失 的 界 定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是刑法中两种不同的犯罪类型。它们在主观方面、结果在定罪时所起的作用以及处罚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在主观方面,过失犯罪是过失而非故意,而故意犯罪则是故意而非过失。这意味着,过失犯罪的人并非有意犯罪,而故意犯罪的人则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
    2023-09-18
    25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对试用期合同的法律解释
    企业不能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只签订了试用期合同能不能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期满,劳动者符合录用条件的方可转正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无论用人单位是出于谨慎选择新员工的目的,还是以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目的,试用期合同的实际效力都等同于劳动合同,对试用期期限的约定等同于对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双方已经成立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若以试用期期限届满为由不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实际上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续签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2023-07-06
    61人看过
  • 司法解释对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行政诉讼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的案件,解决行政的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法律。一、行政诉讼受理的具体受案范围是: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二、行政诉讼流程为:1、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被告在规定日期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2、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在受案范围内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3、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4、进行审理。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及材料,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5、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
    2023-07-01
    297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释义: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法定依据
    第三条【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法定依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释义】:本条两款是对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法定依据,无法定依据不得处罚的原则的规定。一、关于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主体适用对象应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就是说,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各种组织形式的单位;第二,要具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即这种行为是客观存在的、有事实的侵犯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第三,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含义在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并非全部都应给予行政处罚,应区分不同情况根据法律的规定给予不同的处理。如果有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十分严重,构成犯罪的,就应根据刑法的规定处罚,而不适用行政处罚;有些极轻微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构不
    2023-06-06
    145人看过
  • 非法行医罚款多少,非法行医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非法行医罚款多少《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行为人非法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会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判处罚金,但是至于罚款罚多少,法律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要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而定。二、非法行医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有哪些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
    2023-05-02
    37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怎样解释
    行政处罚也称行政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对被认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给予的一种制裁。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属于行政法律制裁,与刑事法律制裁、民事法律制裁一样,都属于国家制裁制度。一般来说,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就应当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以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
    2023-06-06
    185人看过
  • 行政处罚包括没收非法财产吗
    一、行政处罚包括没收非法财产吗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财产罚,所以其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1)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
    2023-04-22
    131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中“不予行政处罚”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简称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法定事由的存在,而对本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免除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无论当事人是否初次违法,只要同时符合以下
    2023-05-07
    58人看过
  • 危险废物中违法所得处罚解释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危险废物随着工业的发展,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危险废物日益增多。据估计,全世界每年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3亿吨。由于危险废物带来的严重污染和潜在的严重影响,在工业发达国家危险废物已称为"政治废物",公众对危险废物问题十分敏感,反对在自己居住的地区设立危险废物处置场,加上危险废物的处置费用高昂,一些公司极力试图向工业不发达国家和地区转移危险废物。二、危险废物中违法所得处罚解释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
    2023-04-13
    461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的处理主要针对非法财物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16
      对于没收的非法财物,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以外,其他物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主要是指违禁品。劣质腐败的食品等,这些物品对社会具有危害性,一旦传播开来,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这些物品一经发现,必须予以没收销毁。对于其他物品,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严禁内部私分或者低价处理。
    • 行政处罚中没收非法财物可以折抵罚金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0
      行政处罚中没收的财产不可以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决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由此可知,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是可以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的。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的是违法行为所获的财产,罚金的对象是合法财产,二者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没收的财产是不可以折抵刑罚中的罚金的。
    • 行政处罚法司法解释37条怎么解释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4-12
      1)、在调查程序中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的执法手段,包括以下几种: 进行调查、了解、询问,以掌握有关事实。依法进行检查。检查,是查明事实和获取有关证据所需要的执法手段。本法明确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进行检查。也就是说,只有法律、法规授予其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采取检查手段。抽样取证。对于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行政处罚案件,抽样取证是比较适当的调查执法手段。登记保存证据。在证据有灭失的
    • 行政处罚法中非法财物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9
      行政处罚法中非法财物是指违法行为人所占有的违禁品或者实施违法行为所使用的工具和物品。 行政处罚中的没收非法财物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财物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7-02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财物的不同处理。而且针对不同的性质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写明登记财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并由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