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须以多重买卖为发生侵权行为的前提条件。
(二)这种侵权行为以财产权为侵害客体,包括所有权和债权。对于其他无法买卖的财产权,如典权、抵押权、知识产权等,或者人身权,不能成为多重买卖中侵权行为的侵害客体。
(三)这种侵权行为是一种非典型的侵权行为。具体表现在:它实际上包含了两种侵权行为,即侵害所有权的侵权行为和侵害债权的侵权行为,具有侵害客体多样化的特点。它的行为人并非固定,而是在多重买卖中的任何一个主体都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人,具有侵权行为主体复杂化的特点。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多样化,侵夺、抢先登记、另定买卖关系等,均可构成,具有行为方式不规范的特点。
一、《民法典》多重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
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一物多重买卖的情况下,则数个买卖合同均是有效的。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的变动与作为物权变动原因的合同是区分开来的,物权有无变动原则上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一物多重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要可能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即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的承担。
二、特殊动产多重买卖合同的履行顺序是什么
特殊动产多重买卖合同的履行顺序,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给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多重买卖合同属于什么罪,怎么认定侵权的?
200人看过
-
签订的多重买卖合同效力是否有司法认定?
166人看过
-
多重买卖合同效力的合同形式
353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 多重合同
373人看过
-
多重买卖中侵权行为的具体形式
435人看过
-
一般中侵害债权与多重买卖的有什么不同
180人看过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
买卖合同侵权赔偿金是多少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3买卖合同违约赔多少钱回答如下:这也就说明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约定多少数目是你当时和你房东自己制定的,当然也可以不制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则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守约方因违约而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
-
买卖合同的侵权责任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9买卖合同关系中侵权责任有什么? 侵权责任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因买卖合同纠纷所引起的侵权责任适用《民法典》的相应规定。违反买卖合同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卖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擅自违反合同约定。
-
《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就同一车辆订立多重买卖合同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0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十条,卖方对同一船舶、航空器、汽车等特殊动产签订多重买卖合同,买方在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买方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先接受交货的买方要求卖方履行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支持(二)未接受交货的,先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方要求卖方履行交货目标的合同义务的,由卖方支持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方
-
多份合同商业买卖的效力的认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5买卖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非法律禁止交易的物品,一经买卖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并依法生效。多重买卖行为中每一个单独的买卖合同,都是依照此标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