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为保障城镇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困难户的基本生活,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市政府决定自1995年7月1日起对城镇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困难户给予适当困难补助。现将重残人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有本市城镇户口、无劳动能力、本人没有收入、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20元的重残人。
二、补助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足120元的重残人困难户,给重残人本人每月补到120元。
三、补助办法供养人向重残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由街道、乡镇残联提出补助意见,经区县民政局、残联联合审核批准,由街道、乡镇发放困难补助。
四、资金来源对城镇无劳动能力重残人困难户给予补助所需的经费,市财政负担50%,区县财政负担50%。市财政负担的经费,今年由市财政局将补助费拨给市残联,由市残联下拨区县残联;区县财政负担的经费,由区县财政局将补助费拨给区县民政局。区县民政局、区县残联分别核拨给街道、乡镇。
五、对城镇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是在国家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进行的,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重残人的关怀。这项工作涉及到重残人的切身利益,各区县政府要加强领导,民政、财政、残联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确保9月10日前将补助款发放到重残人手中。
六、各区县将落实情况于9月20日前上报市民政局、财政局、市残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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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局:根据财政部、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财社字〔1998〕94号和劳社部发〔1998〕8号文件精神,现对《北京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1.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银行开设专门帐户,对政府统一拨付和企业自行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2.企业负担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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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收养怎么办?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2办理收养地震孤儿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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