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是否附属于行政机关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2:14:37 326 人看过

新的仲裁制度摆脱行政色彩,不是行政仲裁,而是民间仲裁。仲裁机构不是行政机关,也不附属于行政机关,而是一种社会服务组织。尽管仲裁机构离开政府扶持就建立不起来,但建立起来以后它并不是政府的组成部门。

仲裁法1994年颁布至今,已经10年。10年以来,173个仲裁委员会依法相继建立,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实践证明,仲裁法确立的仲裁制度确实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经济纠纷的现代化的非诉讼制度。我们之所以这样说,主要是因为它具有四个明显特点:一是它摆脱了行政色彩。过去我们就有仲裁制度,但那是“官办”的,属于行政职能,我们称之为行政仲裁。仲裁法吸收国际上的先进经验,体现改革精神,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了新的民间仲裁制度。依法成立的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也不附属于行政机关,而是一种社会服务组织。新的仲裁制度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产物,又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从新的仲裁制度建立之日起,我国就有了两个解决经济纠纷的主渠道,一个是民事诉讼,一个是仲裁。二是它没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尽管仲裁委员会离开政府扶持就建立不起来,但它建立起来以后并不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它没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符合统一市场的内在要求,又有利于防止地方保护主义。三是它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从仲裁渠道的选定到仲裁员的选择,都由当事人决定。四是它省时省事省钱,快捷便民,有利于降低解决经济纠纷的成本。

一、撤销仲裁裁决符合什么理由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具有法定理由。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当事人申请仲裁和仲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的前提和基础。对于没有仲裁协议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更不能对案件作出裁决。如果仲裁机构对没有仲裁协议的纠纷案件予以受理并作出了裁决,则违反了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该仲裁裁决也就是违法裁决,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此裁决。

2.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必须是仲裁协议确定的事项,仲裁机构也只能就仲裁协议范围内的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如果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而仲裁机构仍予受理并作出裁决,或者虽然当事人确定了申请仲裁的范围,但仲裁机构所作出的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的请求范围,则此仲裁裁决也应予撤销。

我国《仲裁法》规定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违反了此条规定,并且当事人依据此仲裁协议将本不能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提交仲裁,那么,仲裁机构以此为基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予撤销。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是由3名仲裁员组成,还是由1名仲裁员组成,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员应当由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只有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时,才由仲裁委员会依照职权指定。当仲裁庭的组成违反了仲裁法的规定,则由该仲裁庭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予撤销。

仲裁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如果仲裁机构没有按照仲裁程序规则所规定的期限将全部文件或材料送达双方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未能在仲裁程序中获得充分的陈述或辩论的机会,或者有关仲裁员有法定回避情形而未予回避等等,均是违反仲裁程序的做法。在违背法定仲裁程序基础上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属于法定被撤销的理由。

4.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证据是仲裁庭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分清是非,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界限并作出仲裁裁决的根据。当事人必须向仲裁庭提供真实的证据。如果当事人提供了伪造的证据,必定会影响仲裁庭对案件事实作出正确判断,从而会影响仲裁裁决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因此,以伪造的证据为基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予撤销。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一方当事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如果隐瞒了可能对自己不利的且不为他人所掌握的证据,那么仲裁庭对事实的判断,对是非的认定和对责任的划分等等,就会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那么由此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必定会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所谓“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是指直接关系到仲裁裁决的最后结论的证据,这些证据通常与仲裁案件所涉及的纠纷或争议的焦点或重要情节有着直接的联系,同时这些证据也直接影响着仲裁庭对案件事实的正确判断。因此,在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情况下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被撤销。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仲裁员在仲裁案件的过程中非法索要或非法接受当事人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仲裁员为了谋取私利或为了报答一方当事人已经或承诺给予自己的某种利益而弄虚作假,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颠倒是非甚至故意错误适用法律,都是仲裁过程中的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必然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裁决,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予以撤销。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除上述几项外,如果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也应当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局部利益既有统一协调的一面,又有矛盾冲突的一面。保护公共利益,是现代各国的通例,也是我国的仲裁准则之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行政仲裁机构的界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是负责处理劳动争议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行政机构。行政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行政活动,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按照法定仲裁程序予以解决的制度。这些机构依法对民事争议当事人双方提交仲裁的争议进行裁决,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争议双方受到裁决约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这两种行政机关属于负责处理劳动争议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行政机构。行政仲裁亦称行政公断,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按照法定仲裁程序予以解决的制度。具有准司法性质的行政活动。行政机关所设的特定仲裁机关,依法对民事争议当事人双方提交仲裁的争议进行裁决,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争议双方受到裁决约束。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纠 纷 仲 裁 委 员 会 : 仲 裁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纠 纷 的 行 政 机 关根
    2023-09-02
    454人看过
  • 行政机关行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一、行政机关行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包括抽象行为和具体行为,抽象行为如立法活动或制定政策,具体的行为即通常所说的具体行政行为。理论普遍认为,立法或政策的重大变化可以构成不可抗力。而大多数的具体行政行为则不能一概列入不可抗力的范畴。首先,政府行为出现的次数太过频繁,把政府行为列为不可抗力,容易导致对不可抗力制度的滥用。其次,许多政府行为是可以预见的,合同当事人应有时间通过各种途径获知,因此,不能对政府行为一概而论的认为不能预见。再次,部分政府行为可以克服的,如错误的处罚决定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程序或行政诉讼程序予以解决。这些都说明了政府行为并非全部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与不能克服。具体到判定单个的政府行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最终还是要判断其是否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二、不可抗力构成的因素1、不可抗力因素之一:不可预见性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
    2023-05-03
    443人看过
  •  村委会是否属于政府机构?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也不是一级政府。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管理、教育、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村里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保障,向人民政府报告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村委会并非政府机构。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也不是一级政府。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管理、教育、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村里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保障,向人民政府报告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村 委 会 是 否 属 于 政 府 机 构 ?根据《宪法》第三条的规定,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村委会不属于政府机构。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政府机构,也不是一级政府。村民委
    2023-09-06
    234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机构属于哪个单位
    劳动仲裁是属于行政民事机关。一、劳动合同纠纷去哪个部门?劳动合同纠纷找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二、工伤评残在哪个部门申请鉴定?工伤评残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伤残鉴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工伤鉴定。劳动行政部门一般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在提出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供如下一些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023-06-28
    285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机构隶属于何部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府职能机构,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各地的民商事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仲裁法由市一级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的独立仲裁机构,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一、没签合同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投诉无果或者不想投诉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注意没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的,首先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可以提供下列证据:1、单位职工花名册;2、打卡记录;3、同事的证言。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2023-03-13
    53人看过
  • 司法机关是否属于行政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属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包括法院、检察院及有关功能部门。行政机关通常简称政府,是按照国家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机关的仲裁裁决多久下来1、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的,可以延长15日;2、劳动仲裁员出具的法律文书,叫裁决书,法院审理后,由法官出具的法律文书,叫判决书;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
    2023-07-03
    268人看过
  • 仲裁机构与仲裁庭的关系
    1.香港模式:作为仲裁机构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只负责协助组建案件仲裁庭(即仲裁员人数的确定和仲裁员的指定)以及对仲裁管辖异议的决定。机构本身不参与任何案件的办理,也不负责为仲裁庭提供办案秘书人员和文件资料的送达、传递服务。仲裁机构一旦协助组成仲裁庭后,案件全部由仲裁庭组织审理,通常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组织当事人直接传递仲裁法律文书并兼作类似国内仲裁庭秘书的工作。2.法国模式:以国际商会仲裁院为例,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有所不同。仲裁院除了负责协助组建案件仲裁庭(即仲裁员人数的确定和仲裁员的指定)以及对仲裁管辖异议的决定外,秘书处还要为每个案件配备专案秘书,协助仲裁庭和当事人传递仲裁法律文书,安排开庭,负责核阅裁决书等案件全程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2023-06-07
    198人看过
  • 行政机关属于哪个权力机关的范畴?
    国家权力机关,是指代表统治阶级行使统治权力的机关。在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原则的国家中,议会是唯一的立法机关。议会与行使行政权的总统和行使司法权的法院处于制约与平衡的地位。在实行议会制的国家,议会有权控制内阁(行政机关),一般不能干预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监察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起诉行政机关必须先经过行政机关“复议”吗【损害赔偿】起诉行政机关必须先经过行政机关复议吗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原处理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行政机关审查该行为并作出决定的制度。根据我国行政诉讼
    2023-07-09
    315人看过
  • 董事会是否属于执行机构
    董事会是执行机构。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一、注册公司法人的股份问题是如何规定的注册公司法人的股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经理,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3、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具体规章;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外的负责管理人
    2023-06-22
    342人看过
  • 不属于行政赔偿的机关
    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属于国家赔偿的机关是没有作出行政侵权行为的机关或者是行政侵权人所在的机关,行政赔偿由侵权机关承担。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023-06-12
    402人看过
  • 派出所属于行政机关吗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公安分局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派出机构,是指政府职能部门派出的从事某种专门职能的机构,国家依法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一、派出所和看守所是一起的吗不是一个地方。性质不同。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看守所是羁押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职能不同。派出所主要职能是管理户口和基层治安。看守所主要职能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行政级别不同。派出所县公安局下属的大部分派出所一般是股所级,少数是副科级。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二、派出所管不了的事可以找公安吗?派出所管不了的事,可以找上一级的公安部门处理,也可以找同级政府。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中国,派出所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权限,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2023-06-25
    283人看过
  • 公检法属于行政机关吗
    公安局和司法局属于行政机关但兼有司法的职能,公安局有刑事侦查权,司法局负责管理监狱。检察院既是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司法机关,负责对犯罪的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同时还要对职务犯罪的刑事侦查权。法院是审判机关。公安局和司法局国家公务员,检察院和法院人员的编制是政法专项编制。没有政法专项编制的人员不能任命检察员和法官。公检法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简称。检察院和法院是司法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公安局是隶属于国务院公安部,是执法机关。
    2023-06-11
    239人看过
  • 医疗美容机构是否属于医疗机构
    医疗美容不同于一般的美容,它属于医疗的范畴。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属于医疗机构,在机构设置方面、执业人员资格方面和执业规则方面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机构设置方面。申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3)符合《医疗基本标准(试行)》;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执业人员资格方面。1)美容医疗服务机构的主诊医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②具有从事相关临床科学工作经历;即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③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合格
    2023-04-26
    407人看过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是否属于黑名单范畴?
    强执执行上黑名单是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后,但并非以时间计算,而是考量的情形。民间借贷案件审结之后,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那么就可以申请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是在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穷尽各种强制手段后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由法院视情节而考虑的是否加入黑名单。行政机关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哪些规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的规定有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七日内由行政审判庭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民诉解释》第五百零七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2023-07-18
    8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哪些行政行政机关属于行政仲裁机关?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4-02
      在我国,仲裁机关有以下类别。1、商事仲裁委员会或仲裁院。是社会组织。不属于行政机关。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属于行政机关。归人社局管理。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属于行政机关。归农业局管理。
    • 哪些是行政机关直属行政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7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政府设立的下属机构称为派出机关,而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下属机构才称为派出机构。 公安派出所是派出机构 街道办事处和地区行政公署是派出机关
    • 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属于行政机关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9
      派出机关,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组织法设立的行政机关,包括XX、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一定区域内设立派出机关。因此,派出机关是人民政府派出的国家行政机关,属于行政机关。派出机构,是指政府职能部门派出的从事某种专门职能的机构,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派出机构有权代表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某种特定任务或
    • 仲裁机构属于什么组织?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6
      仲裁机构是一种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组织。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 劳动仲裁部门,是属于当地政府下属机构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1
      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府职能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