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案件】
指派见习人员出诊医院补偿6千元
11月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市民郭某某诉郑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因该医院指派无医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出诊,且在相关记录中存在缺陷与不足,被判令支付郭某某经济补偿金6000元。
家住郑州市金水区的郭某某的丈夫刘某,于2003年12月17日早晨身感不适,于上午8点40分呼叫郑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要求救治,120急救中心即通知郑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该医院接到通知后,指派一名尚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和一名护士等人随同该医院的救护车赶到患者家中,将患者接到医院进行抢救,患者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4年5月9日,原告郭某某以被告郑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违反相关法律,委派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接诊患者,且在患者入院后被告没有尽到应尽义务误诊、误治,延误最佳救时机等理由,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对原告予以赔偿。
一审中,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对刘某的死因进行技术鉴定,并得出了“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结论。
一审法院认为,患者在诊治过程中发生“猝死”,因未能进行尸检,无法明确患者死因,有关部门作出的技术鉴定系有效证据,且得到原、被告双方认可。被告院前处理及入院后的抢求过程并无过错,患者的死因与被告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10由原告负担。郭某某不服,当即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刘某死亡与医院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但医院在接到120指挥中心的通知后,指派一名尚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出诊,且在补记的患者抢救过程记录中,既未将时间量化到分钟,也无医生的签名和护理记录,存在缺陷与不足,给死亡家属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
指派见习人员出诊医院补偿6千元
369人看过
-
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医院能否追偿
476人看过
-
医院邀请它院医务人员诊疗造成损害怎么办
437人看过
-
误诊是医疗事故吗,医院误诊导致死亡如何赔偿
340人看过
-
医院医疗事故索赔案件审理过程
109人看过
-
医院漏诊属于几级医疗事故?
82人看过
尸检即尸体解剖,是指对已经死亡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手段。尸检对于解决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而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具有其独特的无法替代的作用。 目的是对尸体剖检观察,死者生前的各器官病变,科学的分析推断,得出符合实际的病理解剖... 更多>
-
-
医生在医院开了诊断证明, 医院就诊后, 出现医疗事故可以申请赔偿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0可以申请医疗事故,(一)如果是认定医院有过错,建议做医疗事故鉴定后与医院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您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对方还需要赔偿您的伤残赔偿金。 (二)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您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
-
医务人员诊疗出事故怎么处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7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
-
什么是医疗事故造成的漏诊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0具体需要进行专业鉴定。可以依据《刑法》第335条特别规定了医疗事故罪。该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漏诊的处理是医院内部的问题,从法律上来说,患者只能追究医院的责任,而不能追究医生的责任。除非重大失误,造成患者死亡等问题,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中,医院误诊漏诊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鉴定。
-
医院理赔事故造成的医生误诊该怎么办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2(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