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求力。而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在经过权利人确认或出现特定事由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具有履行效力,履行期截止时,仍负有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者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未履行者请求撤销合同,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后,合同自始视为无效,此时违约责任不能成立。
一、合同撤销管理制度有哪些
第一条公司项目部应全力克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因无法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在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或得到损失补偿的前提下慎重研究,从严控制、妥善处理。
第三条变更、解除合同的程序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变更、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无效。
第五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因变更、解除合同使对方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的以外,变更、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七条合同管理人员接到合同变更或解除的通知后,应及时修改登记台账,并注明变更、解除的内容及原因等。
第四百六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发生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在接到对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应当立即审查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正当,如果因解除合同而损害了自身利益,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
二、可撤销的合同的风险防范
(一)重大误解:既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背景、目的、内容产生重要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了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三)乘人之危:既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违背意志的合同;
(四)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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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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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待定是双方都有权力撤销合同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7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善意相对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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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定义是什么,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6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因而其效力处于未定状态。效力待定合同具有两个明显的法律特征: (1)效力待定合同,其效力处于未确定状态。效力待定的合同因其基本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但仍有一些欠缺,所以既不属于无效合同,也不属于撤销合同,其效力处于有效与无效之间。 (2)效力待定合同,其命运取决于合同当事人的补正行为。效力待定合同,一方面基本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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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权利人有撤销权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8有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善意相对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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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续订合同效力待定合同能否撤销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3对于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并不属于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的合同,称之为效力待定合同。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可否撤销的问题就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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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与效力待定合同的界限辨析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291. 合同有效要件的欠缺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是缺少“意思表示真实”的生效要件,或者违反了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则缺少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或无处分权等。 2. 合同的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不是无效合同,也不是有效合同。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是否追认或撤销。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