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权由谁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9:03:33 374 人看过

一、土地承包权由谁认定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的依据是承包合同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的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哪些

(1)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

(3)承包地被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三、土地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二)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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