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5:22:27 70 人看过

一、罪刑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1、罪刑法定是指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罪刑法定原则是:绝对禁止适用类推;绝对禁止适用习惯法;绝对禁止刑法溯及既往;绝对禁止法外刑和不定期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1、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律,行政规章不得规定刑罚,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判例也不应作为刑法的渊源。

2、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

3、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4、禁止绝对的不定刑与绝对的不定期刑。

5、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度必须具有合理性:只能将值得刑罚科处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禁止将轻微危害行为当作犯罪处理;处罚程度必须适应现阶段一般人的价值观念。

6、对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对犯罪构成的规定必须明确;对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

7、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刑法重罪吸收轻罪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执行一个死刑,而不得决定执行两个以上的死刑或者其他主刑。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执行一个无期徒刑,而不得决定执行两个以上的无期徒刑或者其他主刑。3、附加刑也存在吸收原则。即当判处几个没收全部财产刑;或者判处没收全部财产,又同时判处罚金刑的,只执行一个没收财产。一、判刑后减刑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①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②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③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
    2023-02-20
    90人看过
  • 非法买卖汽油的定罪条件是什么?
    非法销售汽油定罪如下: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追究刑事责任。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违法经营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金额在10万元以上;3、虽然不符合上述金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一非法经营受到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并进行同一非法经营。非法买卖外汇定罪量刑标准非法进行外汇交易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非法买卖外汇是指我国的机构、单位或个人,外国驻华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来华的外国人,违反国家关于外汇买卖的有关法律规定,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非法买卖或变相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直接侵犯了国家
    2023-07-03
    490人看过
  • 法院判缓刑的条件,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一、几年以下可以判缓刑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
    2023-04-10
    289人看过
  •  213条罪行的刑法是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一种涉及商标侵权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犯罪嫌疑人如果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话,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而情节特别严重的话,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涉及到假冒注册商标罪。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 法 2 1 3 条 : 假 冒 注 册 商 标 罪 是 什 么 ?刑法213条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该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注册商标罪是一种
    2023-09-02
    72人看过
  • 2023失火罪的缓刑条件是什么
    失火罪的缓刑条件是失火罪的缓刑,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中规定:1、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2、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2023-05-09
    342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犯罪,刑事无罪辩护的条件有什么?
    (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二)被告不是犯罪主体。犯罪还须同时满足刑法规定的主体要件。犯罪主体需达到一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三)被告犯罪行为证据不足。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法定基本原则作为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确定了无罪推定的原则。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证据链条脱节,将影响犯罪事实的认定,应该进行无罪辩护。(四)办案机关程序违法。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难以保证其真实与公正性,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极有可能出现差错。一、无罪辩护不成功的后果是什么?如果是辩护人辩护无罪,那没什么后果,如果是被告人自我辩护无罪,一旦法院判其有罪,那么会认为被告人不具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可能
    2023-05-07
    117人看过
  • 刑法中的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条件。这里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狭义的法律以及法令、法规等)(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类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身份或从事某种业务并正在执行为前提。(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即当先行行为危及他人权益时,行为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排除和避免危险发生。2、行为人能履行特定义务而未履行。“能履行义务”不仅意味着行为人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积极行为的可能性,而且意味着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即行为人能采取措施,并且此措施可能防止结果发生。3、由于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
    2023-02-18
    458人看过
  • 刑法中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条件有什么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其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同,但其行为都是为了达到同
    2023-03-11
    467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绑架罪升格法定刑的条件是怎么样的
    原刑法认定绑架致人死亡中,致人死亡的情节为绑架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只认定一罪,即绑架罪,适用法定刑加重情节;刑九对此内容进行修订,绑架致人死亡的情形,应认定为绑架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一、相关区别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实际上存在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两者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而且,绑架罪在客观上也必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剥夺的方法与非法拘禁罪的方法没有质的区别,都可以是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非法拘禁罪也可以由绑架方法构成;两罪中将被害人绑架、劫持的空间特点也一样,既可以是就地不动,也可以是将被害人掳离原所在地。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实践中,涉及绑架罪与非
    2023-03-16
    341人看过
  • 规定减刑幅度和条件的方法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死缓减刑的条件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分两种情况:1.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没有故意犯罪,也就是死缓犯只要在二年期限内没有再犯罪,二年期满以后,经过教育减为无期徒刑,但在执行徒刑期间再减刑时应从严控制,在减刑
    2023-07-06
    60人看过
  • 根据规定刑法83条是什么罪?
    一、根据规定刑法83条是什么罪?1、《刑法》83条不是对刑事罪名的罪名,而是对假释考验期的规定。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2、可以假释的条件为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事处罚为无期徒刑、刑罚已经执行超过了十三年等。(1)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3)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二、假释期间可以离开居住地吗?1、假释
    2023-04-20
    470人看过
  • 刑法133条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法133条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的条件是什么?刑法133条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的条件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这几个条件。早横的情况不同,接受的惩罚是不同的。二、相关法律拓展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发生重大事故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2023-06-02
    194人看过
  • 277条刑法是什么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妨害公务罪和袭警罪的区别《刑修(十一)》则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暴力袭警单独设置了法定刑,取消了罚金刑并将严重危及民警人身安全的暴力袭警行为的量刑提高到三年以
    2023-03-23
    478人看过
  • 刑法第78条规定应当予以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法》第78条规定应当予以减刑的条件是什么?《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可以减刑的条件:“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1)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2)检
    2023-03-04
    163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依据刑法规定犯抗税罪的条件是什么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3
      符合以下条件会构成抗税罪: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具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 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 3、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4、客观方面体现在行为人违反税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 刑事诉讼法关于减刑条件的规定是什么?减刑的条件和限制条件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的条件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确有悔改表现是指罪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或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
    • 刑法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条件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10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
    • 缓刑的条件是什么?我国的刑法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09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减刑的实质条件是什么?量刑减刑的实质条件?定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减刑的实质条件也分为以下两种:①酌定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这里的“确有悔改表现”,主要是指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或者超额完成生产任务,以及认罪服法态度好等等;“有立功表现”,主要是指犯罪分子积极揭发他人犯罪活动,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制止犯罪活动,在生产中有技术革新成果等等。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