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应予立案的是多少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7:12:04 89 人看过

一、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应予立案的是多少钱?

根据1999年9月l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犯罪构成的要件是,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拥有的财产或支出与合法收入之间巨大差额的来源及其合法性,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

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是计算非法所得的基础。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应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国家发放的各种补贴、本人的其他劳动收入、亲友的馈赠和依法继承的财产。非法所得数额应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与其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计算。计算非法所得时,应将合法收入部分扣除,只计算差额部分。如果行为人能够说明财产的来源是合法的,并经查证属实的,应作为本人的合法收入;如果行为人不能说明财产的来源是合法的,则应减去其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即视为非法所得,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朱胜文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题目】朱胜文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全文被告人,朱胜文,男,52岁,捕前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6年10月25日检察机关对朱胜文以受贿罪立案侦查。1997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朱胜文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案件事实如下:1991年至1996年,被告人朱胜文在担任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市长、常务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犯罪20起,受贿款、物折合人民币34.5万元。1996年10月24日、11月6日,检察机关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文街8号被告人朱胜文住处依法搜查,扣押其涉嫌犯罪财产中,有人民币60.1万余元属于明显超过朱的合法收入,数额巨大,朱胜文又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胜文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和单位
    2023-06-11
    207人看过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研究(二)
    第三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司法认定3.1明显超过的界限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规定财产或者收入明显超过支出的,在责令说明理由后不能说明的以非法所得论处。但是明显超过由于过于含糊和宽泛,不利于司法实践中争取把握,而且有学者认为这一规定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悖。此外,还有学者指出这与差额巨大重复,应删除其一。因此,在认定本罪时如何理解明显超过,的确值得认真思考。本文认为,首先,明显超过并没有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该原则要求明确性和法律主义,即刑罚规范的明确性,反对绝对不定期刑和立法模糊。[12]但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等于绝对的明确,出于刑法的稳定性和通过正当程序的控制,相对的确定和合理的模糊不仅有助于法官合理地运用自由裁量权,而且有助于促进实现实体公正。同时,明显超过具有司法操作性,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的30万元人民币的立案标准,明显超过就是财产或者支出减去个人的合法收入差额大于30万元人民币。具体的计算方法是
    2023-06-11
    201人看过
  •  "不明财产来源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事责任探讨"
    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犯罪情况, 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其刑事责任的承担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如果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一般应该被判处五年以下的监禁或者拘役。2. 如果不能说明财产来源部分的差额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 那么应该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监禁。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犯罪情况,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刑事责任的承担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般应该被判处五年以下的监禁或者拘役。2.如果不能说明财产来源部分的差额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那么应该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监禁。 巨 额 财 产 来 源 不 明 罪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是 什 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
    2023-09-19
    362人看过
  • 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若干问题的探究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在我国社会实行改革开放的巨大变革历史进程中,适应惩治腐败犯罪份子的需要规定的一种新罪。我国1979年刑法中没有这种犯罪的规定,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开始有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有关规定,1997年修订刑法又将其适当修改,纳入刑法第八章贪污贿赂犯罪之中①。本罪自开始设立以来,至今一直在刑法学界存在颇多非议,②该罪成为我国刑法分则规定中最具有争议性的罪之一。本文主要就该罪的共同犯罪、证明责任、法定刑等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有关共同犯罪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时,经常会遇到被告人亲友为被告人逃避法律制裁,帮助被告人转移财产,隐瞒事实,甚至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把被告人的非法财产说成是自己的财产的情况。对此,能否以共同犯罪论处,这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观点。一是完全肯定说。持此种观点的
    2023-06-11
    182人看过
  • 探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制度
    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一日颁布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了两项关联密切的新罪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隐瞒境外存款罪。该两项罪名的规定填补了我国立法上的一项空白,堵住了打击经济领域犯罪中的许多疏漏,结束了原先对涉及这两项罪名的犯罪行为无法可依打击不力的历史,颂布施行十多年来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起施行的新《刑法》完全吸收了上述《补充规定》的规定。但该规定并不是尽善尽美,在许多方面还存在许多值得思考和推敲的地方。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隐瞒境外存款罪可以合二为一,隐瞒境外存款罪没有现实存在的必要。国家工作人员隐瞒的如果是合法财产,那么是不构成犯罪的,至多只是违反了国内的财经纪律,可责令其申报,而不应以刑罚手段来加以惩罚,况且公民依法享有存款的自由和保守存款秘密的权利,即使是国家工作人员不申报,也只是违反了国务院有关领导干部申报财
    2023-06-11
    494人看过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查处的困难与对策
    作者:杨晓昌刘宝权郭飞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针对贪污贿赂现象日益严重,贪官聚敛财富手段狡猾、司法机关侦查手段落后和技能欠缺的实际采取的立法措施,是治官治吏的现实需要。这一罪名在理论上的存废、处罚强度、举证责任等问题上,争议与论述已很多,笔者现仅就该罪存在的发现难、启动难、取证难等三大问题,谈谈观点。一、发现难司法实践中,独立发现此种犯罪并不多见,原因主要是缺乏完善配套的法律制度,缺乏广泛的舆论监督。为此,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完善配套法律,使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得以充分暴露首先,要强力推进建立财产申报制度。这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得以确立的基础和条件。我国颁布过《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等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有关的制度,但这些规定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因此,要强力推进建立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申报制度,使申报全面化、常态化、制度化,使他们的财产状况始终处于阳光之下。
    2023-06-11
    320人看过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行为方式
    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行为方式,学界一直存在着争议。无行为即无犯罪,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行为究竟是什么?如果根据罪状的表述,我们将其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经责令说明差额巨大的财产来源而不能说明的行为,那么,根据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进行分类,该罪的危害行为是作为、不作为还是持有?持各种观点的学者各执一词。有学者认为,从现行刑法规定来看,本罪的行为方式理解为持有较为妥当。在本罪的客观行为中,国家工作人员持有明显超出合法收入的财产,并且差额巨大,是构成犯罪的关键。还有学者提出该罪的客观方面由表现为积极作为形式的非法获取巨额财产和表现为消极不作为形式的拒绝说明巨额财产来源双重行为复合而成,即先行行为的作为和后继行为的不作为构成的复合行为。更多学者认为本罪的行为方式应为不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的行为。可见,此观点强调本罪的
    2023-06-11
    233人看过
  • 量刑标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法的量刑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职务侵占罪刑法的量刑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
    2023-07-17
    481人看过
  • 怎一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了得
    有一些腐败官员被查处后,经常会出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现象,没有做过详细的统计,不知道这现象在劣行败露的贪官中占有几成。莫非是官当大了,来钱的门道多了,贪官就不再在乎那钱来自何人,再不就是毕生致力于贪官大业,年深日久记忆模糊?我看这似乎都解释不通。行贿者与受贿者玩的都是对手戏,行为与目的都很明确,岂有不弄清钱是谁送的道理。不承认也是有道理的,因为行贿可是犯罪呀!刑法第390条有明文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可以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直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至于贪污、受贿更是重罪,在10万元以上即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能判处死刑。在此,我们且以小人之心度贪官之腹,贪官们在败露之后,反复权衡利弊,是乐于承认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原因有三:一是为了给自己减轻罪责,贪污、受贿超过10万元,便是大案要案,可能要掉脑袋。二是同属贪污受贿,但
    2023-06-11
    84人看过
  • 怎样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上是故意。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特点是什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
    2023-07-27
    482人看过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新立案标准怎么规定的?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新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司法机关在查处贪污、受贿、走私等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差额达到巨大标准的,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予以认定,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罚;差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但其差额部分仍属非法所得,应依法予以追缴。《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第395条第1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
    2023-04-13
    434人看过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定罪判刑后查清来源的是否应改判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有时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后,又查清或被告人又讲出了巨额财产的真实来源,对于这种个别情况,相关法律或司法解释并没有针对性的规定,探讨这个问题,在是否应予改判上有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对于这种情况应视为当时判决在认定事实上有误,应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改判,若查明原来的巨额财产系合法所得,应撤销原判,宣告无罪,若查明系其他犯罪所得,应根据犯罪的性质重新定罪量刑,对原来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判决,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撤销。另一种观点认为:对这种情况不能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因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处理,只要当时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并符合其他条件便可以定罪量刑,至于后来又查清来源或被告人说明来源,并不能因此而否认原判决的正确性,因此不能改判。我们赞同第二种观点,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明文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行为人在持有巨额财产的前提
    2023-06-11
    337人看过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特别巨大怎样量刑?
    一、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有关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的有关规定刑法第39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
    2023-04-13
    307人看过
  • 差额特别巨大:如何量刑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特别巨大的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巨大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差额巨大是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基础上差额特别巨大的相对概念,没有明确的数字标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
    2023-07-10
    20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概率多少就要立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多少予以立案,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认定量刑是要的吧?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2
      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 可以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明的几种情况立案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3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 二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村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怎么判刑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或者数额较大的会判刑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16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犯罪构成的要件是,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拥有的财产或支出与合法收入之间巨大差额的来源及其合法性,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