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领导人的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31 06:50:11 497 人看过

企业领导人的误工费计算方式分为固定收入者和无固定收入者两种,前者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后者则按照近三年平均收入的中间值或同行业平均水平计算。

企业领导人的误工费,对于有固定收入的领导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领导人的误工费参照哪些规定?

企业领导人的误工费一般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计算。按照法律规定,误工费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收入状况根据受害人提供的合法收入证明或者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企业领导人的误工费计算应当参照上述规定,并结合其实际损失和收入状况进行计算。

企业领导人的误工费计算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并结合其实际损失和收入状况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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