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条例中关于工伤复发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6 05:12:58
254 人看过
在职工遭受工伤后,经历了一定疗程的治疗且伤势状况已经趋于稳定或者相对平衡的一段时期后再度发作的情况下,若该次工伤复发经过由认证机构进行鉴定后被确诊为工伤复发,那么,必须由所在地区县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依照特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原伤残部位的伤势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和支付。在某些情况较为复杂或难度较大不便展开鉴定工作的案例中,应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受害者自行向鉴定机构提交工伤复发的确切申请,同时附带相关的证明和资料以确保申请过程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工伤关于旧伤复发的条例内容是怎样的?
485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待遇规定是哪些?
274人看过
-
上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呢,关于工伤如何界定
477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本人工资的详细规定
335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先行支付的规定
182人看过
-
工伤认定条例关于工作时间的界定
19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济南工伤复发相关规定中,工伤是如何赔偿的呢?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7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①享受条件 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②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7至27个月。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
-
工伤老伤复发的条例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5工伤关于旧伤复发的条例内容是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存在旧伤复发的话,需要进行鉴定,然后对此进行工伤待遇的发放。在工伤复发这段时间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能够变化的。
-
旧伤复发属于工伤哪个条例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9工伤关于旧伤复发的条例内容是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存在旧伤复发的话,需要进行鉴定,然后对此进行工伤待遇的发放。在工伤复发这段时间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能够变化的。
-
-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加班途中的这一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3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关于加班途中工伤认定的规定如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