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和生产经营地有什么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09:20:25 105 人看过

工伤职工应当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必须是在工伤保险的参保区域才能进行工伤认定,这样才具有法律依据,之后工伤的员工可以申请补偿,如果单位拒不补偿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最重要的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去参保区域申请。

一、工伤保险异地可以使用吗

工伤保险一般不在异地使用,如果存在异地的情况需要去参保地进行工伤申报,比如:①如果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单位在哪个地方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在哪个地方申报工伤认定。但是单位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②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③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残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异地工伤如何申请鉴定

异地申请工伤鉴定,应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参加工伤保险,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标准赔偿;

2、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标准赔偿。

三、工地受伤没人管咋办

工地受伤如果属于工伤,不管和单位协商得怎么样,自己都应该尽快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只有申请了工伤认定之后才能主张工伤赔偿,而且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效的,错过时效对自身的权益影响很大。发生工地受伤的事故之后,如果公司不管,个人也可以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有时效性的,所以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在工伤认定之后,单位不履行工伤赔偿义务,可以提起工伤劳动争议仲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2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工伤申请书和工伤认定的时效有关系吗?
    工伤认定书没有时效限制。工伤认定书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对职工遭受职业伤害作出的受伤性质确认的具体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非经法定程序撤销,具有法律效力。一、工伤认定报告与工伤关联书怎样认定工伤关联性鉴定,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之后,治疗工伤期间出现的疾病,或者工伤职工死亡是否有工伤导致的鉴定活动,正确的说法是疾病(死亡)与工伤关联性鉴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中不对关联疾病进行鉴定,只是对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作出决定。若是对于事故伤害所产生的疾病伤情,一定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与工伤的关联性确认,一旦确认存在关联性,疾病直接纳入工伤处理。这样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常见工伤怎么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
    2023-02-19
    309人看过
  • 劳动关系确认和工伤待遇有关系吗
    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者要求确认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是为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提起工伤保险待遇诉讼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是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一、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
    2023-06-22
    258人看过
  • 妨碍生产经营关系立案标准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四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一种情形,只要行为人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二种情形,只要行为人破坏生产经营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既使数额不满五千元,也可立案侦查。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三种情形,行为人纠集他人实施破坏,只要人数达到三人以上就可立案侦查。一、扰乱生产秩序罪立案标
    2023-06-24
    137人看过
  • 工伤关联性鉴定与工伤认定书的关系是什么
    工伤关联性鉴定,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之后,治疗工伤期间出现的疾病,或者工伤职工死亡是否有工伤导致的鉴定活动,正确的说法是疾病(死亡)与工伤关联性鉴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中不对关联疾病进行鉴定,只是对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作出决定。若是对于事故伤害所产生的疾病伤情,一定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与工伤的关联性确认,一旦确认存在关联性,疾病直接纳入工伤处理。这样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第三人故意伤害是工伤吗?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
    2023-06-23
    290人看过
  • 安全生产和“两会”有什么关系?
    抓安全生产和国家召开两会有关系吗?答案是有关系。请看新闻:2月5日上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京召开视频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通报、分析2006年1月及春节期间全国的安全生产情况,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下一步特别是两会前的工作做出部署。抓安全生产应该也有其工作规律,而这个规律又应该是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相联系,什么情况下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我们就在此之前狠抓措施的检查落实,防患于未然,既减少事故的发生,即使真的发生事故也制定好应急措施,减少事故的损失。比如,天气特别干燥则注意抓防火,人员流动高峰则抓交通安全等。现在,把两会召开前作为一个抓安全生产的时段,难道是因为两会期间最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现在大概已经没有阶级敌人之类会因为两会召开,故意制造安全事故,以造成政治影响的事情了。这样看,两会与安全事故的发生就没有什么联系,我们强调在两会前狠抓安
    2023-04-24
    459人看过
  • 营业执照住所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的关系
    两者必须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最好是进行变更登记进行更改。一、公司地址有没有注册这个问题可以是公司注册地址的选择。根据公司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二条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然而现在登记地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的也是很多,但是工商局如果在实地审查的过程中发现不一致的,会被列入经营异常的名录。二、个体户经营异常怎么消除个体营业执照异常情况可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选项下可以查到列入异常原因和解除办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流程:一、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二、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的城市或者省份站点;三、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四、进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指南;五、查看列入异常原因,有四种异常,选择相应的。三、公司不在注册地经营是否有风险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
    2023-02-17
    296人看过
  • 什么是职工开车受伤与工伤认定相关的关系
    开车工伤认定的标准为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一、什么属于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职工由于下列情形负伤、致残、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
    2023-06-20
    428人看过
  • 工伤认定和雇佣关系的审查流程
    雇佣关系不能认定工伤,劳动关系条件下才存在工伤,提出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工伤认定的流程工伤事故认定程序如下:1、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
    2023-07-03
    415人看过
  • 妨碍经营生产罪的认定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行为对象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生产对象等。破坏的必须是在生产中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果破坏的是仓库中尚未投人使用或者已经废弃不用的设备,则不构成本罪,但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残害耕畜的,构成本罪;残害肉用畜的,一般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其他方法,是指这两种方法之外的足以使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进行或者使已进行的生产经营归于无效的方法。例如,切断电源,制造停电事故;偷改设计图纸,导致质量事故;毁坏种子或者禾苗;堵塞销售渠道;以极低的价格贱卖公司产品、股票、债券等。以特定的危险方法破坏生产经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放火罪、爆炸罪等论处。以破坏特定对象达到破坏生产经营的目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等论处。一、刑法中破坏生产经营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破坏生产经营罪是
    2023-02-23
    222人看过
  • 单位承包经营劳动关系的认定有哪些?
    一、单位承包经营劳动关系的认定(一)劳动关系认定的实质性审查根据2005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可见,劳动关系认定必当考虑的要素包括主体资格、从属性以及工作内容,并且以客观存在的用工事实为审查路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关系是以用工事实为基础或本质特征的法律关系,用工事实的体现和内涵即《通知》第一条关于主体资格、从属性、工作内容的诠释。(二)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审查及举证
    2023-04-29
    308人看过
  • 工伤认定行政确认有从属关系吗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意外伤害后,可以由其劳动单位也可以由个人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该,以维护该劳动者的相关权益。工伤认定是对劳动者所受到的人身伤害的一种事实认定,也是明确责任范围的法律认定,这属于法律上行政确认的范畴。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依法,依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权利、资格或法律地位等进行认定、甄别、证明并予以宣告的行政行为。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行政确认通常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行政主体才能对申请事项进行确认。但也有依职权作出的行政行为。2.行政确认是一种外部的具体行政行为,它由申请、受理、审查、确认等一系列程序性要素组合而成,并由此构成一个完整的行政确认行为。3.行政确认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主体作出确认行为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为之,并要符合一定的技术要求。4.行政确认是羁束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确认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技
    2023-02-19
    295人看过
  • 处理好综合经营和分业经营的关系
    对我国而言,综合经营还是在近几年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鲜事物。但在西方国家,已经经历了从上世纪30年代加强监管、分业经营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放松管制、综合经营,再到新世纪(002280)以来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集团大量出现的一个完整轮回。在这个轮回中,我们可以看到从分业经营到综合经营的某些必然趋势,如综合经营在规模经济、分散风险方面的优势。但是,如果综合经营不是建立在有效的公司治理,不是建立在有效的风险管控,不是建立在有效的并表监管以及有效的防火墙的基础之上,那么这种综合经营将会加速金融发展中的风险积累,这是引发危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这次危机中,真正引发危机和受到危机重创的并不是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而是银行的表外业务、投资银行附属公司以及衍生产品的投资业务。近几年来,西方商业银行大搞表外业务,从事证券、保险等所谓的跨业经营,不甘寂寞地进入衍生产品市场。但是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水平并没有跟
    2023-04-23
    332人看过
  • 生产经营地沟油判什么罪
    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将适用“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进行定罪。新通过的《刑法》明确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提供资金、许可证件、经营场所、运输、贮存、网络销售渠道、生产技术等各种帮助或者便利条件的,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论处。在经营中使用地沟油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可能会被判刑。明知他人使用地沟油还为其提供方便的,有可能构成共犯。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
    2023-03-16
    328人看过
  • 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什么,土地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关系
    1、什么是土地证?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可以去土地辖区土地管理局查询,一般在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就会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2、什么是房产证?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购房
    2023-05-05
    16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劳动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 更多>

    #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经营面积和赔偿有什么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产品归责原则的类型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与绝对责任原则。(一)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追究致损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其主观上存在过错为前提条件,无过错即无责任。适用这一原则,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1)产品提供者有过错;(2)产品使用者或他人因使用产品而受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3)过错的存在与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依据过错责
    • 劳动仲裁和工伤认定什么关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1
      如果没有工伤认定,而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因缺乏工伤的认定程序,工伤赔偿无法得到支持,申请劳动仲裁是没有法律依据要求赔偿的。
    • 工伤认定确定劳务关系怎样认定工伤和劳务关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6
      根据《劳动法》第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确定劳务关系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
    • 工伤不能认定与什么有关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07
      法律分析 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1、自残或者自杀的; 2、故意犯罪的; 3、醉酒或者吸毒的。如果存在这些情形的,即使符合工伤的构成条件也不能认定工伤。
    • 无证经营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9
      认定劳动关系有两个基本标准。 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是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理,也可以体现为劳动规章制度下的间接与抽象的管理。同时,也不宜只将这一关系表述为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