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房产是否可以保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9:57:03 348 人看过

一、分公司房产是否可以保全

分公司的房产在申请范围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保全分公司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二、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房屋担保财产保全后是否可以居住
    一、房屋担保财产保全后是否可以居住对房屋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房屋被人民法院贴上了封条的,房屋不能居住,如果没有贴封条的,可以继续居住,但对于生活必需的房屋,被保全人可以居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二、诉前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
    2023-06-17
    348人看过
  • 公司财产是否可以进行分割吗
    公司财产是可以分割的,公司财产分割一般是指公司分立财产分割。1、什么是公司分立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2、公司分立财产的分割标准是什么公司分立,其财产做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协议。本条只规定了财产要做相应的分割,至于实践中具体如何做到相应分割,本法没有做明确的规定。这个问题主要由股东会讨论,通过分立决议,然后由分立各方就财产问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协议。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财产是指广义的财产,既包括积极财产,如债权,也包括消极财产,如债务;既包括有形财产,如设备,也包括无形财产,如商誉。公司分立的程序和公司合并的程序基本相同,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做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与公司合并不同的是,在对债权人保护的方式上,公司合并时债权人享有异议权,可以要求
    2023-03-17
    417人看过
  • 总公司破产分公司可以保留吗
    一、总公司破产分公司可以保留吗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两者之间的区别及债务如何承担如下:(一)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却可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由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具体体现,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属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仍为企业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对企业法人的债务可以裁定由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负责偿还。(二)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二、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负责人的效力(一)依照我国《公司法》第146条的规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照新《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是因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
    2023-06-06
    185人看过
  • 财产保全期限过了房产是否可以买卖?
    房产保全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可以进行买卖。房产保全期限为三年,三年到期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三年到期未采取续封或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自动失效。一、防范财产保全风险的主要措施1、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动向,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情况。如债务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要及时向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制止,或者变更保全措施,防止标的物失控造成案件难执行。2、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债权人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扩大保全财产的选择面,根据诉讼请求范围或案件实际,尽可能选择那些价值相对稳定的物品进行保全,以达到财产保全的效果,确保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3、督促人民法院确保财产保全符合法定程序手续。通过人民法院加强对债务人财产
    2023-03-09
    115人看过
  • 对公司诉前财产保全可以吗
    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查封法人代表个人及股东的账户资金,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相关的诉讼人员在办理这类诉前财产保全的,应积极的递交案件证据,我国的人民法院按照递交的证明材料办理这类案件。对这类案件诉前财产进行保全办理。在审理结束后,应积极的对这类案件的保全财产进行分割。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
    2023-03-17
    475人看过
  • 民法典中分公司是否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
    一、民法典中分公司是否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民法典规定,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分公司不能办理房产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
    2023-06-17
    468人看过
  • 公司破产后法人房产是否安全?
    视情况而定,但如果法人房产属于公司财产,那么应放入清偿序列。但如果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无关的,又没有财产混同情形,不会受到牵连。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公司破产法人还要承担债务吗?公司破产法人不用承担所有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2023-07-02
    147人看过
  • 购房担保人是否可以分割产权?
    这种情况属履约担保,正常情况下担保人无权要求分房,只有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可向被担保人申请权利。履约担保是担保公司承诺一旦在该项担保的受保人履行了其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之后,保证人将保证购销合同中有关货款支付、货物供应等结算条款或违约金支付条款得到执行,从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供需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吗同一债务有两个或者以上担保人的,如果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务人向其中一个担保人追讨债务后,承担债务的担保人可以向其他保证人或者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2023-07-03
    489人看过
  • 民法典中被保全的房产是否可以住
    一、民法典中被保全的房产是否可以住民法典规定,财产所有人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等权利,房屋被法院保全后,房屋仍然属于被保全人,所以被保全人可以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
    2023-06-19
    307人看过
  • 房屋抵押权是否可以用于财产保全?
    已被抵押的房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被法院财产保全的房子,还能判给其他人吗?请问:1、此纠纷房已被法院财产保全,是否可以在另一案中判给其它人2、由于建房负责人建房时的原始单据已丢失,是否可以在会计师事务所对房子进行造价评估,要求其余三人缴纳剩余房款山西济宁郭猛律师回复:一、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法院无权另案处理二、既然原始票据已经丢失,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进行审计,应当到物价评估部门进行评估,最好由法院委托。江西南昌郑吉敏律师回复:关于第一个问题,实际两个案件争一套房子很常见,不是不能判,而是执行
    2023-07-10
    64人看过
  • 申请财产保全以公司名义担保可以吗
    申请财产保全时,如果是公司申请的,可以以公司名义担保。如果不是公司申请保全的,经公司同意,可以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
    2023-03-21
    321人看过
  • 申请解散公司可以财产保全吗
    股东申请公司解散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时,在紧急的情况下,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一、股东可以申请公司解散的情形(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无法召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
    2023-02-28
    74人看过
  • 破产清算期间是否可以注销分公司
    一、破产清算期间是否可以注销分公司总公司申请破产后,在破产程序终结的情况下,总公司要办理注销登记,总公司法人资格消失的,分公也要注销。公司注销之后不能恢复。公司按照正常流程注销之后,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存在了,是不能恢复的。如果想要恢复公司,可以按照公司注销前的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重新申请注册新的公司。二、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总公司申请破产分公司要注销吗,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第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第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申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第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第四,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
    2023-06-06
    337人看过
  • 财产保全担保费是否可以退还
    财产保全的担保费可以退还吗?保证金是指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支付的费用。如果是诉讼费用,可以要求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法院不退还保留金。根据《诉讼费用支付管理办公室》第14条,申请保全措施,按照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支付: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支付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支付1%;金额超过10万元的,支付0.5%。但申请保全的当事人所缴纳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保全担保,金额与诉讼请求相同。看完这篇文章,我们知道在财产保全中需要退还担保费。财产保全结束后,应当按照相应规定退还担保费。这是我们作为担保人需要明白的法律常识,才能知道这个问题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2023-05-31
    12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2022年房产可以保全是否可以执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2
      1、人民法院对房屋进行保全后,如果被保全人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人民法院在申请人申请后,可以强制执行保全的房屋。 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1)、查封 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2)、扣押 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
    • 房产保全公证和担保是否可以作为房屋抵押?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9
      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所以被保全的房产不能抵押。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
    • 欠钱不还是否可以保全房产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2
      欠钱不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法院保全债务人的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财产保全期间是否可以过户房产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1
      财产保全期间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
    • 房产保全期限到了,房产是否可以解除?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1
      房地产保全到期前,申请人不申请续保的,房屋保全到期后解除。依照法律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效力消除。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