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罪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5:21:19 493 人看过

刑法中没有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罪,相应的罪应当是非法转让、转卖土地使用权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转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非法转让、转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转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转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五)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的,但因非法转让、转卖土地使用权受到行政处罚、非法转让、转卖土地的;(六)其他情形严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条。

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罪立案标准: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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