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股权收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1 19:18:53 248 人看过

一、怎样进行股权收购

股权收购的方式有:

1.股东之间的股权购买;

2.股东请求公司的收购其股权,但要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向法院起诉;

3.股东与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股权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权收购的操作流程

股权收购的操作流程:

1.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2.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3.制定股权收购合同的详细文本,并参与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或提出书面谈判意见;

4.起草内部授权文件(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等);

5.起草连带担保协议;

6.起草债务转移协议;

7.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组织,规避风险并保证最基本的权益;

8.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9.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10.协助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11.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

12.对目标公司的经营出具书面的法律风险防范预案(可选);

13.协助处理公司内部授权、内部争议等程序问题(可选);

14.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三、收购股权能否不承担之前的债务

1.收购公司的股权而不承担收购之前公司的债务,需要原公司债权人的认可,并签订协议。否则,作为公司的股东,需要以其出资承担责任。

2.和原公司的股东签订内部债务承担的协议。虽然该内部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和善意的第三人。但在股东之间有法律效力。自己承担原公司的债务还款责任后,可以向签订协议的原股东追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n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n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n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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