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申请国家赔偿很难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08:42:39 155 人看过

如果符合法定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和范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造成自身实际损害的法定有效证件证明,经认定后获得国家赔偿不难,但是如果证据不足或者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过程中就会比较复杂和困难。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因此,如果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给公民造成实际损害,公民可以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诉,当然,申诉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材料证明行政机关做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只有认定该行为违法以后,才能根据实际情况,请求行政赔偿。

对于刑事赔偿来讲,就更难了,主要原因在于,要构成刑事赔偿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判处刑法并已经被限制人生自由。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不断通过新的证据,或者委托律师,逐级向上一级检察院抗诉或者人民法院申诉,只有证据足够充分的情况下,才能平正,被无罪释放。释放以后,才能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对立方是公诉机关检察院或者就是行政机关,俗话说,民不与官斗,因此,申请国家赔偿必然是一条漫漫长路。

一、国家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在国家赔偿程序中,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另一个重大区别是在审理机构方面,行政赔偿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行政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的行政的审判庭审理;刑事赔偿则是由人民法院特别设立的赔偿委员会审理。

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这是因为刑事赔偿涉及的国家机关较为复杂,其中,既有主持赔偿争议解决的人民法院,也有对法律实施进行监督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既是赔偿义务机关,又是主持解决赔偿争议,决定是否赔偿的机关。尽管主持解决赔偿争议的人民法院和履行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并非同一个人民法院,但他们毕竟同在人民法院系统,这似乎有悖于“任何人不得为自己案件的法官”这古老的公正法则。

同时,人民检察院本是对法院审判活动实行监督的机关,而在刑事赔偿中。人民检察院则要作为当事人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这些特殊情况决定了刑事赔偿不能作为一般的案件对待,由人民法院既设的任何一个审理机构处理。因而,国家赔偿法确定了刑事赔偿由人民法院特设的赔偿委员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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