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示催告以及防范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05:20:26 315 人看过

一:什么是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是一种民事诉讼的程序,是票据丧失后失票人保全和恢复其票据权利的重要补救措施。票据的持有人学习和掌握公示催告制度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在发生票据丧失时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防范措施

犯罪人利用公示催告程序进行诈骗的通常手法如下:

(1)犯罪人先以合法方式与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建立交易关系,并以接受对方签发的汇票为支付方式,以期合法地取得汇票。通常汇票的金额较大,到期日较长,起码超过四五个月。犯罪人一般会按约履行与出票人之间的合同,以免出票人因犯罪人违约提出止付而暴露犯罪意图。

(2)犯罪人取得汇票后,立刻再与其他人进行交易,并以背书转让该汇票为支付方式。犯罪人选择的交易相对人(即票据的被背书人),通常与汇票的付款银行不在一个省份,并且与出票人或付款银行没有业务联系。

(3)等到交易相对人(即票据的被背书人)履行合同后,犯罪人立刻到付款地的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声称其汇票遗失、被盗或被抢,要求法院作出除权判决。由于犯罪人是票据关系的当事人,了解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并且还能够得到出票人和付款银行的证实。由于法院并不能了解其汇票已经背书转让的事实,因而必须受理其申请,予以立案。

(4)法院通过公告通知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少于60日。但是,由于真正的持票人在其他省份,得知法院公告的可能性非常小,因而不能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待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法院便作出除权判决,犯罪人便持法院判决向付款银行要求付款。

(5)真正的票据权利人(即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向银行请求付款时,才发现其票据被公示催告过,并且票款已经被冒领。但是,持票人如果声称自己是真正的权利人去追究银行的责任,银行是根据法院判决付款,不应承担责任;如果去找法院,法院是严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办案,也不应承担责任;如果去找犯罪人,犯罪人早已逃之夭夭。

现行公示催告程序有两个严重的漏洞。

其一,由于票据转让是单方法律行为,真正的持票人自己不主张权利,其他的票据关系人,如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并不知道票据的最终持有人是谁。作为法院,只能通过公告的方式通知持票人申报权利。但是,由于汇票到期日较长,可以长达九个月,而民诉法规定公示催告期间是从立案时起不少于60日,法院的一般做法是90日,其结果是,公示催告程序往往在汇票到期日前结束,也就是在持票人得知其汇票被公示催告时,票款已经被领走。由于犯罪人将汇票转让给外省市的被背书人,并且该人再将汇票转让给付款地的其他人的概率极小,所以在此情形下,持票人几乎没有可能通过公告知道手中的汇票正在被公示催告,往往是在请求付款时才知道汇票被公示催告。

其二,在公示催告程序终结时,法院所作的除权判决,应当只是宣告票据无效,即票据权利还是那个权利,只是与原先的物质载体即被公示催告的票据本身相分离,申请人可以持法院判决行使票据权利。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33条规定:“判决生效后,公示催告申请人有权依据判决向付款人请求付款。”这就产生三个问题:

(1)由于现行公示催告的期间可能短于汇票到期日,除权判决也完全可能在汇票到期日之前生效,而根据该“意见”,申请人有权在判决生效后请求付款,实际上就是申请人可以在汇票到期日之间依判决请求付款。

(2)汇票到期日的长短,是票据权利的重要内容之一。不考虑汇票的具体到期日,规定只要除权判决生效即可请求付款,实际上等于确认该判决可以变更票据权利的内容,这违背除权判决的性质。

(3)在汇票到期日之间请求付款,意味着出票人蒙受了到期日与支付日之间的利息损失,而申请人得到了这一期间的利息利益。持票人即使无诈骗目的,但其丧失票据后,居然可以凭借公示催告程序谋取额外的利息上利益,显然与公示催告程序的目的不符。因此,现行公示催告程序中的这两个漏洞必须弥补。在不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两个的弥补措施,既不违反现行法的规定,又足以使犯罪人的诈骗活动不能得逞。

其一,民事诉讼法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60日,但没有规定其上限。在实务中,受理公示催告申请的法院可以作如下掌握:公示催告的期间下限不少于60日,但是必须超过票据到期日之后一定期限。由于真正的票据权利人无论是否看到公告,在票据到期时总要提示付款,这样就可以发现其票据被公示催告,就可以到法院申报权利。因此时公示催告期间尚未届满,犯罪人的诈骗意图就不可能得逞。

其二,即使法院在票据到期日之前作出除权判决,也必须在判决中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在票据到期日之后,才可以持该判决请求付款。把除权判决生效日与付款请求日相区别,一来符合除权判决不变更原票据权利的性质,二来保证利害关系人能够在票据到期日之前票款尚未被领走之时申报权利,从而彻底消除犯罪人利用公示催告程序诈骗的可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5: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借名买房会承担的风险以及防范措施是什么
    1、什么是借名买房“借名买房”,顾名思义,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出名人名下,但约定实际出资人享有房屋权益的行为。实务中,通常称实际出资人为“借名人”,称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出名人”。由于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与登记所有权人不一致,借名买房行为发生后,借名人与出名人、相对人之间产生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2、为什么要借名买房借名人出资买房,却将房屋登记在其他人名下,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1)不具备某类房屋的购房资格或受房屋限购政策限制,因而借用他人身份购买房屋。这是借名买房最常见的情形,占到了借名买房案件总数的90%以上。(2)为了转移财产或逃避债务。(3)为了节约将来可能发生的过户费用,父母将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通常是出于这一考虑。3、借名买房存在什么法律风险(1)借名买房合同或被确认无效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
    2023-02-04
    219人看过
  • 公示催告案涉及股票
    「评析」本件公示催告案所涉及的股票,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指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范围。在本案审结时,也无股票灭失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程序的明文法律规定。但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出发,有必要依据法理,在实践中先行办理股票的公示催告案件,为立法取得成功的实践经验。本案即是根据此精神,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并指定静安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静安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进行操作时,还注意到了股票灭失公示催告上的特点。如首先查明申请人名下股票(只有记名股票才能申请公示催告)是否确定;法院作出除权判决时,应判决申请人有权自判决公告之日起向股票发行人申请补发股票。静安区人民法院的实践,此后为1993年12月29日通过并于1994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肯定。该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记名股票
    2023-06-05
    265人看过
  • 公示催告申请书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一、申请条件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二、申报权利的程序1、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或在申报期间届满,判决作出前向人民法院提出。2、利害关系人在向法院主张权利时应向法院出示票据,法院即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查看该票据,如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应当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如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未在判
    2023-08-17
    377人看过
  • 安全警示通报:火灾事故经过及防范措施提醒
    事故经过材料应当客观、真实、能够全面地反映事故情况。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个人基本情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周围的重要环境、天气、道路状况。3、当事人及对方当事人的交通方式、车辆的行驶方向、所要达到的目的地。4、发现险情的路面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5、驾驶证的准驾类型、办理时间,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车辆类型、牌照号码。6、预估事故的损失情况,抢救伤者和财物的基本情况。7、有关目击证人的情况及证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8、亲笔人或代笔人签字捺印。撰写事故经过日期。材料要用蓝黑钢笔书写,并且字迹要工整清楚。哪些交通事故需要报警(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
    2023-07-03
    77人看过
  • 购房常见陷阱及防范措施
    1、购房的常见陷阱1、各种折扣和分红很多购房者会被开发商的各种优惠宣传所诱惑,比如“买房送露台,买房送装修”,但事实上,很多广告是靠不住的,事实上,有很多油腻的地方,比如家装质量问题,面积承诺不兑现等等,房地产广告和户型设计的样板戏很多。购房者在拿开发商的设计方案时,不会注意到里面有多少油腻的东西,比如加大绿化、适当加宽建筑距离、减少家具布置等等。尤其是样板房华丽的装修往往会迷惑很多购房者的头脑,只有当他们入住时才会发现现实和图纸是两回事。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将样板房和宣传图片设计得非常吸引人,并使样板房的面积变大,这让人感觉更加实用。除了房地产的外部规划和内部环境外,虚假宣传还渗透到房屋类型偏差、面积差异等各个方面,以向购房者证明房产升值潜力或交通便利,很多开发商会给他们提供房地产位置图。从地理位置图上可以看出,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但实际上可能有很多偏差。房屋的位置图往往不是按比例随意绘
    2023-05-02
    209人看过
  • 什么叫做公示催告
    法律综合知识
    有下列情况时需要公示催告: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民事诉讼法》第218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2024-04-17
    288人看过
  • 股东职务侵占罪的防范措施和风险提示是什么?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若股东的侵占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其利用了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侵犯本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故意非法侵占了本单位的财物数额达到5000至1万元,便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数额更加巨大,则该股东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也会被没收财产。股东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股东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股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四十万元以上,且股东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追诉。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按贪污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的两倍执行,即二十万元以上的两倍。《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
    2023-07-01
    206人看过
  • 防范价格欺诈的措施是什么
    购物时要货比三家,保留好消费结算清单。一、虚假标价:经营者在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支招:对于商品标价签表示的产地、质地等内容,消费者应仔细核对商品包装内或吊牌上产品情况介绍,再决定是否购买。二、虚夸标价:经营者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支招:消费者在购买商家以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的商品时,最好能够货比三家,做到心里有底。三、低标高结:经营者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支招: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交款后,最好能够仔细核对一下结算清单,检查一下结算清单中的商品单价,是否与商品标价签所标的单价一致。四、模糊赠售:
    2023-04-21
    481人看过
  • 投资防范措施
    无形资产出资
    有下列注意事项:1.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出资比例不得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2.出资人必须为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中英文拼写与章程一致,不得由他人代垫出资。3.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出资注意事项:(一)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二)以实物出资注意事项: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023-07-22
    118人看过
  • 雨季防范的三项措施是什么?
    雨季三防是防汛、防排水、防雷电。防汛是为了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在洪水预报、防洪调度、防洪工程运用等方面进行的有关工作。防排水是雨季来临前,对各排水管道进行清理疏通,对流水隐患地段进行加固等。防雷电防止由直击雷或雷电的电磁脉冲对建筑物本身或其内部设备造成损害。三防应急都是指哪些三防应急是指防火、防灾、防事故。1、防火:夏天气候干燥,火灾隐患随即增多,一旦发生,蔓延很快。近期在对各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中尤其注重各企业的各项防火制度,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用电的使用安全等的检查。2、防灾:夏季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也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国务院令第709号《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二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
    2023-07-15
    380人看过
  •  公司分立影响:无效原因及防范措施
    公司分立无效的原因包括程序疏漏和内容不公平。程序疏漏包括分立协议中未记载应记载的事项或资讯公开程度不足,而内容不公平则包括换股比例不公平、分立有关书类的内容违反强行法规或者显著不当等。公司分立无效的原因包括:1.公司分立程序存在疏漏,例如分立协议中未记载应记载的事项或资讯公开程度不足;2.公司分立的内容不公平。如换股比例不公平、分立有关书类的内容违反强行法规或者显著不当等。 公 司 分 立 违 反 哪 些 法 律 规 定 ?公司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消除,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在实践中,总公司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形式有两种: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并同时草拟有关的协议;公司股东会通过分
    2023-09-30
    187人看过
  • 如何防范电信诈骗的措施以及建议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电信诈骗严重泛滥,令许多人防不胜防、损失惨重、救济无门。那么,除了事后通过公安司法机关获得救济以外,对于电信诈骗究竟有没有事前的自我预防措施呢?答案是肯定的。并且,在电信诈骗的防止效果方面,事前的自我预防应当占主要地位,而事后救济往往是无济于事的。笔者认为,对于电信诈骗,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预防:1、万万不能相信这世间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毛主席诗云:“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对于一个内心平和、不贪心额外或者超额利益的人,电信诈骗分子是无计可施的。2、有悖常理的故事坚决不信。例如听过购买虚拟货币、通过租赁几亩林地等等等等“投资项目”,就能够得到一年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回报,明显有违生活常理和经济常识,那一定是全套的开端,结果往往是“想得别人长衫子、倒赔自己短褂子”的血本无归。3、账户、密码或者资金抵押绝不提供。对诈骗分子提出的预先提供账户、密码信息,绝不提供
    2023-03-11
    356人看过
  • 隐私泄露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拆迁中,政府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政府信息是否违法?别人的补偿安置情况自己能否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知?征收补偿协议的内容确系法律意义上的个人隐私么?法律对此问题究竟有着怎样的规定呢?本文,在明拆迁律师王家才以案说法,来深入解析这些问题。【基本案情:信息公开申请遭遇个人隐私】因项目建设需要,四川省某市邓先生等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被纳入搬迁范围。为了解搬迁补偿相关情况,2017年3月,邓先生等人依法向当地镇政府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其公开每户房屋及建筑物调查表、该村已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和每户安置补偿情况等政府信息。2017年5月,镇
    2023-07-05
    182人看过
  • 公示催告程序中公示催告的期间
    一、公示催告程序中公示催告的期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该条规定没有明确具体的公告期间,法院一般为缩短结案时间均采取六十日的公告期间。公告期确定为六十天,一旦公告期满,而票据尚未到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往往会导致票据持有人不能及时申报权利,而法院会因无人申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票据持有人只能通过另行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二、公示催告申请程序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二)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三)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
    2023-04-29
    392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的效力如何认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4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公开告示,要求不确定的或者不明确的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申报权利,如不申报即丧失其权利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示催告是公告依据有关规定某个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或者有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催促利害关系人来申报权利。目的是解决该票据的权利归属问题。由于票据在背书上可能有多个转让人和受让人,当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后,谁是真正的权利人很难确认。票据是见票
    • 标题:关于高利贷风险及防范措施的提示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2-02
      高利贷被认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而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则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高利放贷给他人,属于民间借贷中的放高利贷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然而,私人放高利贷既不属于犯罪行为,也不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在民间借贷中,若借款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属于高利贷。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24年
    • 公示催告程序的终结是指什么,公示催告程序的终结及相关责任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30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终结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事由,以裁定的方式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某人民法院收到甲公司请求公示催告的申请,该公司称 其公司保险柜被撬,丢失本票3张,共计人民币30万元。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向支付银行发出止付通知的同时,发出公告,限持票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后乙公司在公告期间向法院主张3张本票的票据权利,人民法院遂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甲公司于是向人民法院
    • 劳动仲裁对公司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20
      首先,除了员工薪酬和福利待遇,实践中还可能产生其他形式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例如双倍工资等带有惩戒性质的支出项目。如果用人单位在此类纠纷中败诉,其需要承担的经济压力将增加。此外,这种事件还可能对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对企业未来的人才引进和信誉维护等方面产生深远且持久的负面影响。 当公司遭遇劳动争议处理难题时,如果各方当事人无法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或者在达成和解协议后未能按约履行义务,他
    • 2022年票据催告公示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5
      票据公示催告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票据原持有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催告不明的票据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票据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人民法院即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