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的效力如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2:54:04 368 人看过

1、名义股东仅是工商登记的股东,并非是标的股权的实际权利人。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处分股权,事后实际出资人未予追认,且受让人受让标的股权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3、一般情况下,只要第三人是出于善意,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对外转让股权,该股权转让行为有效。受让人受让该股权时产时是善意的或者以股权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又或者受让人已经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的,由受让人取得股权。

律师补充: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股权是股东在公司初创中的投资份额,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着话语权,也是参与管理和分红的主要依据。名义股东并不享有真实的股东权利,只是替代隐名股东持股,公司所得的受益都是归隐名股东的,所以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有效的。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第三人(不知道对方是名义股东无权处分股权),并且以合理的对价购买了股权,那么受让人就能善意取得该股权。隐名股东就不能追回。

名义股东与实质股东的权利来源于双方协议,但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股权代持协议,或者书面的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时,此时法院大多会认定名义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的关系是普通债权债务关系。股权代持虽然可以给实际出资人带来很多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因此,不建议隐名持有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2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  名义股东能否行使股权转让的权利?
    这段内容讲述了名义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的股权问题。虽然名义股东没有实际的股东权利,但他们替代了隐名股东持有股权。因此,公司从这笔交易中获得的利益都应归隐名股东所有。名义股东未经授权地转让股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有效的。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第三人,并且以合理的对价购买了股权,那么受让人就能善意取得该股权。隐名股东就不能追回。虽然名义股东没有实际的股东权利,但他们替代了隐名股东持有股权,因此公司从这笔交易中获得的利益都应归隐名股东所有。所以,名义股东未经授权地转让股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有效的。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第三人(不知道对方是名义股东无权处分股权),并且以合理的对价购买了股权,那么受让人就能善意取得该股权。隐名股东就不能追回。 无权处分股权的法律规定
    2023-08-22
    346人看过
  • 当股份因股权转让而集中在一名股东名下时,合同的效力如何
    一,。根据中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无效的确认必须以禁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为基础。股权转让协议,但标的物为股权的除外,与一般合同没有区别,因此,其效力判断仍应遵循合同效力判断的一般规则。《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是对公司成立时人数的要求,不涉及公司依法成立后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人数。因此,根据公司成立的法律要求判断公司成立后股权转让的有效性并不恰当。根据《公司法》第35条,股东可自由转让其股份,并享有优先受偿权。股东之间的股份自由转让不会产生一人公司。事实上,当公司股份因转让而集中在一名股东名下时,该股东可以以下方式处理后续事务。-这是一种积极的方式。即寻找或吸收新股东,使其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东人数的要求。另一种方法是在清算后撤销公司。如果股东既不吸收新股东,也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股东的法律责任将不会解除。如果这些协议被确认无效,将不利于经济秩序的稳定和交易安全。事实上,许多公司将陷入投
    2023-05-07
    447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如何变更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权转让后的收入问题转让,股权,收入,问题,协商,技术股权转让后的收入问题我一个朋友开了个公司,我在他手下工作。后来他看我技术过硬,聘请我为技术总监,并承诺转让一部分股份。我是以技术入股的,所以没要我的资金。但是我的工资比以前低了,他说有了股份就要承担风险,所以降低我的薪水。请问这合理吗律师回复回答:你们可以协商工资标准。如果不能协商,那就不能降低。股权转让后的收入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
    2023-07-02
    90人看过
  • 隐名股东被判刑如何转让股权?
    可以。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公司法解释(三)》将隐名股东称为实际投资人,将名义出资人称为名义股东。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有权转让股权。若为隐名出资者对外转让股权,需首先确定其是否具有股东身份,确定办法和依据如前述;若并不具有股东身份,则转让合同无效;如具有股东身份,则需要分情况对待:受让人继续隐名,则需要与显名股东之间建立新的契约关系;若受让人需显名,则需要隐名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然后完成转让。若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则需要在保护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权益和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之间做出选择。一、隐名股东存在的原因都有哪些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
    2023-03-09
    177人看过
  •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难题:如何实现权益转让?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代为转让协议》,就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数量等进行明确约定。2、股权转让应当依据公司内部规定和法律规定,办理股权转让的流程和手续。3、由显名股东按约定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进行股权转让,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电子承兑汇票怎么转让1、电子商业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2、开户行审核背书人的电子签名,核验通过后组成背书业务申请报文,使用开户行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并发给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3、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完成开户行电子签名是否准确有效、背书人是否是票据的持有人等检查后,将申请报文转发至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4、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核验报文的有效性后,将该申请信息通知或展示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可以签收或者驳
    2023-07-17
    447人看过
  • 股东名义公司股权转让的详细说明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1、名义股东对内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对外承担隐名股东应承担的-切责任。2、对债权人、对隐名股东、对其他股东按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3、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权转让的意思是什么?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
    2023-07-03
    285人看过
  • 公司擅自转让股份,是否侵犯股东权益
    我曾是一家公司股份制企业的员工,1995年我进入这家公司工作,2年后,我以1元1股的价格,购买公司5000股普通股,后又于2005年12月增资扩股到5万股,单位给我也颁发了股权证,并记载了分红及相应股权等信息。2008年2月,我因病向单位提出辞职获批,但辞职手续所需文件未签署,人事、保险等关系仍在单位。不久,单位以办理股权抵押登记的名义,收走了我的股权证书,在公司上市前后我才被告知我的股份已经转让他人。我从未有意转让股权,也未签署过转让股权的法律文件,请问公司擅自转让我的股份,是否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我所的持有的5万股普通股为合法股权?廖律师:在很多公司股改上市过程中,公司为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维持用人关系的稳定性,向员工发行一定量的普通股。员工是否离职,与其作为公司股东身份,可以作为相对独立的问题区分,但双方在有关法律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员工身份
    2023-06-09
    76人看过
  • 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转让股权应注意事项
    港澳台投资人为规避大陆法律,通常以大陆人名义作为新设公司股东,实际经营管理全部由实际投资人进行。但应防范名义股东未经实际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情形。按照法律规定,该类转让是有效的。虽然实际股东可以要求名义股东赔偿,但名义拿到股权转让款后,即使实际股东得到胜诉判决,实际执行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为此,建议避免采用名义股东方式。对已经存在的应尽早变更回实际股东。坚持采用名义股东方式的,实际股东应与名义股东签订协议约定名义股东转让股权的程序,比如须经实际股东同意,以及约定名义股东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没有实际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够转让股权吗没有实际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够转让股权。虽然股权有瑕疵,但是该股东仍拥有股权,也就可以对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转让瑕疵股权的股东所负的出资义务并不随股权转让而消失,除非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约定,否则出让人仍有补足出资的义务。
    2023-08-10
    395人看过
  • 代持人擅自转让股权
    代持股东是名义股东,是可以转让股份的。但是如果签订了代持协议的,代持股东是需要承担私自转让股份的违约责任的。一、法人代表一定是股东吗法人不一定非要是股东。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享有重大的决策、经营参与的权利;法人代表是公司经营机构的受托代表人。股东依照章程参与公司经营,法人代表依照股东决议主持公司经营。股东可以出任法人代表,但是法人代表不一定是股东。二、隐形股东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隐形股东维护利益的方法有:1、通过在合作伊始,详细约定各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合作协议》中。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与代持人订立合同,明确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代持人仅为名义股东,需要体现双方代持股权之合意。日后一旦出现不认账,或者纠纷,可以持着该《合作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或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各方权利和义务。建议委托律师起草有关协议,最大限度保护你的利益。2、准备能说
    2023-02-11
    378人看过
  • 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是有效的吗,怎么规定的,公司可否通过章程限制股东转让股权
    一、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是有效的吗,怎么规定的名义股东转让股权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即为有效,否则无效。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的,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受让人受让股权时是善意且名义股东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已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受让人取得股权。但实际出资人有权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公司可否通过章程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公司不能通过章程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侵害股东的固有权。不得禁止股
    2022-06-24
    98人看过
  • 股东名册的效力如何
    一、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了什么内容股东名册,是指公司记载有关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股东名册应当包括法定内容,不包括此内容者不能称为股东名册。其法定内容有: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尽管如此,公司仍然需要确定股东名单,因为公司必须向股东发放股息、派发新股或者通知召开股东大会。于是,作为静态的把握股东的方法,股东名册这种技术性的制度应运而生。二、股东名册登记怎么办理1、确认股东认购的股权;2、公司签发股权证明书;3、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关的出资登记。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
    2023-03-19
    182人看过
  • 对于名义股东转让的股权有没有处分
    名义股东并不享有真实的股东权利,只是替代隐名股东持股,公司所得的受益都是归隐名股东的,所以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有效的。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第三人(不知道对方是名义股东无权处分股权),并且以合理的对价购买了股权,那么受让人就能善意取得该股权。隐名股东就不能追回。一、挂名股东如何安全退出在公司当中,除了实际出资持股的股东之外,有时还存在着挂名股东。那么挂名股东不想继续挂名的时候,该如何安全退出呢?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挂名股东实际是指股权代持,想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2、显明股东以其实际代持的股权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在股
    2023-06-20
    478人看过
  • 名义股东如何退股?
    法律综合知识
    一、股东退股方式如下:1、可以以转股方式退出。2、可以以减资方式退出。3、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4、起诉解散公司方式退出。二、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名义股东依照形式主义原则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三、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
    2024-05-05
    373人看过
  • 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协议的效力如何
    一、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协议的效力如何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签订的协议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是有效的: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协议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协议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二、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协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2024-01-20
    10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转让合同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后名义股东有没有效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名义股东转让股权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即为有效,否则无效。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的,受让人受让股权时是善意且名义股东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已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受让人取得股权。但实际出资人有权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受让人去的股权是是非善意的,则股权转让无效。 在代持股协议中,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利较容易收到侵害。名义股东因拥有工商登记的权利外观,处分实际出资人的股权较为容易,实际出资人若想维护
    • 股东名义股权转让起诉书无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3
      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
    • 股东名册与股权转让的合同效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7
      股东名册的效力:与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股东名单一致的股东名册对外有公示的效力。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股权转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是有效的股权转让,受让方即取得公司股东的地位,转让后需办理股东变更,将新的股东添加股东名册里。
    • 股东转让股权也要有名义股东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8
      名义股东转让股权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即为有效,否则无效。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的,受让人受让股权时是善意且名义股东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已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受让人取得股权。但实际出资人有权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受让人去的股权是是非善意的,则股权转让无效。 在代持股协议中,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利较容易收到侵害。名义股东因拥有工商登记的权利外观,处分实际出资人的股权较为容易,实际出资人若想维护
    • 股权转让后名义股东还有股东权益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30
      看具体情况定。相对于实际投资人,如果没有授权同意,名义股东为无权处分。相对于公司及对外,名义股东为有权处分,股份受让人以合理价格依法定程序受让并变更登记,为正常合法取得。《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