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下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有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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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
1、管辖,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2、受理,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一、工程合同纠纷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3、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的管辖权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公路运输合同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到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都可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得无故推托,应当依法受理。对两上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由最先受理的人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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