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中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0 09:24:41 331 人看过

一、受贿罪中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方式有哪些?

这里的承诺包括明示承诺、暗示承诺、真实承诺、虚假承诺。

(1)明示承诺:

用语言文字等明确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2)暗示承诺:

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不予拒绝,应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3)虚假承诺:

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职权,在他人有求时,并不打算为他人谋取利益,却又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4)如果根本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职权与职务条件,却谎称为他人谋取利益骗取财物,构成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二、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是如何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

(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

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n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n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6: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试析受贿犯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之类型及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由此,为他人谋取利益”,就成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的必备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不应成为一般受贿罪的必备条件?司法实践中如何把握好这一必备条件?在反腐败斗争中既不放纵狡猾的犯罪分子,也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一、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类型受贿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打着各种招牌,十分诡秘和隐蔽。为他人谋取利益”往往心照不宣,私下进行,掩人耳目,种类繁多。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类型:(一)时空分离型。贿前或贿后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和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有一个过程,往往在时间上空间上发生分离。有的先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许诺,或默认为他人谋取利益;有的请托人为了谋取长远利益不惜向国家
    2023-06-03
    113人看过
  • 受贿罪必须是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吗
    一、受贿罪必须是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吗在大多数情况下,受贿罪的确需要行为人为行贿者争取到实际的利益。然而,这种观点并非是绝对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倘若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某种方式,如索取或直接非法接受他人的财务,从而为他人实现某种利益的意愿,那么该种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受贿罪。在此所述的“为他人谋取利益”,不仅包含了对他人利益的承诺,还涵盖了实际实施或实现谋利行为的过程。然而,即使行为人仅是索取财物而并未真正为行贿者谋求任何实质性利益,也仍然可以构成受贿罪。但是,对于具体情况的判定,则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所有相关事实和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二、受贿
    2024-07-08
    240人看过
  • 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认定
    [案情]2004年起,被告人徐红金担任鄱阳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分管人事、土地利用和土地交易工作。2004年5、6月间,玉山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鄱阳分公司负责人刘海陆来到鄱阳,欲购买鄱阳县农机公司的土地搞房地产开发,于是刘海陆找到被告人徐红金,询问了土地出让有关政策及农机公司土地的价值情况,徐红金作了详细的答复。2004年7、8月份,刘海陆再次找到徐红金,要求徐红金在土地评估之后,徐红金提供了土地分类、用地性质及基准价格的有关情况。因鄱阳县农机公司经法院依法查封,委托江西联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2004年9月份,刘海陆通过竞买购得鄱阳县农机公司的土地,十余天后,刘海陆来到鄱阳,找电话叫被告人徐红金到鄱阳镇饶州大酒店刘海陆住处,刘海陆将事先用牛皮纸袋装好的四万元现金送给了徐红金,并说感谢徐在期购地过程中帮的忙,还要求徐在土地过户及日后其开发过程中给予关照。2005年11月、2006年3月,
    2023-06-11
    434人看过
  • 受贿罪之收受财物答应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分析
    作者:王鑫钟宏刘卫华2000年4月,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一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在电话中约见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县长助理(协助县长分管建委、规划局等)刘xx,之后,在刘的汽车上送给其5万元,请刘多关照。刘收受此款后,全部用于个人开支。5月,刘xx升任副县长,分管城建、商贸等。2001年的一天,该县市政工程公司经理到刘家,以刘装修房子赶礼为名,送给刘5万元,要刘在承建工程和以后的事情上多关照。刘xx收下此款并将其用于装修私人住宅。他后来在供述中讲道,他明白送钱给他是希望其今后在建设工程方面给予关照。但法院审理中查明,刘xx在收受上述财物后,并未在承建项目和拨付工程款上为他们实际谋取利益。本案在审理中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依照我国刑法规定,除了索贿的情形外,只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与为他人谋取利益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构成受贿罪。而本案中,刘某在收受财物后,在近二、三年内,并未给请托人谋取任何利益,也没有
    2023-06-11
    445人看过
  •  索贿的目的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
    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取财物。多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来索贿。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取财物。多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能 否 索 贿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国家工作人员索取贿赂是被明确禁止的。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可能会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地位,向他人提出要求,并希望对方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这种行为虽然不符合
    2023-09-09
    441人看过
  • 索取型受贿罪应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李素平
    索取型受贿罪应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修武县人民检察院李素平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是违法的,却故意为之。犯罪的目的,是取得他人的财物。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就其犯罪构成而言,受贿罪在客观上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行为人主动索要财物,即索取型受贿罪;一是行为人被动接受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即收受型受贿罪。索取型受贿罪与收受型受贿罪的唯一区别就是收受型受贿罪必须是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必备要件。而索取型受贿罪则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
    2023-06-11
    421人看过
  • 如何把握受贿罪构成要件之为他人谋取利益
    苗有水(以下简称苗):目前关于受贿罪司法认定中分歧之一是:为他人谋取利益”究竟是一种行为”还是一种意图”,即属于客观要件,还是主观要件?熊:对于这个问题,我国刑法学界历来存在着客观要件说”和主观要件说”之争。客观要件说”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属于受贿罪客观方面的行为要件。如有的论者提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的规定对行贿人交付的财物予以接受,并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据此观点,受贿罪的构成必须要求行为人实施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无此种行为即便是非法收受了他人财物,也不构成受贿罪。主观要件说”则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属于受贿罪的主观要件,即只是受贿人的一种心理态度”或者说是主观上的一种意图”。当然,这种主观态度或者意图必须有证据、事实来证明。近年来,将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受贿罪的主观要件,逐渐获得了大多数人的共识。我认为,主观要件说”的观点是可取的。苗
    2023-06-03
    258人看过
  • 贪污受贿犯罪为他人谋利益怎么认定
    司法解释链接: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该款规定系根据2003年《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和实践经验作出。根据《纪要》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实施其一即可认定。第(一)项核心内容是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可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至于是否着手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为他人谋利事项是否已完成均在所不问。第(二)项核心内容是明确收受财物与职务相关的具体请托事项有关联的,即应当以受贿处理。第(三)
    2023-04-25
    218人看过
  • 贪污罪中索贿是否必须为他人谋取经济利益?
    贪污罪中索贿需要为他人谋利。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中国对贪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2023-07-08
    216人看过
  • 受贿罪是指个人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作为自己的谋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
    2023-08-11
    463人看过
  • 受贿罪如何认定为他人谋利
    “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主观要件还是客观要件,一直困扰着司法实践。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受贿罪的处罚范围,进而影响到国家的廉政建设。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收受型受贿罪的主观要件还是客观要件的问题,目前学术界仍有较大争议。主观要件说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主观要件,即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主观意图,因此,受贿罪是一种“意图犯”。客观要件说有两个分支:一种观点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要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至于实际上是否已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另一种观点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内容可以是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而不必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许诺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假的。这几种观点都值得商榷。首先,应该肯定,按主观要件说,可以把那种意图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但还未来得及实施或因某种原因未能谋取到利益的情形,纳入受贿罪的处罚范围,这对
    2023-06-03
    382人看过
  • 非国家公职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属于受贿吗
    非国家公职人员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为受贿。一、警察受贿犯什么罪警察受贿,数额较大的构成受贿罪。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二、贿赂罪追诉时效是多少年受贿罪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构成的犯罪。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受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罪
    2023-03-05
    168人看过
  • 受贿罪的谋取利益如何认定
    (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对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将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和事后基于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纳入认定标准。一、中国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处罚标准?中国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处罚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二、怎样认定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有以下条件可以认定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
    2023-06-26
    442人看过
  • 怎么认定刑法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3条分两款规定了受贿犯罪构成要件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理解和认定问题。第13条第一款列举了三种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形,解决了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该款规定系根据2003年《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和实践经验作出。其中,第(一)、(二)项源于《纪要》。根据《纪要》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实施其一即可认定。第(一)项核心内容是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可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至于是否着手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为他人
    2023-02-19
    14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包括其谋取利益的行为?应该如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5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只有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才能构成受贿罪。1997年修订刑法时,也有人提出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但没有被立法机关所采纳。当然,从本质上来讲,受贿是一种“权钱交易”行为;受贿人之所以有条件收受贿赂
    • 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 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如何掌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如何理解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如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时,根据他人提出的具体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表示,根据《补充规定》第四条第
    • 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是怎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2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 (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 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
    • 受贿罪是否必须以为他人谋取利益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3
      不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385条 定义: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 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
    •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受贿行为人是否构成受贿罪该哪些行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7
      如果利用职务职务上的便利或为其谋取利益,则应认定为受贿犯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