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诉讼保全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6:51:37 134 人看过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顺利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它是人民法院维护当事人利益、促使当事人依法履行义务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强制措施是在一定的期限内限制当事人对该项财产进行支配、处分,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诉讼保全措施得当,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使当事人依法履行义务,保证人民法院将来作出的判决顺利执行,将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诉讼保全是每个法院、每个审判人员都必须面对的问题,而《民事诉讼法》对诉讼保全的规定也只有三、四条,审判实践中,有关诉讼保全适用,存在着种种问题。因此,笔者对诉讼保全制度的司法适用作初浅探讨。

一、诉讼保全的申请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那么当事人如何申请诉讼保全呢?

1、申请的方式要符合要求。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2、申请的时间要及时。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诉讼措施的,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财产保全。

3、请求的对象和范围要明确。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扣押。

4、申请保全的措施要具体。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5、申请的条件要符合法律规定。申请诉讼保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出诉讼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或者包含给付之诉的合并,即提起诉讼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单纯的确认之诉、变更之诉,都不具有给付内容,不适用诉讼保全。

(2)、必须具备诉讼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有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和造成无法挽回的遗患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什么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关于网络安全等级的保护制度是:规范计算机系统安全建设和使用的标准以及管理办法。安全工作的整个流程分为五个环节,包括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监督检查,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网络安全的基本制度、基本国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网络安全领域实施的基本国策。一、网络运营者应当履行哪些安全保护职责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通信法律法规有哪些?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在人们生活中可谓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人们的日常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就是网络安全问题,由于互联网技术还没有发展到毫无漏洞的程度,所以还是会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三、信访隐患有哪些网络安全隐患既指对于电脑
    2023-06-21
    430人看过
  • 诉讼保全败诉后果是什么
    原告败诉,由于保全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原告赔偿。是赔偿因保全对方财产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扣押了被告车辆对方无法使用,可能造成对方营运损失或另租车的损失。诉讼保全的解除的条件是什么诉讼保全的解除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诉讼保全的法定解除条件是: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应是无
    2023-04-21
    73人看过
  • 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是什么意思
    一、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是什么意思诉讼时效制度也称“消灭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二、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的,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衣服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2023-05-06
    173人看过
  • 诉讼保全是什么意思,诉讼保全的方式有几种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一、诉讼保全的方式有几种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
    2023-03-19
    397人看过
  • 合同保全制度有什么特征
    按照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效力仅及于合同关系当事人,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为一定给付,债务人也仅对债权人负有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其他第三人在合同关系上既不承担义务也不享有权力。而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须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进行主张或者请求,其效力已涉及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被称为债权的对外效力。一、附随义务的法律特征有哪些?附随义务具有可变性和不确定性,因而合同当事人很难在合同中约定附随义务的内容,而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具有抽象性和效力的强制性,从而为确认与履行扩延合同义务提供了相应的模式。诚实信用原则使得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从给付义务扩张到以前仅停留在道德层面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甚至还扩张到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即特定合同一经成立,不但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债务人对于与债权人具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亦负有照顾、保护义务,从而在债务人与
    2023-03-13
    375人看过
  • 什么是党的学说和财产保全制度
    什么是当事人主义和财产保全制度从根本上说,当前民事审判模式的改革是将我国以职权主义为主的民事诉讼模式转变为以当事人主义为主的民事诉讼模式。作为当事人主义的核心和基调,它是处分主义和辩论主义。当事人主义主要体现在:第一,民事诉讼的启动和延续取决于当事人,法院或法官不能根据其职权启动和推进民事诉讼。第二,法院所依赖的证据只能来自当事人,法院或法官不能根据当事人主义的要求,主动收集当事人指定范围以外的证据,财产保全程序的发起人和发起人是且应当仅为本案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同时,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应保持相应的超然态度,不应干涉具体而言,当事人原则对财产保全制度提出了以下改进要求:1。财产保全必须经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方可开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责令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部分,予以撤销。是否启动财产保全是当事人自己的处分权。他可以根据自己对案件事实
    2023-05-07
    243人看过
  • 诉讼保全属于强制措施吗,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区别
    一、诉讼保全属于强制措施吗诉讼保全是对被申请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但不是对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二、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区别一是两者申请的主体不同。
    2023-04-13
    161人看过
  • 债的保全制度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债的保全,是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债法的重要内容,对于债权的保障具有重要作用,也称作债的对外效力。它是指法律为防止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给债权人权利带来损害而设置的债的一般担保形式,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债的保全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使债权人依据一定的程序或方法,保全债务入的财产,防止其不当处分而损害债权,以增加债务入履行债务的财产保障。债的保全制度由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组成。这样两种具体的保全形式,尽管其目的都是对债权进行保全,但是,不仅它们各自的方式不同,而且各自的具体内容也不同。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属于债权人权利的实体权利。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时,该债权人可依债权人代位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已经处分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属于自己的财产权利而损害债
    2023-02-22
    317人看过
  • 诉讼保全能保全什么财产
    诉讼保全可以保全哪些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所谓“限于请求范围”,是指被保全财产的价值,应当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或者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财产范围内,标的物的价款超过请求权或者请求权的价款的,不应当包括在内,两者的数量应该大致相等。受请求范围的限制,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诉讼人提出的特定财产保全申请,也可以是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标的,也可以是案件标的物。诉讼保全的范围在现实生活中显得尤为重要。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超出请求范围或者保全的财产与本案无关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应当与造成损失的范围相一致。财产保全的类型根据时间标准,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内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
    2023-05-31
    445人看过
  • 我国海事请求保全对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的发展
    海事请求保全作为海事诉讼领域一种特殊的财产保全,在许多规定方面均超越了民事诉讼法现有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对我国财产保全制度作出了发展。1、海事请求保全程序更注重迅速性。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对于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接到申请后需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而对于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则仅是规定对情况紧急的需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但对于情况紧急如何认定,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并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可供衡量,是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情节。这样的规定很有可能会导致法院不能及时作出保全裁定而使申请人的权益受损。海事诉讼法则规定无论是诉讼前保全还是诉讼中保全,法院均必须在接到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这一规定体现出海事请求保全程序更加注重迅速性。保全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一种,但保全程序毕竟是简化了的一种民事诉讼程序。保全程序是以保障判决执行为直接目的,该制度原则上并不在于最后满足权利人的权利。保全裁定并不最后确定实
    2023-06-06
    121人看过
  • 诉讼保全的意思是什么诉讼保全有哪几种方式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诉讼保全的财产有以下特点:1、具有经济利益,比如没有经济利益的纯义务,没有保全的价值;2、可实现性,即必须可以转化为其所有人的合法利益,非法所得或违禁品不能实现其经济价值,不具有诉讼保全的意义;3、可转让性,不能在主体之间进行让与的财产不得保全,如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继承权,又如从附于主权利的从权利(担保物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023-07-22
    22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制度
    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现受害人一方无力支付医药费和生活费,事故方有财产转移的嫌疑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对于这几类案件,申请保全,一般不需要提供担保,但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且被申请人要有履行能力。民事诉讼法关于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为保证将来做出的判决得到执行,对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包括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又可称诉讼保全)和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又可称诉前保全)。前者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作出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
    2023-06-14
    469人看过
  •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发〔2016〕18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二、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裁判要求,没有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都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裁判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认定证据,依法作出裁判。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对于证明犯
    2023-04-25
    340人看过
  • 债的保全制度是怎么样的
    债的保全涉及第三人,其效力属于债的对外效力。法律设置债的保全制度的原因在于,债权需要债务的适当履行才能实现,债务的履行多体现为从债务人的总财产中分离出一定的财产给债权人。因此,债务人的总财产即责任财产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情况。由于责任财产不仅为某一债权的一般担保,而且是债务人的债权实现情况。由于责任财产不仅为某一债权的一般担保,而且是债务人的全部债权人债权的共同担保,因此,责任财产的减少往往危及债权人的债券实现。为防止责任财产的减少危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固然可以通过担保制度达到目的,但担保制度亦有其弱点,例如,抵押等的设立需要当事人办理登记手续,留置权则限于特定的债权债务,保证等既需要保证人等的同意,又难逃责任财产减少危机债权实现的命运。有鉴于此,法律在担保制度和民事责任之外,设置了债的保全制度。其中的代位权系为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而设,撤销权系为恢复债务人的财产而立。它们对
    2023-02-17
    48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财产保全,诉讼保全制度,保全制度中对于违约行为有什么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财产保全是指为了及时地、有效地保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者作出判决前,根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申请或主动依职权采取的限制有关财产处分或转移的强制性措施,它又分为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两种形态。 一般情况下,原告到法院打官司,其目的就是请求法院判定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支付欠款及利息、返还物品等。而打官事是需要时间的,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一段时间
    • 诉讼保全制度中引入保险担保的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2
      在诉讼保全制度中引入保险担保机制,未来有着比较广阔的发展空间。就目前的适用情况及其自身优势来看,这是对人们接受度的挑战,诉讼保全责任险有极大可能成为一种司法实践中的担保常态,法院司法实践中诉讼保全责任险面临哪些问题。其次,作为一种创新性的担保方式、当事人和保险公司需做好应对,在诉讼保全制度中引入保险担保机制,尚缺乏制度性的规范管理机制。最后,其专业性、创新性、社会性既赋予了它广泛的发展空间,同时也
    • 诉讼禁令与财产保全制度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2
      财产保全制度和诉讼禁令制度适用的条件和范围是不同的。财产保全制度适用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中,保全申请可以在诉讼前和诉讼中提出,保全的范围可以是被告的全部有关财产。财产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扣押的方式进行,数额限于原告起诉的金额。禁令制度目前在我国还仅适用于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案件中,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了满足TRIPS协议的要求而制定的。诉讼禁令也可以在诉前或诉中提出,但其主要请求是被告或有关方停止侵
    • 合同保全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06
      合同的保全制度有哪些如下: 合同保全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
    • 什么叫保全?诉讼保全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01
      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后执行程序发生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指在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的恶意处分财产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或双方争议的标的物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执行的法律文书。 在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有可能因当事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