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一、监事会人数规定
关于监事会的人数,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无强制限制,多由公司章程予以确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多规定为3人以上,具体人数一般视公司的股本规模、职工人数而定。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不组成监事会,只设立l至2名监事。可以总结如下: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设置董事会,那么董事会人数必须是3到13人。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可以不设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有限责任公司设置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例外的是国有独资公司中,监事会成员不能少于5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5至19人。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怎么设立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组织机构: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董事会,股东董事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4、监事会,股东监事由股东会选举,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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