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无权代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1:36:17 220 人看过

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可见,无权代理并非代理的种类,而只是徒具代理的表象却因其欠缺代理权而不产生代理效力的行为。我国《民法典》将无权代理概括为三种表现:

1、未经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所为的行为。

2、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撤销、有效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已完成或附解除条件之代理中在因条件成就而消灭后,原代理人仍以原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3、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则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

一、滥用代理权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1、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滥用代理权主要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情形。

2、滥用代理权:

(1)自己代理:甲是乙的代理人,乙想要买一辆二手车,甲自己正好有一辆车想要卖掉,于是甲以乙的名义与自己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这就是自己代理的例子。

(2)双方代理:甲是乙的代理人,同时也是丙的代理人,乙想要买一辆二手车,丙正好有一辆车想要卖掉,于是甲分别以乙、丙的名义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这就是双方代理的例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0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共同行使代理权中哪些情形按无权代理或者表见代理处理
    1、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擅自行使代理权的,按无权代理或者表见代理处理。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一、表见代理合同追认有效吗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无权代理并非代理的种类,而只是具有代理的表象却因其欠缺代理权而不产生代理效力的行为。无权代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包括表见代理和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狭义的仅指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二、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属于谁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属于善意相对人。对方可以督促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追认,但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善意对方可以通知其行使撤销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2023-06-28
    140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属于拒载?
    该段内容描述了不属于拒载的情况,包括车辆显示停运标志但乘客去向与车辆行驶方向一致且驾驶员明确表示不载客、车辆处于待租状态但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以及车辆接受了调度中心电话预约但未准点赴约并未提前告知乘客的行为。不属于拒载的情况包括:1.车辆显示停运标志(暂停),驾驶员招揽乘客,但乘客去向与车辆行驶方向一致,且驾驶员明确表示不载客的行为。2、车辆处于待租状态,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3、车辆接受了调度中心电话预约,未准点赴约并未提前告知乘客的行为。 哪 些 情 形 不 属 于 拒 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确认解除合同。而根据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一)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当事人没有提出解除合同
    2023-09-14
    446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罚金刑?
    适用罚金刑的情形主要根据法律规定,刑罚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罚金刑事一种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罚金刑罚适用于那些情形前引司法解释第4条对单处罚金的适用条件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1)偶犯或者初犯;(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3)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6)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7)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
    2023-07-29
    356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购房合同属于无效
    1、开发商违反法律法规如果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就像购房者出售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购房合同无效。2、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购房者签订合同对于开发商误导导致购房人产生重大误解,或者开发商胁迫购房者违背真实意思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但是购房者需要进行举证来申请法院和仲裁机构予与变更或者撤销。3、交付房屋的套型和设计不符开发商私自变更设计包括户型、面积朝向等事先没有经过购房者同意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购房合同无效。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开发商实际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该约定的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购房合同无效。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合同无效。6、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023-04-16
    182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危害有哪些
    一、哪些情形属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的几种情形: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技能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2、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3、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2的情况);4、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5、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二、无证驾驶危害有哪些1、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
    2023-06-28
    72人看过
  • 无效合同属于哪五种情形?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无效合同的几种具体情形,具体如下:1、一方以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认定为无效合同;2、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什么叫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无效合同指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无效合同的情形分别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08-15
    357人看过
  • 我国的越权代理是否属于无权代理
    属于,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也就是说,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虽然与其获得的代理权有关,但却超出了具体的权限范围。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代理权限之内,就属于有权代理,而不会构成无权代理。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事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越权代理,其余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权的范围之内,那么就仅仅是该超越代理权的部分构成无权代理,其他部分仍应认定为有权代理。一、代理权行使原则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
    2023-02-26
    222人看过
  • 因无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有哪些情形
    因无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况:(1)根本没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签订合同的人根本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就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2)超越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有代理关系存在,但是代理人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权与他人签订了合同。(3)代理关系终止后签订的合同。这是指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原有代理关系,但是由于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完成或者被代理人取消委托关系等原因,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已不复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一、隐名代理和间接代理区别隐名代理与间接代理并无本质区别。隐名代理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表明被代理人身份,其法律后果先由代理人承担再转移给被代理人的一种代理形式。间接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行为的后果间接归于委托人。二、效力待定合同的
    2023-03-09
    157人看过
  • 哪些属于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
    一、哪些属于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处理是怎样的1、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基本原则(1)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
    2023-06-16
    110人看过
  • 什么属于无权代理合同
    所谓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有以下三种情形:(1)根本没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签订合同的人根本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就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2)超越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有代理关系而存在,但是代理人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权,与他人签订的合同。(3)代理关系中止后签订的合同,这是指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原有代理关系,但是由于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完成或者被代理人取消委托关系等原因,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已不复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尽管缺乏代理权,存在着主体的瑕疵,但是这种缺陷是可以通过本人的追认加以补正的。一、无权代理合同效力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为法律行为。无权代
    2023-02-25
    258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属于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
    不缴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1。根据《缴纳办法》的规定,下列案件不缴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不支付案件受理费。但下列情形除外:(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后,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
    2023-08-05
    408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聚众赌博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第五条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
    2023-06-12
    275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积极退赃
    一、哪些情形属于积极退赃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发现暗中送的或者家属代为收受财物而退还。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行为人为谋取某种利益,在对方不接受财物的情况下,采取暗中送物或将财物故意放在对方的办公室或家中即离去等方式,让对方接受财物,对方一旦发现财物及时退还。还有的因为对方拒受财物或怕对方不收财物,就以种种借口让其家属代收,对方发现后。即将财物退还。对上述情况,由于行为人缺乏受贿的故意,显然不能以犯罪论处,更谈不上“积极退赃”减轻处罚问题。2、因悔罪或未把允诺的事办成而退还。有的行为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因某种原因而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决定把财物退还给对方;有的人因未给对立办成允诺的事,而自动把收受的财物退还给对方。如何认定上述两种行为的性质,在司法实践中意见不一。一种意见认为,主张退还索取或非法收受的他人财物,致使受贿行为不复存在,谈不上定罪处罚的问题。另一种意见认为,
    2023-04-28
    146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重婚罪呢?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重婚罪。所以重婚罪的前提是结婚,关键在于“重复的婚姻”,比如领取了两张结婚证,跟两个女性都保持婚姻关系,要么就是只有一段登记婚姻,另外一名女性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过日子。这就构成重婚罪。假设跟两个女性同时同居,且都生育了子女,但是呢,并没有跟其中任何一个结婚,就不会是重婚罪。一、小三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小三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根据规定可知,目前并未对普通第三者插足夫妻婚姻关系做出惩罚,第三者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2、如果第三者与夫妻一方同居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或者办理结婚登记,那就触犯了重婚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重婚罪的犯罪构成如下:1、客观方面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2、责任形式为故意。重婚者明知自己有配偶而又故意与他人
    2023-03-10
    14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无权代理的情形?有哪些形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2
      表现形式: 1、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所为的行为。 2、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的代理,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
    • 无权代理有哪几种情形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14
      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
    • 请问哪些情形属于无证驾驶,哪些情形视为有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
    • 有哪些情形属于无法通知家属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2
      下列情形应当属于无法通知家属: 1、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2、没有家属的; 3、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
    • 哪些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无权代理的合同能追认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8
      无权代理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以被代理人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欠缺代理权的合同。实践中,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代理的情况不少见,这是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那么哪些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无权代理的合同能追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