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创造的实施细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7:04:25 491 人看过

1、职务发明创造实施细则是什么

职务发明创造实施细则的规定,是指本单位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指:(一)在本单位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执行本单位任务以外的任务作出的发明创造;(三)辞职、退休、转岗后一年内作出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资金、设备、零部件,本单位未向社会公开的原材料或者技术资料,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执行自己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自己的物质条件,非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创造的发明,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非职务发明创造有两个条件:一是是否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发明创造不是本单位指定的任务;二是未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利用本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的发明创造,(一)发明人在自己的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二)在执行与本单位分配的工作无关的任务时完成的发明创造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备品备件、原材料或未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4)辞职后一年内,在原单位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退休或调动

上述以外的发明创造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用人单位会为劳动者安排一些工作,而这种工作很容易产生一些工厂发明创造,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他们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一些鼓励和精神奖励,但对职务作品的相关权利却很有用

如何区分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如何认定非职务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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