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家文故意杀人一案刑事裁定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9:22:45 347 人看过

被告人刘家文,男,1955年3月19日出生,汉族,安徽省肥东县人,文盲,农民,住肥东县长临河镇东红村庙一组。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8年7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肥东县看守所。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家文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刘晓飞犯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宋其芳、邓芝兰、王德刚、王二虎、王德梅、王德洁、王德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2009年3月13日作出(2009)合刑初字第1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刘家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案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复核。本案现已复核终结。

经复核查明:被告人刘家文因妻子梁光霞与同村村民王二虎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便产生杀死王二虎的想法,并在家中将叉扬砸直作为犯罪工具。2008年7月19日晚7时许,刘家文在得知被害人王二虎回到村庄后,便携带叉扬到王二虎家寻找王二虎,未果,回家后,又欲到村民王存忠家找王二虎时,被村民洪刚及其子刘晓飞(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劝阻。为避免刘家文去杀王二虎,刘晓飞将刘家文及洪刚锁在家中,独自去王存忠家教训王二虎。在王存忠家门前,刘晓飞发现王二虎后,便上前一拳打在王二虎额头上,致王跌坐在地。此时,刘家文拿着叉扬追至王存忠家,叉扬被紧随其后的洪刚夺下。刘家文在发现跌坐在地的王二虎后,随手捡起王存忠家门外的一根木棍,向王二虎的头部猛击数棍。期间,刘晓飞也上前朝王二虎身上踢了两脚,后二人被洪刚、王存忠等人拉开。刘家文在和刘晓飞一起回家的途中,路过王二虎家门前时,看见王二虎父亲王道社站在门口,刘家文遂不顾刘晓飞的阻拦,持先前的木棍朝被害人王道社的头部击打数下,后被刘晓飞拉走。被害人王道社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被害人王道社系头部被具有一定重量的钝性物体打击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被害人王二虎的伤情属重伤。

上述事实,有经一审当庭举证、质证属实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鉴定结论及提取的相关物证等证据证实,被告人刘家文和刘晓飞亦供认不讳,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家文因妻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而产生杀人的念头,竟持木棍击打他人头部,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刘家文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刘家文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王二虎对案件的引发负有一定责任,故对刘家文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核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合刑初字第18号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家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常青

代理审判员白春子

代理审判员宋兴林

二○○九年五月八日

书记员张震(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8: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婚外情相关文章
  • 强奸杀人刑事裁定书
    强奸杀人的裁定书xxx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被告人洪某,男,汉族,1972年8月7日出生于安徽省阜阳市,小学文化,农民,户籍地阜阳市颍泉区××镇××行政村,暂住浙江省慈溪市××街道××新村。2013年12月12日被逮捕。现在押。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洪*燕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于2014年6月5日以(2014)浙甬刑一初字第54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洪*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洪*燕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14年11月11日以(2014)浙刑三终字第115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现已复核终结。经复核确认:2012年10月始,被告人洪*燕在被害人马某甲(殁年45岁)经营的浙江省慈溪市××货运部从事货运驾驶员工作。2013年3月,洪*
    2023-06-03
    171人看过
  • 被告人刘某某等二人抢夺一案
    公诉机关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某某,男,1987年10月26日出生于湖南省新化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新化县某某镇某某村第四村民小组016号。2007年4月因盗窃被长沙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送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因本案于2008年8月22日被刑事拘留,9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沙市看守所。被告人方某某,男,1989年4月18日出生于湖南省新化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新化县圳上镇永龙村第一村民小组008号。因本案于2008年8月22日被刑事拘留,9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沙市看守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长芙检刑诉[2008]59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某、方某某犯抢夺罪,于2008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刘某某、方某某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8月22日凌晨1
    2023-06-11
    209人看过
  • 刘金铭等二被告人盗窃一案
    原公诉机关新郑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金铭,男,1986年4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住新郑市龙湖镇柏树刘村335号。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8年5月22日被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9年4月30日被新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新郑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王健,男,1989年7月14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农民,住新郑市新建办中华中路4号院10号。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9年5月7日被新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6月5日被新郑市人民法院取保候审。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理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刘金铭、王健犯盗窃罪一案,于2009年7月2日做出(2009)新刑初字第366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刘金铭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09年2月的
    2023-06-11
    496人看过
  • 被告人刘欢抢劫、盗窃、被告人胡旭抢劫一案
    公诉机关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欢,男,1991年4月1日出生于江苏省睢宁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江苏省睢宁县睢城镇吊桥村8号。2009年3月7日因涉嫌犯抢劫罪被固镇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固镇县看守所。被告人胡旭,男,1989年2月12日出生于江苏省睢宁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江苏省睢宁县邱集镇碾盘村胡二组4号。2009年3月14日因涉嫌犯抢劫罪被固镇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固镇县看守所。固镇县人民检察院以固检刑诉[2009]8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欢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告人胡旭犯抢劫罪,于2009年5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杨晓雪、被告人刘欢、胡旭等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一、2009年3月6日16时许,被告人刘欢、胡旭窜至本县磨王公路徐郢大桥附近,
    2023-06-11
    360人看过
  • 被告人刘宗强抢劫案
    原公诉机关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宗强,男,1964年3月2日出生。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刘宗强犯抢劫罪一案,于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作出(2008)濮刑初字第31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刘宗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00年11月13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刘宗强伙同本村王纪梅、安红莲、袁秀改、梁庄乡荒庄村的王平伟(均已判刑)、本村刘喜峰(另案处理)等人预谋后,携带铁锹、编织袋等工具,窜至濮阳县文留镇东刘肖寨村东中原油田采油一厂209--51井,刘宗强、刘喜峰等人将该井井口卸开,并将护井工人控制在值班室内,王XX、安XX、袁XX等人使用铁锹、编织袋等物品抢装原油,劫取原油0.3吨,价值600余元。后王平伟被当场抓获,赃物被追回。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
    2023-06-11
    460人看过
  • 被告人刘振宗非法搜查罪一案
    公诉机关泌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振宗,男,1983年4月3日出生于河南省泌阳县,汉族,居民身份证编号:412822198304034493,大专文化,住泌阳县高邑乡小屯村委小屯村。因涉嫌犯非法搜查罪于2002年12月25日经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4年1月15日向泌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后被取保候审,因多次传唤不到案由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二次批准逮捕,2010年3月1日由泌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后被取保候审。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泌检刑诉(2010)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振宗犯非法搜查罪,于2010年3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0年3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刘振宗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4月30日晚上11时左右,被告人刘振宋伙同刘得美、高国伟、李相杰、刘国和(均已判刑)一起以刘某当天乘坐泌阳县王店街个体户余某的三轮
    2023-06-02
    453人看过
  •  不会被判死刑的故意杀人案
    该段内容指出,故意杀人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会被判死刑。这些情况包括出于义愤而杀人、激情杀人、受嘱托杀人、帮助他人自杀、生母溺婴、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以下情况下的故意杀人不会被判死刑:1.出于义愤而杀人的情况,即被害人罪恶昭彰,行为已让人无法忍受,而他自行处决。2.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3.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4.帮助他人自杀。5.生母溺婴。6.防卫过当。7.避险过当。 激 情 杀 人 : 无 杀 人 故 意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激情杀人则是指在没有杀人故意的情况下,因为情绪失控导致杀害他人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激情杀人属于故意杀人罪的一种,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2023-09-09
    342人看过
  • 本案被告行为是否为故意杀人
    作者:兰平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刘根,男,15岁,与同校女同学赵群(14岁)恋爱,并在恋爱期间发生性关系。不久东窗事发,被同学、老师和双方的家长知道了,刘根和赵群受到了严厉的批评,刘根被学校开除,赵群被学校处以留校查看一年的处分。2003年8月10日,刘根与赵群再次偷偷约会到一起,谈起各自的情况都感到十分绝望,产生了一起自杀徇情的念头,两人相约第二天一起服药自尽。第二天,赵群如约来到刘根家,两人抱头痛哭后,刘根拿出准备好的175片安眠药,倒了两杯水后,赵群和刘根各自先服下25片安眠药,但这时刘根突然感到害怕,就对赵群说:“要不我们别死了,我们都还小。以后咱们俩分开,各走各的算了!”赵群认为刘根胆小且要抛弃她,绝望地说:“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随即用子里的水分几次服下剩下的125片安眠药,刘根在一旁未加阻止。赵群药性发作时,刘根也未设法抢救,刘根的家长回家发现后,刘根还谎称赵群感冒了在
    2023-06-11
    470人看过
  • 被告人蒋晖犯故意杀人罪
    公诉机关巫山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蒋晖(曾用名蒋梦琪),男,1991年2月23日出生于重庆市巫山县,汉族,初中文化,学生,住巫山县庙宇镇东门街109号。2005年10月31日因本案被巫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0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巫山县看守所。法定代理人吕万清(系蒋晖之母),女,1964年12月26日出生于重庆市巫山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巫山县庙宇镇东门街109号。指定辩护人向东,重庆抉择律师事务所律师。巫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山检刑诉(200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蒋晖犯故意杀人罪,于2006年1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骆芳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蒋晖、法定代理人吕万清、指定辩护人向东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指定辩护人向东提出,被告人蒋晖作案时刚满十四周岁,具有投案自首情节,且系初犯,案发后,认罪态度好,具有悔
    2023-06-11
    316人看过
  • 河南一家6口人被邻居杀害,故意杀人罪怎么量刑
    11月15日凌晨,河南新乡市原阳县靳堂乡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河南新乡市原阳县靳堂乡娄凤鸣庄村柴姓村民一家多口人被杀。根据派出所消息嫌疑人是同村村民孙恒飞,目前在逃。死亡人是3名成年人和3名小孩。死者分别为男主人的奶奶,妈妈和妻子,以及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一、故意杀人罪怎么量刑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
    2023-02-23
    80人看过
  • 被家暴者故意杀人,故意杀人罪判多少年
    故意杀人罪判多少年律师解析:被告人施*丽持械故意杀害其丈夫张*昌,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施*丽因不堪忍受张*昌的长期家庭暴力而产生杀人故意,事发前张*昌为家庭琐事又长时间辱骂、殴打施*丽,张*昌对引发本案存在重大过错,施*丽在发现张*昌头部出血后,主动将张送医院抢救,其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可酌情从轻处罚;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刑法和有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施*丽有期徒刑四年。故意杀人罪的处罚: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对此,法学家指导案例网中所收录的最高人民法院所发
    2023-02-04
    289人看过
  • 用注射方法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9名被告人分别领刑
    今天,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用注射方法故意杀人案,9名被告人领刑,王汉杰获死刑,王猛、王昌海获死缓。唐山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昌海与本村刘景江曾有矛盾。2008年,王昌海向被告人桑存义、刘文龙授意其愿出资将刘景江杀死,并将刘景江的生活地点及所用车辆特征告知桑存义与刘文龙。后王昌海告知桑存义取消杀害刘景江的行为,桑存义与刘文龙以操办此事有花费为由向王昌海索要3000元。2009年,王昌海再次产生杀害刘景江之念并授意桑存义,桑存义授意并多次催促刘文龙办成此事,刘文龙找到被告人王汉杰预谋此事。王汉杰积极准备杀人,因缺少活动资金向被告人王志永借款,王志永明知王汉杰准备杀人仍将自己的面包车卖掉为其筹备5000元。王汉杰为识别刘景江并掌握其生活规律,于2009年8月7日入住刘景江经营的唐海县桃园KTV隔壁的桃园宾馆,期间用手机偷拍了刘景江的照片,并以彩信的方式发送给刘文龙辨认,刘文龙转发给
    2023-06-11
    352人看过
  • 被告人刘科科、刘建民犯盗窃罪案
    公诉机关陕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科科(别名刘林,刘新峰),男,1980年5月26日出生。1999年2月8日因犯盗窃罪被陕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9年5月15日被陕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陕县公安局执行逮捕。辩护人王献方,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刘建民,男,1964年11月27日出生。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9年6月2日被陕县公安局取保候审。陕县人民检察院以陕检刑诉(2009)1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科科、刘建民犯盗窃罪,于2009年7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二被告人及被告人刘科科的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陕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5月13日凌晨2时左右,被告人刘科科伙同刘建民驾驶豫M05707红色面包车,窜至大营村三道沟垃圾场秦宗亮临时房内盗窃废铁950
    2023-06-11
    150人看过
  • 被告人刘XX交通肇事
    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雷刑初字第24号公诉机关雷山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XX,男,1967年1月18日生,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雷山县人,住(略)。雷山县人民检察院以雷检刑诉字(2007)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XX犯交通肇事罪,于2007年7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雷山县人民检察院不指派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X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如下:2006年11月7日下午,被告人刘XX驾驶贵H-950XX号变形拖拉机载13人(核载2人)由两岔河向柳乌村方向行驶。17时20分,行至两(岔河)至柳(乌)线7km200m上坡处时,因该拖拉机方向系统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且刘XX本人操作不当,该拖拉机后溜坠下公路外侧,导致驾驶室内的乘客余XX当场死亡,驾驶员刘XX及11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
    2023-06-05
    422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外情
    词条

    婚外情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如果只是单纯的婚外情只受到道德的谴责,是不受法律调节的。如果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或者是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涉嫌重婚罪。... 更多>

    #婚外情
    相关咨询
    • 何XX故意杀人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怎样办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30
      如果凶杀案的凶手被判处死刑。从逮捕到执行死刑的时间,是难以计算的,大约需要二三年的时间,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复核也没有时间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
    • 杀人奸尸案刑事裁定书怎么送达给当事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2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根据《意见》第82、83、84条的规定,有
    • 故意杀人案人民法院会告会判刑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5
      故意杀人案的一审会当庭宣判刑罚。对于故意杀人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材料充分的前提下,可以当庭宣判,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
    • 家里有人被告杀人案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9
      1、当家里有人遭遇刑事追究时,其亲属真的很无奈,无法直接介入到案件中去。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快帮他请律师。 3、要对案件作出认定,首先要凭证据。如果你大哥承认了雇凶杀人一事,并且,他的供词与其他证据材料吻合,那可以定故意杀人罪。如果你大哥不承认曾叫黄某去杀人,而其他证据材料却能够证明其雇凶杀人,在这种情况下,也能定故意杀人罪。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大哥雇凶杀人的话,那故意杀人的罪名就难以成立。
    • 故意杀人一般多久定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5
      故意杀人的行为从公安机关立立案侦查至法院判决的时间一般要七个月的时间。故意杀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