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是否存在风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5:22:48 79 人看过

公司转让是有风险的。具体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存在虚报、抽逃等行为,如转让这样的公司,后续公司可能会被工商局列为异常户,后续公司可能还需要面临法律责任和罚款;

2、公司存在债务,股权分配存在分歧,这就是上面提到的,关于公司债务的问题,以及公司股东所占股份的比例,以及公司股份的实际所有权属于谁;

3、变更过程不完全,留下尾巴。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股东比较少,只是1-2个人,那比较好处理,但如果是合伙公司,公司的股东有4-5个人,或者是公司是其他类型的公司等。

所以在办理公司变更的时候,要处理好股权,财务信息,在签订转让合同的时候,更是要写明公司的转让价格,债务方面的描述等,还有就是章程的修改以及股东会决议最好是有律师进行公证,

一、受让人要成功受让股权,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转让;

2、公司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公司章程没有禁止转让。

二、瑕疵出资(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的股东在股权出让时,公司或债权人可以请求受让人对转让人的瑕疵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三、转让的股权还可能存在抵押、被财产保全的情况,如有此情况,受让人受让股权应征得抵押权人及财产保全人的同意,并处理好相关事宜。

所以在股权转让的时候,需要对对方的公司经营状况,公司出资情况以及债务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并且股权转让协议也需要谨慎的保障双方权益。

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转让债权吗

法人代表虽然是代表了公司的,但是无法代表公司转让债权的,只能通过股东大会来进行决定,法人代表只是一个代为施行的角色,重要的事件需要股东大会决定。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一、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二、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债权转让的概念可以在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中体现出来:

(一)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受赠人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基于物权而实施的处分行为,一般具有无因性,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而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

(二)债权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人向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时,由债权人而不是第三人向债务人追究违约责任,当第三人违约时,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债权人。

(三)债权转让与债权的代位权及撤销权。代位权及撤销权的行使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债务人实施损害其债权行为时,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主动向第三人行使原债务人的债权或撤销权。而债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合意的结果,无须诉讼程序解决。

《公司法》规定

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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