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隐名股东确认股权要走什么途径
隐名股东只要实际出资,就能确认股权。在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关于利益分配问题发生纠纷时,法院以实际出资确认股权。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法院不认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股权认购股权收购程序有什么
股权人收购的法律程序有: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
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
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
那么应由董事会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即可。
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要顺利完成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东必须就上述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明确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签订收购协议。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双方就收购问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的拟订与签署是收购工作中最为核心的环节。
六、后续变更手续办理。股权收购不同于一般的买卖,必然涉及股东变更、法人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问题,对于上述变更及办理登记手续,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必须履行相应的协助义务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股权认购股权收购程序是什么
股权人收购的法律程序有: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
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
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那么应由董事会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
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即可。
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要顺利完成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东必须就上述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明确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签订收购协议。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双方就收购问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的拟订与签署是收购工作中最为核心的环节。
六、后续变更手续办理。股权收购不同于一般的买卖,必然涉及股东变更、法人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问题,对于上述变更及办理登记手续,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必须履行相应的协助义务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n(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n(二)股东的出资额;\n(三)出资证明书编号。\n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n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确认隐名股东股东权的方法: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如何认定?
444人看过
-
隐名股东股权确认书有什么作用
437人看过
-
股东权利的认定:如何确认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356人看过
-
隐名股东确认股权诉讼主体如何确认
228人看过
-
隐名股东怎样要求清算组确认股权
147人看过
-
隐名股东出资的途径有哪些?
162人看过
-
公司隐名股东股权确认如何确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7隐名股东所有权确认是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公司纠纷中经常发生的事件的原因。引起这种纠纷的基础民事法律关系,工商登记与实际出资不一致,投资行为性质不明,存在所有权转让缺陷、隐名股东(实际出资者),公司融资以所有权提供保证、债权债务关系、所有权行为、所有权这种情况主要是审判。
-
隐名股东确认股权诉讼主体怎样确认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31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
-
什么是隐名股东,如何正确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所谓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他人为股东的投资者。与隐名股东相对称的是显名股东,即虽然未出资,但却被登记为形式股东的一方。(1)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发生纠纷时如对公司分配的利润应由谁享有,应由谁行使股东权利等,应当依据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来认定。一般而言,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就隐名出资问题都会存在一定的协议。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
-
隐名股东提起股权确认纠纷如何确认主体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隐名股东确认的管辖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08隐名股东确认的管辖是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这是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作出的一种明确的规定。同时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有一些类型的案件可能是会涉及到指定管辖,就是由上级人民法院通过裁定的方式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