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买卖合同有几个债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21:10:59 139 人看过

买卖合同有几个债权要根据合同中约定情况而定,一般对于双方合同只要一个债权,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债权合同往往与债权行为同时出现。设立合同的法律行为是债权行为(但债权行为不仅仅是设立合同的行为),(设立)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的一种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一、《民法典》对于买卖合同的规定

第七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第七百五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百五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

第七百五十七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第七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因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附合、混合于他物致使承租人不能返还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4: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租赁相关文章
  • 留置权是否适用于买卖合同中的债权人
    一般而言,买卖合同债权人不享有留置权。留置权属于法定抵押权。双方不需要约定,但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排除适用的留置权。留置权的前提是占有动产,买卖合同的前提是卖方占有交易对象,导致双方没有担保,没有担保,留置权不存在。根据司法实践,留置权适用于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但不包括销售合同。留置权具有什么效力。留置权的效力有: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5.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
    2023-07-06
    393人看过
  • 买卖合同是债权还是物权
    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两者是上下位的关系,也就是说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具体分析如下:1、债权合同往往与债权行为同时出现,简单地说,设立合同(域外法上或称契约)的法律行为是债权行为(但债权行为不仅仅是设立合同的行为),(设立)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的一种形式。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两者是上下位的关系。2、此处对债权合同及债权行为做简单解析。债权行为也叫负担行为,债权行为仅产生使他人为特定作为或不作为义务之请求权,其效力仅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而不及于合同以外之第三人。是法律行为的一种下位分类。3、法律行为可以区分为复旦行为与处分行为。负担行为就是债权行为(以设立债权合同行为为主),处分行为包括物权行为以及准物权行为(如债权让与)。一、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不登记不发生效力,但以下情况除外:1、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自愿,所有权可以
    2023-03-25
    464人看过
  • 买卖合同几个工作日立案
    立案前调解需要几个工作日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调解程序一般是1天。《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调解组织形式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第九十五条协助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第九十六条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第九十七条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出卖人的主要义务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
    2023-03-22
    465人看过
  • 买卖合同违约对于合同双方有哪些要求
    买卖合同违约对于合同双方的要求: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①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③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④确认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2、主体是个人的,对其进行履约能力的审查可以通过对其单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邻居等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信息,最后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和信用程度。一、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1、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自然人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3、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1)合
    2023-06-28
    440人看过
  • 买卖协议于买卖合同有区别吗
    合同是协议的一种。协议是一种广泛意义上的合同,他是指双方就某事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协议,有些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有些并不具有。如请客吃饭等等。但是合同则不同,是一种法律上所约束的行为,受《民法典》的调整。一、施工合同补充协议金额超过主合同的从法律角度而言,补充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地方重新协商签订的一种形式。补充合同可以说是双方就某一事情或项目达成协议后签订的该份合同的组成部分,其法律效力应与该首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补充合同的签订次数。具体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且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没有其他限制。二、企业是否可以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劳务合同是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
    2023-03-14
    391人看过
  • 买卖合同债权能否继承
    一、买卖合同债权能否继承遗产能由继承人继承,而买卖合同的债权是被继承人合法的债权,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接受遗赠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吗1、如果被继承人遗产只有受遗赠人继承的,受遗赠人要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2、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部分再由受遗赠人偿还。3、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
    2023-04-18
    18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融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具有的基本特征是: (1)由承租人选定拟租赁投资物件,由出租人出资购买。 (2)具有不可解约性,承租人无权单独提出以退还租... 更多>

    #融资租赁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中合同债权属于有效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1、是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债权。 2、债权合同往往与债权行为同时出现,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的一种形式,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两者是上下位的关系,也就是说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 3、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贷款合同与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1
      买卖合同是债权合同,买卖合同使得合同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了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债权合同的范围。当事人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债权债务,买受人应当及时支付价款,出卖人及时交付标的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 对于债权债务的房产买卖有哪些法律依据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5
      首先,按照法律意义上来说,房产证是买房的最重要的物件,只要能将房产证给做出来,这个房子按道理来说就完全是能买的。但从实际上来看,买了这样的房子就一定会添加很多的麻烦,在遇到这样的房子时,最好还是做更谨慎的选择。
    • 在商品房买卖中,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大约几天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5
      应双方同时到当地公证处予以公证,你们应带着身份证证,买卖合同,所有权证书等材料,如手续齐全的话,会很快予以公证的,但必须对你们的材料予以审查其是否真实,买卖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核。
    • 债权人对于签租赁合同房子能卖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3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通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但有例外。根据司法解释: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