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一切都在飞速的发展。在西方,儿童很小便在网上开
始冲浪。在网络儿童图书出版渐成气候的时候,一部儿童网络隐私保
护法案的出现使人们对于这个行业的发展和未来不得不重新思考。关
于儿童网上隐私保护法案,人们谈论的沸沸扬扬,但谈论的焦点都与
网络经营者有关,很少能听到有人发表这一法案与儿童图书出版商和
作者之间关系的高论。在美国有很多面向13岁以下儿童的专门网站,
它们必须遵守这部新法案,否则将可能面对最高达11,000美元的罚金。
与谁有关?
在现在的美国,如果你的网站是一家:
·商业性的,
·面向13岁以下儿童,或
·有一部分内容与儿童有关并且
·收集儿童的个人信息的网站,那你就在这部新法案的调整范围
之内。
如果你的网站仅仅提供资料而不需与访问者用电子邮件联系,那
你尽可高枕无忧。如果你的网站有像通讯录、网上书店、留言板之类
栏目,需要儿童输入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家庭住址、电话号码或其
他任何能使别人识别或联系到该儿童的个人信息,都要受到该法案的
约束。
该怎么办?
你应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网站主页(或其他任何可能会得到儿
童信息的版面)上建立隐私提示链结。关于隐私提示的格式和内容要
求在前文已经讲过。隐私提示建立之后,下一步就是获取儿童父母的
同意确认。联邦贸易委员会对此也做了详细的规定。
如果你要通过留言板之类的栏目向别人传播儿童的电子邮件地址
或其他个人信息,从他们父母处获取同意确认的程序更严格。对此,
联邦贸易委员会要求:
·通过信函或传真获得他们的书面同意材料
·使儿童父母给网站打一个对方付费电话,以得到他们的同意许
可,这一电话应由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接听
·收到他们带有签名的电子邮件
·接受并确认一个信用卡帐号
·收到一封带有密码的电子邮件,保证使用上述同意确认的方法
之一
有些小网站并不想这么麻烦,那最好的方法就是更改网站的聊天
室、网上书店、留言板等版面设计,删去输入E-mail地址、姓名甚至
住址的口令。你还应该删去页面上类似的提示语:先生,我很喜欢
你们的书,请给我回信,我的家庭住址是许多大出版商的网站
已经撤下或更改了他们的留言板,看起来好象是——网站越能吸引孩
子,就越容易受到法案的约束。
谁有知晓儿童信息权利
执法机关有权干涉你的阅读习惯吗?
如果你要是问泰特得卡沃书店的老板乔依斯·密斯克斯的话,答
案绝对是否定的。密斯克斯受到了克罗拉多毒品监管局的官员丹佛的
盘问,他想得到两本和制作脱氧麻黄碱有关的书的售书记录,但是这
两本书牵扯到一个和一桩毒品案有关的犯罪嫌疑人。
密斯克斯相信被迫披露顾客的购买记录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
并且如果不和这种现象作斗争将会影响到自己的销售额。如果我的
书店未经过顾客的同意就披露他们的购书记录,不管是公开的还是提
供给政府的都会引起顾客们的不安与恐惧。密斯克斯说,我坚信,
如果顾客得知他们的购书行动在我的店里没有被看作是隐私或是没有
受到宪法的保护,他们将立即停止从我的店里买书。
因为毒品管理官员必须有效的工作,所以《自由论坛》这样来谈
论这个问题:如果你想到执法人员只是简单的问问就能得到你的购书
记录或是从图书馆所查的每一本书,你在读书的时候会感到舒服吗?
例如,在你的所在的街上有一个恋童癖,并且,当局能够从图书
馆查到你的小镇上最近五年来每一个在图书馆查阅儿童图书的人,这
你该怎么想?因为你查阅了该书,仅仅是想读一些内容,就突然有警
察出现在你的门廊上盘问你查阅该书的动机,并把你置于犯罪嫌疑人
的地位,你又该怎么想?
泰特得卡沃书店的情况和1998年3月由凯尼斯·斯塔尔向华盛顿书
店及BarnesNoble分店签发传票而引起的诉讼十分相似。尽管在那个
诉讼当中里文斯基表示要庭外和解时披露记录这件事引起了一场争论,
但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诺玛·赫勒威·约翰森宣布检察官必须权衡他们
对书店要求披露记录的副面影响却创立了一个很好的司法判例。
传票的确涉及到了第一修正案,约翰森宣布到,但政府必
须向人们证明强行取证的利益所在并且,必须把调查取证和大陪
审团的调查有效地结合起来。
-
美立法保护儿童网上隐私
486人看过
-
隐私保护的网络代表
246人看过
-
美国隐私法案及儿童网上隐私保护法
344人看过
-
网络上如何保护个人隐私,个人隐私包括哪些
140人看过
-
盗窃他人隐私如何定罪,在网络上如何保护个人隐私
260人看过
-
互联网时代个人隐私的保护
316人看过
-
应该如何维护网络隐私权和肖像权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4是侵犯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拍的路人的照片行为属于非法收集和公开他人的私人信息,是对他人格权的侵害。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
-
如何保护隐私权,网络侵权维权的方式有哪些,网络侵权如何进行维权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8在使用他人姓名、肖像的时候,要征得权利人允许,避免擅自使用;不要利用技术手段窥探别人的文件,未经许可而不擅自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尊重他人的隐私,要注意避免传播他人隐私信息,注意为他人保守秘密。 网络侵权有4种维权方式: 第一,要求停止侵害。维权最基本方式就是及时删除侵权信息,如果是被公开发表,可以通知网站进行删除,如果某种侵权的信息被他人所采纳储存,受害人也有权要求任何储存该信息的人予以彻底删除
-
-
如何对待网络上的不良消息进行隐私权保护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9侵犯了隐私权,根据我国国情及现行民事诉讼法,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