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非法拘禁罪的概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7:51:52 329 人看过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刑法中集合犯的概念有什么

集合犯指刑事法律把同种的数个犯罪行为集合成为一个犯罪。在刑法理论中,可分为三种:

(1)营利犯。即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同种的犯罪行为,依法律的规定仅构成一个犯罪。

(2)常业犯。即无正当职业,而以犯罪所得作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准备或者已经反复实行同种类的犯罪行为。

(3)惯犯。又称惯习犯或习惯犯。即具有实施同种犯罪行为习惯的分子,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多次实施某一种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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