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算雇佣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09:43:19 191 人看过

一、兼职算雇佣关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兼职是不是雇佣关系要依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如果兼职人员在雇主的授权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就是属于雇佣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二、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分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成果并给付承揽人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由于有的雇员在实际工作中也具有相对的工作自主性和独立性,有的定作人也会对承揽人的工作作出具体的指示并现场指挥,因此,有时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也容易混淆。区分二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支配从属关系。雇员的劳动是从属性劳动,雇员对工作安排没有自主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的劳动是一种独立劳动,承揽人对如何安排工作有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

(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雇佣关系中,一般是由雇主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仅要求承揽人提供一定的劳动成果。

(3)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还是以完成一次性工作成果为目的。雇佣关系中,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且是继续性提供劳务。而承揽关系中则是以一次性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4)从报酬给付上,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雇佣关系中,雇员的工资一般是计时工资,定期给付。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报酬是计件报酬,完成定作劳动成果后,定作人一次性给付。总之,如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从属关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报酬,所提供的劳动是接受劳务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反之,则应当认定为承揽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连带赔偿责任相关文章
  • 业务承包关系算雇佣吗
    业务承包关系属于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不属于雇佣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我国
    2023-06-14
    149人看过
  • 雇佣关系骨折算重伤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员工因工作原因骨折,是否构成残疾,需要在治疗结束后申请残疾鉴定,并根据结果参考判断是否构成残疾等级。但是,无论是否构成残疾等级,雇主都要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骨折赔偿多少钱骨折分好多种类(骨裂、骨折、粉碎性骨折等),而且骨折的部位不一样医疗费花费的也不一样,一个掌骨骨折手术下来可能要花费上万,但如果一个胫骨骨裂可能花个千把元钱打石膏固定即可。所以需要根据实际治疗花费及误工时间情况来确定赔偿数额。总之骨折私了赔偿数额=治疗费+药费+误工(治疗期间耽误的工时费)+补偿(自由协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
    2023-08-18
    362人看过
  • 雇佣兼职刷单算是虚假广告吗?
    平时上网购物肯定会看到很多广告,有些广告是虚假广告,害人不浅,遇到虚假广告一般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维权。但需注意分辨真假虚假广告,不然到最后不是虚假广告的话反而让自己白忙活一场。何为虚假广告呢?上网淘宝时人们选择一样商品通常会通过看评价来决定是否购买,这就造成许多电商卖家通过雇人刷单来提升商品好评率,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虚假广告?首先来看一下虚假广告的定义:虚假广告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这类广告的内容往往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夸大失实;2、语意模糊;3、令人误解。电商刷单的行为一般很难认定为虚假广告,但是,刷单行为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此时作为消费者发现刷单行为可以通过举报的方式维权,工商部门会以“刷单”形式虚
    2023-04-30
    337人看过
  • 兼职是否满足实质雇佣关系的判定要素
    一、兼职是否满足实质雇佣关系的判定要素在法律法规中但凡涉及雇主与雇工,就可以推定两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在日常兼职的行为中,双方签订的用工协议或口头约定即可视为雇佣合同,可以认定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即使双方没有签订雇佣合同或进行约定,但只要符合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的要件,仍然可以认定双方存在雇佣关系。二、兼职工作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吗兼职工作是否需要订立劳动合同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兼职工作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双方可以自愿协商确定是否签订合同,但能签订书面合同的更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兼职工作的还可以签口头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
    2023-11-09
    96人看过
  • 兼职合同算不算劳动雇佣合同
    兼职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一、临时用工怎么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不对临时用工与正式用工做出区分,临时用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应当具备以下八项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但如果临时用工是非全日制用工,则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约定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不得有试用期的约定。二、兼职是否要签劳动合同兼职员工需要签劳动合同。非
    2023-03-31
    453人看过
  • 兼职可以雇佣未成年吗
    兼职并不算是正式的建立劳动关系,虽然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够雇佣童工,但是兼职与正常的工作不同,所以用人单位的兼职岗位也许可以雇佣童工进行工作。一、大学生暑假兼职不给钱怎么办如果跟单位协商不成,只能自己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支付报酬。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在单位兼职的事实,单位支付报酬的标准,工作的时间和应支付的报酬等。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不能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所以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劳动局无权管辖。二、兼职工作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吗兼职工作可以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即兼职工作者,既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可以影响到先行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三、公职人员可不可以入股公司公职人员不可以入股公司
    2023-04-05
    461人看过
  • 雇佣关系被雇佣人死亡
    法律综合知识
    雇佣关系中的人员意外死亡的赔偿准则如下:首先,当雇员为个体户所聘请时,双方形成的雇佣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无法按工伤员工看待。在此情况下,则应遵循法律原则,依据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即便是死者具备城镇户口身份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亦未领取过养老金,若是在48小时内因疾病骤然离世,或是经过急救无效的状况下身亡,通常都将被归类为工伤事件,并依照国家制定的工伤赔偿准则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4-05-06
    147人看过
  • 临时工算不算雇佣关系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临时工算不算雇佣关系临时工可以算雇佣关系,也可以算劳动关系。临时工指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临时用工可能是劳动关系,也有可能是雇佣关系,如果临时工是受雇主授权,从事授权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就是雇佣关系。二、临时工与正式工有什么区别正式工与临时工区别一是待遇相差大,前者优后者劣:二是工作稳定性不同,前者相对稳定后者稳定性差。正式工与临时工只是一种习惯的说法,劳动法没有此规定,劳动法规定,只要是企业职工,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享受三险,即养老、医保、工伤。三、临时工签劳动合同该注意什么1.签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
    2023-07-02
    356人看过
  • 甲乙双方形成雇佣关系,是否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如何区分
    根据描述的情况,甲乙双方形成承揽关系,不是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1)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工对于工作如何安排一般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工的工作,雇工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有完全的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承揽人的劳动系一种“独立劳动”。(2)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的标的注重雇工无形的劳务给付,以供给劳务本身为目的。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合同的标的表现为物化的劳动成果,重在有形工作之完成,是以提供通过劳务产生的工作成果为目的。可见,雇佣关系偏重于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行为,承揽关系则偏重于完成的劳动成果。(3)债务不履行时,两者判断的标准不同。承揽属于交付成果型的合同,没有交付成果或交付的成果不符合约定即构成违约。而雇佣不涉及成果的交付,侧重于提供的劳务是否合格,雇工
    2023-02-04
    158人看过
  • 口头雇佣算不算劳动关系
    口头雇佣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口头雇佣成立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价有偿的原则,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口头雇佣算劳动关系吗口头雇佣不算劳动关系。1、雇佣关系并不属于劳动关系,雇佣是雇员受雇主的制授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的行为,不受劳动法的管理;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
    2023-08-02
    247人看过
  • 雇佣跟劳动关系有关系吗
    一、雇佣跟劳动关系有关系吗有关系,但是区别如下: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另一方使用和管理劳动力并获取劳动成果的社会关系。2.雇佣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在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中,提供劳动的都是自然人,都是通过提供劳动来获取报酬。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怎么确认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这么确认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除此之外,还可参照下列情
    2023-07-31
    459人看过
  • 雇佣关系是否需要辞职
    1、雇佣关系需要辞职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可以辞职。雇佣关系不需要辞职,只需要单方面提出终止雇佣关系。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造成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伤害的,他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赔偿。前款所称从事劳动活动,是指在用人单位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员工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表现为履行职责或者与履行职责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就业活动”。2。员工辞职有补偿吗?除了被迫辞职的员工外,一般员工自愿辞职没有任何补偿。如果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或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或不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员工可相应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补偿分为两种:非法终止劳动关系补偿和经济
    2023-05-31
    358人看过
  • 工作关系和雇佣关系
    1.用工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用工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但劳务关系中的用工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主体双方之间的隶属性不同,劳动关系中,主体双方具有隶属性,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3.国家干预性程度不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除由劳动合同约定以外,劳动法还强制性的做出了规定,劳务关系的双方主要根据双方的协商签订合同。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四点区别,分别是: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
    2023-07-12
    448人看过
  • 如何判断兼职是否符合实质雇佣关系的条件
    一、如何判断兼职是否符合实质雇佣关系的条件判断兼职是否符合实质雇佣关系的条件,要依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如果兼职人员在雇主的授权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就是属于雇佣关系。在法律法规中但凡涉及雇主与雇工,就可以推定两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在日常兼职的行为中,双方签订的用工协议或口头约定即可视为雇佣合同,可以认定双方存在雇佣关系。二、雇佣关系三者发生意外赔偿责任是由谁承担雇佣关系三者发生意外赔偿责任承担责任方如下:1.如果雇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员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是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雇员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三、雇佣关系跟劳动关系的区别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1.主体及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且必须是自然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雇佣法律关
    2023-11-28
    169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连带赔偿责任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义务人提出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要求,而此义务人可根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其他义务人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连带赔偿责任的顺序是各个责任人不分先后次序的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包括法定连带责任... 更多>

    #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咨询
    • 雇佣关系兼职后离职扣工资合法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9
      雇佣关系兼职后离职扣工资不合法。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正常离职,用人单位在解除雇佣关系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因为劳动者违法解除雇佣关系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雇佣关系中雇员受伤算非雇佣关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是民事雇佣关系,不是工伤,因为没有合法的用人资质,双方协商不成,应先对伤情进行鉴定,算清赔偿的数额,再到法院诉讼解决。
    • 雇佣关系由雇主自行兼职期间能扣工资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0
      不合法的。 1、只要是正常提出辞职并离职的,雇佣单位就不可以扣押员工工资,在离职当天就应当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 2、如果单位不是在离职当天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雇员意外死亡算雇佣关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20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雇佣合同属于雇佣关系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18
      承揽合同应当属于雇佣关系。《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合同就是承揽人向定作人提供劳务,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然后定作人支付报酬。因此承揽合同应当属于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