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哪些场所归业主共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9 06:17:49 116 人看过

小区的会所、物业用房、公用设施等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不得随意处分或改变用途。

《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1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小区公共收益是归全体业主吗
    一、小区公共收益是归全体业主吗按照我泱泱大国之律例所载,建筑物之建设主体、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商或其他形式的管理者在使用全体住户所拥有的共享区域而获取的收益,在此扣除合理投资所需成本之后,属于全体住户共同拥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二、业委会成员选举有过半业主同意吗要创建业主委员会,必须获得半数以上业主的广泛支持与认可;而这个流程则需在房屋所在地区或县级市房地产业有关行政管理机构,以及所属街道办事处于乡、镇两级人民政府的权威指导和监管之下进行。接下来,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如成立业主大
    2024-03-27
    470人看过
  • 小区内哪些部分属于业主共有,哪些不是
    一、小区内哪些部分属于业主共有,哪些不是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1)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2)物业服务用房。(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4)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5)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不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1)小区内的城镇公共道路;(2)小区内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二、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和责任有哪些业主需要向
    2023-04-22
    78人看过
  • 小区的一切广告收入是否归业主所有
    小区的一切广告收入是归业主所有。社区共有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由全体业主共有,只有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有权对社区共有的公共建筑和附属设施进行处分或使用,所以收入也归全体业主所有。因此,所有在社区共有建筑火灾附属设施上张贴海报、展报、电梯等广告的收入,以及部分社区地面停车位和建筑广告的收入,都属于社区的公共收入范畴,所有权应属于所有业主。一、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二编物权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1、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2、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
    2023-06-25
    331人看过
  • 小区会所业主怎么查产权的归属
    一、小区会所业主怎么查产权的归属会所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根据我国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会所属于该条规定中的其他公共场所或公用设施,因此,会所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二、车库产权与房地产产权的区别车库产权与房地产产权首先车库证和房产证就有所不同,他们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证件,不能比较。前者通过合同形式确认,后者通过国家法定机构确认。对于居住使用是一样的,买卖交易、拆迁补偿方面,都按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通行商品交换等价补偿的原则。有产权的车库固然可以自行买卖过户,无产权的车库只具有使用权,而无处置的权利。地上车库一般是可以办理独立房产证的,这个车库属于建筑物。对于这个建筑物国家要求必须办理独立的产权证明,在申报的时候开发
    2023-06-04
    243人看过
  • 小区物业用房归全体业主所有不能算公摊面积
    为了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本市出台《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管理办法》,从即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规划、设计、建设和使用活动都将有章可循,从而对小区物业用房的有关问题给予了明确的认定。物业用房不计入公摊面积据了解,此前本市的物业用房规划、设计和使用并没有以条例的方式进行规划,很多物业用房的建筑、设计都是开发商的自主行为,有些物业用房往往被设计在地下室,有些物业用房的建筑规模也不够。此次出台的《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管理办法》就是以条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开发商在建设物业用房时有章可循。根据《办法》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独立测量、计算面积,其面积不计入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内,并在房地产平面图相应的位置上标注“物业用房”字样。同时,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一并申请登记。物业用房归全体业主所有《办法》规定,
    2023-06-10
    299人看过
  • 小区业主享有哪些知情权
    业主请求公布、查阅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的决定及会议记录;(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除了上述规定的权利以外,业主作为消费者理所应当的享有消费者的知情权。业主的知情权主要包括:(1)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了解;(2)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业主公约进行了解;(3)业主有权/对每个月的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进行了解;(4)业主有权对住宅小区(大厦)内的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故进行了解;(5)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内容的重大调整、修改进行了解;(6)业主有权对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情况进行了解:(7)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的投诉情况进行了解。业主对物业
    2023-03-17
    125人看过
  • 民法典物业小区内哪些属于业主共有的收入
    一、民法典物业小区内哪些属于业主共有的收入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为了更好地保护业主对于小区共有部分的权利,《民法典》关于业主共有部分产生收入归属的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有了这条法律规定,以后业主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管理人主张共有部分的收入,就有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八十二条【共有部分的收入分配】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二、业主的知情权和请求权是什么业
    2023-04-12
    139人看过
  • 小区大堂是否是业主共同共有
    小区大堂是业主共同共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区建设规划的各项指标以及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分析,在对已经建成的大量城市住宅小区实际情况的调查后,可以认定我国现有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区内,除业主专用的套内使用空间外,以及政府已经界定为市政设施的以外,其余部分的所有权均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这些小区物业共有部分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类:第一类、分别计算在商品房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房屋产权证里的公摊面积,如:楼宇大堂、楼梯、电梯、走廊、过道、外墙立面、房顶、设备间、物业管理用房、生活热水锅炉等;第二类、没有列入公摊面积,但属商品房住宅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配套设施(因为土地使用费是小区全体购房业主缴纳的),如:小区内的甬道、绿地、花园、广场、地上停车位、自行车房、地下室、楼宇地基、围墙等;第三类、为商品房住宅小区全体业主提供各项服务的商用配套设施(这些建筑附属物的土地有些是政府划拨的、有些是开发
    2023-06-15
    230人看过
  • 小区共有车位业主优先吗
    一、小区共有车位业主优先吗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从以上就可知,小区车位应该首先满足小区的业主,即小区业主对小区的车位有优先权。二、小区地下停车位可以买卖吗小区地下停车位权属的确定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一)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二)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三)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
    2023-06-08
    70人看过
  • 小区业主跟物业纠纷找谁解决,小区业主的权利有哪些
    一、小区业主跟物业纠纷找谁解决小区业主跟物业纠纷有以下几种方法解决: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2.由第三人调解,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4.投诉,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5.提起诉讼,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二、小区业主的权利有哪些小区业主的权利有:1.依照法律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公共设施、公共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2.拥有
    2022-07-07
    458人看过
  • 小区会所产权归全体业主还是开发商
    一、小区会所产权归全体业主还是开发商会所作为商用物业范畴内的一种建筑物类型,其所有权既可供商业机构进行公开买卖,亦可由房地产开发商自身持有运营。对于具体的产权归属问题,建议您直接致电相关的房产登记机关进行咨询了解。需要明确的是,以下几种情况均有可能涉及到使用权和产权的分配及转移:1.在住宅小区中,合规且经过规划许可的会所设施通常被认定为开发商所开发的项目产品之一,开发商有权自由决定此部分权益的转让与否。在此种情形下,会所的使用权和产权都先暂时归属给开发商手中。2.而住宅小区中的管理用房,无论规模大小,其所有权应归属于广大业主所共同拥有。《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二、业主委员会作为被告,应诉是否需要业主大会授权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选聘与解除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聘用需由广大业主共同做出决定。业主
    2024-03-25
    46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会导致小区业主共同利益
    小区有人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业主可以请业委会出面处理,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如果业委会无法解决问题的,其他业主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一、如何废除业委会主任要罢免业委会委员或主任,必须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提议或者20%以上的业主提议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主任的话,个别业主要求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主任的提议将不被采纳,这是为了防止少数业主干扰小区管理,维护小区安定团结的局面考虑的。二、小区公共地方被占用去哪里投诉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业主不得侵占,如果个别业主侵占公共绿地,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如果个别业主拒绝业主委员会的要求,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三、业主以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费该怎么办业主以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费,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处理:1
    2023-06-25
    111人看过
  • 小区哪些事情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律师补充: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
    2023-05-06
    416人看过
  • 业主对小区公共部分是共同共有吗
    是共同共有的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之间的联营,也会出现共同共有财产的形式。共同共有的特点是几个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全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就不能划分各有多少份额,或者哪个部分属于哪个共有人所有。各共有人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例如:夫妻结婚后,共同购买的电视机是共有财产。即使夫妻中一方没有工作,完全是另一方购买的。夫妻双方对这个电视机也享有同等的所有权。这种权利只有在离婚才可以分割。另外在共有人之间也平等地承担义务,对外共同负连带责任。例如个人合伙,各合伙人都可以对义务人行使全部权利,同样,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
    2023-06-18
    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小区车位到底归不归业主所有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1
      这是个法律边缘的问题。如果较真,车位就是业主的。首先土地使用权是业主的,不是开发商的。再就是地下车库都是列入房价销售成本的,开发商卖车位,只不过是第二次销售,多转了一次钱,这也是国家法律缺失的缘故
    • 小区公共区域所得收入属于业主所有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7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以及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所得收入属于业主共有。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小区内占用小区公共区域所得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可以归业主共有。
    • 小区共有于业主有哪些法律法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18
      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是: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外; 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4、物业服务用房。
    • 小区物业用房的公用设施归业主所有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23
      小区的会所、物业用房、公用设施等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不得随意处分或改变用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的公共区域所得收入是否可以归业主所有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18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以及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所得收入属于业主共有。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小区内占用小区公共区域所得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可以归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