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合同签字是否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01:30:34 262 人看过

一、空白合同签字是否承担责任

空白合同签字需要承担责任。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将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签字后交予对方的行为,应视为对合同中对方可以约定的内容进行了无限授权。对方当事人在空白部分可以填写相应内容,故认定该空白合同合法有效,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二、空白合同签字后补内容有效吗

空白合同签字后补内容一般情况下合同是有效的,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签订人,应当预见到空白合同存在的风险和用人单位后补内容的情况。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存在当事人的默许。但是如果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自然无效。

三、诉讼时效的定义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空白合同上签字后的合同是否有效,法律后果
    一、空白合同上签字后的合同是否有效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后的合同是否有效是要根据证据能证明没有约定内容,而且后添的内容您有不认可,那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前已经约定合同内容,您又认可后添的内容,那样合同就可能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在空白合同签字的法律后果在空白合同签字的法律后果一般包括:1.空白合同的保管者或者提供者可能会增加当事人的义务、限制当事人的权利、损害当事人的权益;2.当事人可能会面临被欺诈、合同无效的后果;3.也可能会按约定的内容如实填写合同条款,具有较大的风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三、空白合同存在哪些法
    2023-04-12
    375人看过
  • 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签名担保是否有效
    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如果合同内容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或者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担保收费标准不同地区之间的担保费用的收取标准是不一样的,不同担保机构的收费标准也各不相同。但是担保费用的收取标准一般根据以下几条确定:(一)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二)被担保人的经济资产状况;(三)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四)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等。一般情况下收取的担保费率在3%到5%之间。国家发改委相关政策规定,基准担保费率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收取,具体担保费率可依项目风
    2023-02-26
    128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处签字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一、连带保证人处签字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的意思是什么一般保证是指与主债务并没有连带关系的保证债务。具有补充的性质。在一般保证中,当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先为执行并且没有效果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时,保证人有权进行拒绝,这种权利称为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在以下情况之下不得行使:(一)是,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二)是,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三)是,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上述权利。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5-03
    452人看过
  • 借条空白处署名如何承担责任?
    在借条空白处署名,如果该借条是由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订立的,则借款人需要按照借条中约定的期限承担返还本金和利息的责任。如果逾期不还的,要承担支付逾期利息的责任。一、个人借条可以打印吗个人借条的内容有哪些借条是可以打印的,只要当事人在借条上的签字盖章真实,那么就认为打印的借条有效。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写明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是罚息。8、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二、写借条还是写欠条好?如果是借贷关系,则写借条好,如果是债权债务
    2023-06-20
    489人看过
  • 合同拟同意后没有签字后承担责任吗
    拟同意就是有同意倾向,还没有真正同意,需要进一步确认同意,不然法律上不生效。表面是同意的,在没有得到主要领导或大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准备实施并带有征求意见的意思.,所以用“拟”。但“拍板”的人不在。一、公司能直接卖股权吗一般情况下,股权都属于股东,公司不能持有自己公司的股权,所以公司也就无股权可卖。但是,一般情况下,股东是可以自由买卖股权的。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时候,需要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如不同意,需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转让的股权。如果其他股东在一个月内没有说明同意和不同意或者明确表示同意,可以转让股权。此时,转让股权的时候,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二、保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我国保险合同的特征有以下几点:合同是有偿合同,行为人要享有一定的权利就必须支付一定的对价;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双方都对彼此享有一定的权利,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投保人要交纳一定的金钱,而保险公司要在保险合同的条件生效时支付
    2023-04-12
    34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空白是否能够签订?
    劳动合同空白是不能够签订,《劳动合同法》在第10条、第16条、第17条中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用人单位厂方在空白的劳动合同上签字,事后又没有将填了具体内容的合同确认一份,应视为用人单位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应当得到法律支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与
    2023-06-27
    484人看过
  • 签了中标合同,是否可以不承担任何合同责任?
    中标了不可以不签合同。若中标人不签合同,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的违约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可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若招标人不签合同,应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可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签了中标合同后迟迟不回来我该怎么办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
    2023-07-06
    198人看过
  • 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的效力是如何的
    一、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的效力是如何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的,如果在空白合同里添加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并不是当事人自愿的,合同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023-05-03
    370人看过
  • 空白合同签字后补内容有效吗
    空白合同,指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但是合同内容中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留有空白,手持合同的一方可以任意填写空白内容的合同。当事人明知保证合同中关键内容空白仍然签署,并将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合同相对方,应视为对合同内容中保证事项的无限授权,合同相对方在空白部分可以填写相应内容。签署空白劳动合同有效吗签署空白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社会保险;其他。《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3-07-23
    36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空白只让签字有效吗
    如果劳动合同空白,只让劳动者进行签字的话,该合同是无效的。在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凭为期限,如果是临时性工作的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得明确。如果没有明确期限应该视为无固定期限。不论签一年、两年或三年,都必须有起止日期。第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该体现在劳动合同中,比如从事的岗位,具体负责内容。工作地点也很重要,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劳动地点,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比如,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在北京,有一天单位要把员工调到深圳,员工可以不接受,因为合同中已经约定好工作地点,企业单方面变更了员工的工作地点属于用人单位违约。第五,工作时间还有休息休假。我国目前主要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一是标准工作
    2023-06-21
    411人看过
  •  公司是否承担员工未签合同的责任?
    根据劳动法规定,若员工未签署合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无需承担相关责任。但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用人单位在员工未签署合同的情况下,需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员工的权益。若员工未签署合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无需承担相关责任。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合 同 未 签 , 员 工 用 人 单 位 权 益 如 何 保 障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并未签订书面劳动
    2023-09-02
    326人看过
  • 酒后以非本人名字签字做担保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刘师傅跟别人借钱,黄师傅给做担保。但黄师傅在借条上签的名字,并非身份证上的名字,借款到期后,刘师傅并没有还钱,多次讨要无果,债主就把刘师傅和黄师傅一起告了。但黄师傅却称,自己当时喝醉了酒,签的也不是本名,拒绝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这样的说法,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酒后担保依然有效,黄师傅应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把钱借给刘师傅的是老范,他告诉法官,借钱是在2013年初,借款金额是12万元。当时刘师傅写了一份借条,其中写明借款期为一年,到时如果还不上钱,就双倍赔偿。同一天,黄师傅在借条下方写上担保人:黄凡林这几个字。值得一提的是,黄师傅身份证上的名字,并非黄凡林而是黄云和。一年过后,刘师傅该还钱了,可老范多次跟他要钱,都要不到。无奈之下,他就把刘师傅和黄师傅告上法院。然而,开庭当天,刘师傅并没有出庭,也没有委托律师,甚至都没应诉。黄师傅倒是去了法庭,他辩解说,借钱那天,大家在一块吃饭喝
    2023-06-09
    362人看过
  •  空壳公司合同签署者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空壳公司是一种便捷的创业方式,但需注意其法律风险。发起人只需将董事和股东交给公司秘书,便可完成相关文件,但若行为有欺诈故意或构成合同诈骗罪,投资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空壳公司”或称现成公司,最早是在英国公司法框架下确立的一种公司法律形式。是发起人根据香港或英国的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但是没有任命第一任董事,也没有投资者认购股份,不会发生经营及债权债务。需要公司时,投资者只需要将董事和股东交给公司秘书,由他制作相关文件。一般在数小时便可完成。借空壳公司签署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法定责任:1、若行为有欺诈故意的,要对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2、如果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可能要承担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空壳公司签署合同的法律责任空壳公司签署合同的法律责任分析空壳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主体,其法律地位、责任承担与普通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空壳公司签署的合同是否具有法
    2023-11-15
    445人看过
  • 根据合同内容,签字者需承担哪些责任?
    公司合同的签字人不用承担合同责任。其签字行为代表的是公司,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但如果签字人不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也未经授权委托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合同责任由签字人承担。公司等法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有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代表人的签字只证明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确认,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合同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担。在合同上只签字有没有法律效力合同上只签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于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签字或者盖章或者印手印,只要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当事人人签订的合同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欺诈的方式欺骗当事人订立合同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
    2023-07-18
    240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是否要签空白合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7
      空白合同是不能签的,空白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用人单位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署手续的时候,员工应在用人单位填写清楚劳动合同内容、并确认与已经谈好的用工条件相一致后,再签名。
    • 让员工签空白合同公司承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7
      让员工签订空白合同肯定违法。公司承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只要劳动者能保留好证据证明空白劳动合同的存在,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空白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空白劳动合同无效。由于空白劳动合同依法属于无效合同,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实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 签人空白的合同要负责任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06
      空白合同签字也需要承担责任。当事人在空白合同签字后视为对合同中对方可以约定的内容进行了无限授权。对方在空白部分填写了内容之后,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的内容履行义务。
    • 只是在合同上签字就要承担责任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0
      是的。 一旦双方签订之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签订双方当事人也必须按照签订的内容来进行履行,当然这需要双方当事人是出于主观意愿而不是被胁迫签订的,胁迫签的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高空坠物伤人,一楼是否承担责任,一楼是否承担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3
      的问题,请参考以下内容: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由此可见,高空坠物的没有直接证据没关系,因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举证